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首页 > 资本市场部 > 业务范围

企业境内外上市法律服务/外商投资
发布时间:2015-06-22 10:57:14
浏览量:1168

企业境内外上市法律服务

◆协助撰写及审查招股说明书

◆担任发行人律师,为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含A股、B股)并挂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已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配股、增发)进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上市公司之间、上市公司与非上市企业之间的股权收购、资产置换进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已被暂停上市的公司、被摘牌公司(终止上市)重新恢复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已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以及其他大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法律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含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以及养老基金的规范、改造、扩募和续期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境内企业海外上市(即在境内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到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如发行H股、N股、s股或者发行外国存托凭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境内企业或自然人,以境内资产或权益到境外设立公司并在境外发行上市(即所谓的红筹股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

◆担任证券主承销商的法律顾问,对承销商推荐发行公司并承销证券进行法律审查

◆证券公司的设立及其增资扩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及其重大变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服务

外商投资:

     国晖律师团队在外商投资领域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法律环境测评和行业政策研究;协助客户制定在华投资策略与规划;市场进入的设计与执行;寻找和评估商业合作伙伴并进行尽职调查及可行性分析;协助谈判及参与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和登记程序;拟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并为其提供其管理和运营所需的日常法律服务等。


法律疑难、快速解答,扫码即可与在线律师沟通。
上一篇:新三板与IPO
下一篇:股权投融资

︿

打开手机浏览器扫一扫

电话咨询热线:

400-6262-163


在线咨询
微信公众号
在线咨询
投诉建议
内部平台
案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