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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的一些相关知识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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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6-21 0:00:00
1.特点

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方式一般为修复,但如果车辆重置价格比修理费用是便宜的话,保险公司很可能宣称这辆车全损。一般来说,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新车的购买价格或者是车辆投保当时的价值,但是使用中车辆有折旧,另外保险公司会设置绝对免赔额,所以出险全损的情况下,赔款肯定会低于保险金额。这种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般为一年或者一年以下,如果保险期间没有发生理赔,续保时可以享受无赔款优待费率

2.分类。

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分为两部分:基本险和附加险。

3.基本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车辆损失保险是指机动车辆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对于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保险人给予赔偿。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当机动车辆遭遇意外事故,导致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强制保险,因为它保护了无辜受害者的利益。

4.附加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上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未购买基本险的不能购买附加险。

5.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

碰撞责任:保险人承担车辆与外界物体意外撞击造成车辆的损失;车辆按照规定装载货物,货物与外界物体意外撞击造成本车的损失

非碰撞责任:保险人承担自然灾害(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冰雹、泥石流、山体滑坡、龙卷风、驾驶员随车照料时所乘坐的渡船遭受的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和意外事故(火灾、爆炸、倾覆、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导致的损失。

合理的施救和保护费用

保险人承担发生事故时为减少和避免车辆损失所进行抢救行为导致的合理费用;事故发生以后,为防止车辆损失扩大和加重而进行的行为导致的合理费用。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

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或经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毁和人身伤亡,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但是事故后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处理。

在美国,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于被保险车辆的驾驶员有限制,如果驾驶员和被保险人不居住于同一地址,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生活于同样地址的情况下,他们必须被保险单具体记载。责任保险一般不保护驾驶不属于自己的车辆的人。当你驾驶他人的车辆时。有些条款承保一个被保险人,允许驾驶任意一辆符合法规规定的车辆,这种产品一般被用于分期付款,车辆所有权被抵押的情况。

6.基本险的责任免除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的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本车及第三者的损失:

1、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非被保险人驾驶或未被被保险人允许驾驶;

3、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

4、竞赛、测试、在营业性修理场所修理期间

5、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

6、机动车的拖带车辆(包括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中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

7、驾驶员酒后驾驶;吸食、服用、注射毒品或者被药物麻醉;

8、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9、保险车辆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无有效驾驶证驾驶;

·驾驶与准许驾驶的车型不符的车辆;

·持军队或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非军队或武装警察部队的车辆;

·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装警察部队的车辆;

·持学习驾驶证驾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持学习驾驶证不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学习驾驶;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拖带挂车的车辆时,无证实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载运危险品的车辆;持学习驾驶证或实习期间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未持有效操作证驾驶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10、保险事故发生前,未按照书面约定交纳保险费;

11、保险车辆无行驶证和号牌,或者未按照规定审验合格;

12、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及其他间接损失;

13、因保险事故导致的精神赔偿

14、直接或者间接因为计算机两千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15、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特别的,车辆损失保险不承担以下原因导致的损失: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地震、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摩托车停放中翻倒、发生损失后未及时修理继续使用、自燃、不明原因导致的火灾、玻璃单独破碎、水淹后操作不当、排气管被水淹没时启动

特别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不承担以下损失: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所有或者代管的财产;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者代管的财产;本车上一切人员及财产。

7.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

免赔的规定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的免赔20%。

车辆全损

足额或不足额保险,赔款=(保险金额-车辆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超额保险时,赔款=(实际价值-车辆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新车购置价时,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时,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免赔率)

施救费

保险金额等于新车购置价时,施救费=实际施救费用×事故责任比例×(保险车辆实际价值/实际施救财产价值)×(1-免赔率)

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时,施救费=实际施救费用×事故责任比例×(保险金额/新车购置价)×(保险车辆实际价值/实际施救财产价值)×(1-免赔率)

8.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

被保险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应负担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被保险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应负担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保险人不承担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而擅自支付的不符合规定的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采取一次性赔偿结案的原则,所以被保险人追加受害人的任何赔偿保险人也不再负责。

保险车辆和第三者财产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可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代位求偿

由于第三方的过失导致保险事故,经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可以先给予赔偿,取得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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