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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代理的锦某公司与高某人才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结案
发布时间:2015-12-03 15: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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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3月,深圳锦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高某人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才寻访代理服务协议》,约定高某人才公司为锦某工程有限公司寻访推荐人才,服务费按人才年薪的比例计算。若锦某工程有限公司私下录用高某人才公司推荐人才则除支付相关服务费外,还需要支付违约金。

高某人才公司依约向锦某工程公司提供推荐人才服务,但锦某工程公司在录用某员工时却未及时通知高某人才公司并支付相关服务费。被高某人才公司以构成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深圳锦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我所律师代为提供法律服务。

我所代理的锦某公司与高某人才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高某人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深圳锦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签署《民事调解书》。现案件结案归档【档案号:(2015YHMS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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