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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蓝马资本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获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
发布时间:2016-07-29 13: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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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蓝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69日,于2015716日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补提法律意见书的需要,2016519日,蓝马资本公司聘请我所为其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事宜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我所经办律师廖观荣、彭旦平接受委托后,通过对蓝马资本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事宜尽职调查后,于2016718日出具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2016728日,法律意见书获基金业协会一次性审核通过。(http://gs.amac.org.cn/amac-infodisc/res/pof/manager/26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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