《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地消费者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消费地性质属于生活消费;(二)消费地客体是商品和服务;(三)消费地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四)消费地主体包括公民个人和进行生活消费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