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是指除双方当事人以外与仲裁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例如: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无关,但却与其中一方当事人有另外的牵连关系,一旦该当事人被判“败诉”,就有可能发生连锁反应,导致责任部分或全部的转嫁于该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