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祖扬律师
深圳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温丽萍律师
深圳11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主要从事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民商事纠纷解决,熟悉公司法、股权转让等业务,拥有城市更新及相关房地产案件经验及非诉讼类法律事务处理经验。
潘怀宣律师
深圳20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涉外类法律事务、房地产、海事海商。
曾峭峰律师
深圳41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函[1995]93号
【发布日期】1997年07月07日
【生效日期】1995年07月0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受理问题的复函
一、专利侵权案件中有关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纠纷,若经专利管理机关调解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反悔的,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二、专利管理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作出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的处理决定,若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专利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以专利管理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