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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代理的新某职业学院与张某泉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结案
发布时间:2015-11-10 15:28:39
浏览量:891

    广东新某职业技术学院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委托我所律师代为提起上诉。

    我所代理的广东新某职业技术学院与张某泉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律师仔细查阅相关卷宗和资料,并向法院递交案件代理意见。经二审法院审理判决:维持一审法院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撤销一审法院民事判决第四项;变更一审法院民事判决第二项。律师成功维护委托人的自身合法权益。现案件结案归档【档案号:(2014YHMS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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