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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综合部简介 民商法律事务是所有法律中涉及面最为广泛,内容规范最为庞杂,涉案纠纷最多的一项法律业务。民商综合部是本所设置最早、人数最多的基础部门。本部律师法律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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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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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5-24 0:00:00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权利能力与经营范围

    当事人不能违反以下禁止性规定:限制经营的,如麻醉品、黄金及黄金制品等,特许经营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

2)法人成员:即法人出资人。

3)法人机关:依法律、条例、章程规定产生的,设立于法人内部,不需特别委托授权就能够以法人名义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对内管理法人事务的组织或个人。

4)法人工作人员: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5)法定代表人: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6)设立、成立

机关法人:特许主义。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不需登记的,采特许主义;需办理登记的,采行政许可主义。

有限公司,原则上才严格准则主义,例外采行政许可主义。

非公司企业法人,采行政许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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