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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代理的张某荣的交通事故认定纠纷一案已结案
发布时间:2015-07-14 17:35:53
浏览量:747

2013年12月11日,张某荣收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因张某荣认为认定结果缺乏公平、客观,故委托我所律师代为申请复核。

        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法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复核申请。2014年1月,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维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作出的同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结论书。案件已结案归档【档案号:(2014)XZ23-128-1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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