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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喻俊律师接受深圳晚报的采访,对“贷千元手机款欠两万元债务?”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浏览次数:  302 次 发布时间:  2009-6-1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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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喻俊律师接受深圳晚报的采访,对“贷千元手机款欠两万元债务?”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相关内容刊登在2009年6月10日,深圳晚报A05版。

贷千元手机款欠两万元债务?
■债务人仅凭身份证和工作证就轻易得到贷款,部分无力还债的债务人疑陷入被“高利贷”逼债窘境■律师称合法信贷企业应遵照相关法规标准放贷,且应合法催款;年轻人应在了解条款后谨慎签约

  要避免“分期月付”陷阱,克制购买冲动才是上策。(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金柱报道 最近,记者收到一些年轻人的求助信息:他们都是普通打工一族,自称是货真价实的“无产者”;如今,他们欠了一屁股债,“利滚利”根本还不起,感觉是惹上了“大耳窿”。所谓“大耳窿”,是放高利贷者的俗称。当然,这绝非黑帮电影里出现的放高利贷者,而是向人们提供“分期月付”购买商品的担保公司。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记者循线展开了一系列调查。

  读者报料

  买一台手机就欠下两万元?

  最初向记者求助的是一位曾在深圳打工的江西青年小罗,他说他正被“高利贷”威胁,烦恼不已。一个二十来岁的打工青年为何惹上了“大耳窿”,又是怎样被他们追债呢?

  去年6月中旬,当时在宝安打工的小罗去宝城25区(创业路附近)的步行街逛街,无意间走进了一家协亨手机专卖店。本来只是看看,没动花钱的心思,可看着看着就被促销人员说动了心。小罗看上了一款诺基亚N81手机,可依照当时的收入水平,要买下一台3680元的手机实在有些困难。此时,店员向他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

  据小罗回忆,店员当时称付不出现金没关系,可以向捷×公司申请“分期月付”,只要支付一定利息就可以了;要是资料齐全,甚至可以“零首付”购机,一分钱不交就可以把“靓机”先用起来,以后再按月还钱。至于需要提交的“资料”,更是异乎寻常的简单——只需要身份证和工作牌。“当时被他们说得好得不得了,脑子一热就买了!”

  “我借的总共是5279元,却要还9000多元。”小罗的“报账”最初让记者也感到迷糊——手机不是3680元么?原来,小罗在当时还稀里糊涂地“买”了另一台标价1599元的天语A908手机。“我被他们骗了,帮别人‘买’了一台。”糊涂的小罗至今没搞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签字后就拿了一台N81。等到发(账单)给我时,发现还多了一台。”他告诉记者,在店员和捷×员工的联合游说下,他不仅给自己分期月付了一台手机,还莫名其妙地用自己的资料“送”给陌生人一台手机,然后就成为了捷×公司的债务人。目前,他还欠着几期贷款没偿还,也无力偿还。“我只欠几千元钱,有半年没还,对方却称利息加滞纳金一起欠了两万多元。我在外面打工半年,不吃不喝也不一定能赚两万多!”为了躲债,现在小罗已经回了老家。

  “有好多人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跟捷×拉上了关系,欠了捷×的钱。”小罗还邀请记者进入一个QQ群。记者发现,这个QQ群里果然有大量自称“反捷×”的网友。

  催债电话声称“不还就玩死你”?

  记者追访发现,有许多类似小罗的年轻人都是捷×公司的债务人,而且都面临着无力偿还却又被“利滚利”的窘境。

  小青年阿杰目前在佛山,他去年在当地国美门店买了台HP笔记本电脑。“价格5800元,首付1400元,每月还562元,月供12期。”他说他当时并没计算太多,只是出于对促销员的信任就签了合同。“实际欠款还差1200多元,估计现在‘涨’到1500多元了。”阿杰告诉记者,“我有两月没还款了,就差两期没还,他们催收的人就出言不逊。我去年8月换了工作,事业不顺,影响了还款,(捷×公司)就多次电话骚扰。”

  据了解,当时阿杰还提供了“公司电话和住宅电话及一个朋友的手机号”。如今,他最烦恼的就是接到催款电话。他认同“欠债还钱”的道理,但他觉得“他们在催债时要顾及人的尊严,还有不要去骚扰我的家人和朋友。”阿杰说,他总是接到威胁性的电话:“什么不还就玩死你呀,什么找到了有你好看等恐吓的语言。有段时间电话从早上8点一直打到晚上10点。我现在屏蔽了他们的来电,如果不屏蔽,我简直不能正常生活。”他说,他每到还款期无力交款时都会说明原因,并非是赖账。他最不能接受的是捷×公司的这种催款方式。“他们说一直要打到我的电话停机为止……”

  另一名债务人阿琳与捷×公司的矛盾可谓莫名其妙:据称,阿琳“欠”了一笔钱,可她却从没向捷×公司借过钱。

  “是我朋友借我身份证办的!他们当初为什么不审核清楚,瞎放贷?”原来,阿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身份证借给了一个朋友,在她不在场的情况下,这位朋友竟然顺利地通过捷×公司分期月付审核,购买了一个电子产品。“欠好几千元吧,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目前,她的朋友已经不知所踪,可捷×公司的催债电话却在不停地骚扰她的正常生活。

  “我没理这事。”年轻的阿琳并未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上次他们打电话给我妈了,说欠1万多元。反正我不管了,他们爱怎么样怎么样。”目前,她已经换了手机号码,干脆不再理会此事。“其实捷×无论采取哪种手段,目的就是收回那笔钱。”对此,她似乎看得很开,“我想社会上还有更多人没有还。我哪有精力去理他们哦?”

