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豪律师
深圳9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刑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建设工程纠纷
孙逸婷律师
深圳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民商事、公司
苏甜律师
深圳18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刑事诉讼
时秋芳律师
深圳2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企业合规、刑民交叉及刑事非诉、法律顾问、婚姻家事及分家析产
业绩和成功案例
一、本部担任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的法律顾问主要有:
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奥康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佳宁娜(深圳)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帝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阳基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阳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名鼎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洲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现代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历思联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海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东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利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世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熊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房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法律顾问。
二、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有:
◆深圳市奥康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港城。
◆深圳市奥康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嘉多利花园。
◆深圳市奥康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佳宁娜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佳宁娜友谊广场。
◆深圳市奥康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东港鸿基大厦。
◆深圳市阳基物业管理公司位于福田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阳光四季。
◆深圳市阳基物业管理公司位于罗湖区水贝四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阳光天地。
◆深圳市阳基物业管理公司位于罗湖区的水库新村的旧城改造项目——阳光绿地。
◆深圳市阳基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布吉水径村合作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布吉吉厦村住宅区;
◆深圳市阳基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惠州市大亚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惠州阳基豪庭;
◆佳宁娜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深圳罗湖区宝安路的骏庭名园;
◆中民时代广场(深圳罗湖)。
◆第壹世界广场(深圳福田)。
◆金水湾御园(深圳盐田)。
◆梓山湖新城(湖南益阳)。
◆益阳国际大酒店(湖南益阳,五星级)。
◆华东城(江苏连云港)。
三、成功的案例有:
◆代理的中港(新加坡)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天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天诚(集团)南方公司合作建房纠纷仲裁一案,涉案标的3000多万美元,在本部律师的努力下,纠纷获得了有利于委托人的解决方案。
◆代理深圳南方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153户业主之间的“南
方国际广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在外界普遍认为不可能胜诉的情况下,经本部律师的努力,使案情发生实质性的转变。
◆代理张某某等33户拆迁补偿纠纷,认真研究政策,及时向
有关机关提出律师意见,纠正不当行为,通过非诉讼途径使委托人获是得最大限度的补偿。
◆ 代理胡某某等112户业主安居房纠纷,精辟地分析其中复杂的法律关系,删繁就简,通过确权诉讼和行政诉讼,最后使全部业主顺利拿到产权证书,解决一系列长达9年的历史遗留问题。
◆为包括“东港中心”、“嘉利多花园”、“骏庭苑”、“佳宁娜友谊广场”、“宝湖名园”、“中民时代广场”等著名楼盘的按揭提供服务。
◆代理深圳市蔡屋围村旧城改造拆迁钉子户蔡某一案。该案在国晖律师的调解下,获得圆满的解决。
◆代理林某、方某优先购买权一案。深圳市某公司在租户方某、林某承租期内,未通知租户便转让租赁房产,并且已完成物权的转移登记。代理租户提起侵犯优先购买权要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经一审、二审及再审,均胜诉,达到了当事人的目的。并通过行政诉讼,撤销了已办理的转移登记。
◆代理阳基房地产公司与梅隆实业公司土地房产权纠纷一案。阳基公司通过合法途径竞买取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梅隆公司因与原土地使用权人合作建房纠纷,主张对阳基公司名下房地产享有合法物权,并一直占用。代理阳基公司与梅隆公司经过确权侵权等一系列诉讼,最终维护了阳基公司合法权益。
◆代理奥康德公司参加与华昌公司、大陆实业公司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经过一审、二审及再审共四年多时间,获得圆满解决。
◆周某与深圳市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周某要求其返还房屋,并要求周某支付房屋使用费近60万元,本部律师代理周某应诉后,经过调产发现涉案房屋为为物业管理用房,但深圳市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却以办公用房的形式出售给周某,本部律师代理周某提起反诉,迫使深圳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动撤诉与周某和解,赔偿周某130多万元。
◆出租人深圳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出租人深圳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承租人吴某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装修、拖欠租金为由请求解除租赁合同,没收承租人租赁保证金78000元,本部律师代理承租人吴某应诉后,通过搜集大量证据,代理承租人吴某提起反诉,通过大量的证据证明承租人不存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装修、拖欠交租的违约行为和在租赁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的事实,并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最后法院一审和二审均判决出租人双倍返还吴某租赁保证金并赔偿装修损失,维护了委托人吴某的合法权益。
◆代理某房地产中介公司起诉两香港人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经过精心准备,维护了客户合法权利,判决两被告支付佣金。
◆招商街道某小区二期,于1997年入伙,现有住户640户,第一届业委会成立于2000年,南山区建设局于2006年、2007年先后发出《告知函》、《责令函》,要求其组织换届,但其拒不执行,直至2008年底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仍无进展。因小区业委会无法召开业主大会,物管企业服务十年后无法签订新物业服务合同,拟退出该小区物业管理,业主与原物管企业矛盾十分尖锐。
本部律师受招商街道办的委托从2008年12月全程指导某园小区二期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本部律师从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流程,到选定筹备组成员、甄别新一届业委会委员资格,起草、修改及审核业主大会的各项公告等,均进行了认真的策划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