  深度调查

  “分期月付”曾经大行其道

  众所周知,“分期月付”是近几年来逐渐为消费者所认知的一种消费方式,多发生于信用卡用户。而类似于小罗这样的年轻打工族,却在未获得信用卡的情况下依旧获得了“提前消费”的机会,而提供这种服务的就是类似于捷×公司这样的个人信贷提供机构。

  按照小罗和其他“债务人”的说法,捷×是一家规模很大的公司,与诸多电器商城和通信商城都有合作,现在还不断有人成为其客户。其中一部分“债务人”认为,这家位于深圳的信贷机构存在着“欺瞒”和“骚扰”消费者的嫌疑,因为在消费者提出贷款申请时,该公司工作人员对滞纳金、利息等信息语焉不详;可一旦消费者稍迟一些还款或延误还款,立刻就会有客服人员不断“骚扰”甚至“威胁”。

  上周末,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了“债务人”反映比较集中的宝城片区若干商家。果然,“分期月付”的方法在这里曾被许多年轻消费者使用过。创业路一家国美门店的笔记本电脑促销员告诉记者,这里已经不再接受除银行信用卡以外的“分期月付”了。手机柜台的一位营业员也肯定了这一说法,他们也不再接受来自捷×公司的担保分期贷款。在附近一家顺电门店,记者也得到了类似说法。而在前进路旁的一家苏宁门店,其手机专柜柜员告诉记者:他们曾经和捷×公司联合为消费者提供过“分期月付”服务,但如今该店已不认可这样的做法了;至于个中原委,他未做说明。另外,报料者小罗曾经购买过手机的那家协亨门店已经歇业,无从查找。

  不过,记者在当地一家易天手机专门店却听到了店员们大力推荐的“分期月付”。记者称自己是“无产者”,银行不同意办信用卡,也没有固定收入。店员表示,这不成问题,只要有身份证、社保卡或工作证,也可以“分期月付”。“我们打个电话给捷×公司的人,他们马上可以过来帮你办。只要身份证、工作证是真的,一般都没什么问题。之前我们已经帮许多顾客联系办过。”不过,当记者问及利息、手续费和其他相关事宜时,这些店员表示都需要和捷×公司的人面谈。

  几乎人人都能“超前消费”

  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发现,被众人诟病的这家捷×公司并非“草台班子”,而是一家总部设在福田中心区高级写字楼、具有外资背景的信贷企业。该公司的网站介绍称:他们从2007年12月就正式在广东地区开展分期付款业务。一般利用销售点贷款买的产品包括家庭用品、白色家电、消费电子产品、办公自动化产品等,销售点贷款通常的金额范围为540元到1万元。只要消费者提供简单文件资料,60分钟便可快速批复……

  记者随后又以消费者身份拨通了捷×公司的热线电话,向其咨询“分期月付”事宜。据其客服人员称,该公司的确可以向能提供有效证件和工作证明的人发放贷款。记者称要在宝城25区购买一台近6000元的电脑,她立刻向记者提供了两处合作商户,并大致计算了一下记者需要交的首期为货款的30%,分12期还款的话每期要交近500元。至于如果延期还款有没有“利滚利”的可能,她只强调公司会收“滞纳金”;而提到为什么国美等门店不能使用他们的分期付款服务时,她则回答说公司的“合作商户”也是流动的。

  随后,记者又在其公司网站上看到一份“零售商员工积分计划”:捷×公司鼓励商店店员向顾客推销其贷款服务,推广得越多,店员积分越高,最终可兑换奖品。捷×公司还在介绍中指出:“销售商不需付任何费用(和信用卡不同)”,而这是它吸引商家合作的一大优势。看来,这种“分期月付”不用怎么审核,几乎人人都能通过贷款“超前消费”,同时商户的销售人员还能得到实惠。

  律师看法

  首先应确定信贷企业是否合法

  “我们首先应该分辨信贷机构是否合法设立。”曾接触过大量涉及金融信贷业务个案的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喻俊律师认为,打工青年与信贷公司的纷争背后隐含着一些法律问题:

  其一是信贷企业的合法性。能提供个人信贷与放款的企业,必须具有相关资质,否则属于非法放贷。其二是信贷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金融政策与规定的标准。倘若贷款利率高于国家相关标准,就有“高利贷”嫌疑。即使是民间借贷,其贷款利率也不应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如果高出就是违法,更何况是企业放贷行为。其三是信贷企业要依法催款。如上文所说的以威胁、逼迫、恶意侵扰等方式催收欠款,这些行为是不恰当的,也是不可取的,侵犯了债务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利,而且严重危害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信贷企业催款方式如不妥,也会存在法律风险。

  喻俊律师还建议,打工青年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时,在签订合同前应首先了解相关条款,谨慎签约;一旦与合法信贷企业签约借款,应按合同约定履约,否则借而不还,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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