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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页 > 国晖团队 > 谢 文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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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谢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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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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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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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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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年限: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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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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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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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重点及专长:房地产、公司事务、婚姻家庭纠纷、劳动及人事争议、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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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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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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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毕业。
现任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902032100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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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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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以来,先后办理诉讼案件260余件,办理非诉讼案件130余件,接待咨询2000余人
次。所办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司事务、婚姻家庭纠纷、劳动及人事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
其中,尤以公司事务、婚姻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居多。
典型案例有:
受害人梁贵权因深圳市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的干警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暴力取证,造
成伤害,代理受害人梁贵权申请国家赔偿,本律师做了大量工作,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
分保护。
郭某诉被告黄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中,本律师代理被告黄某,在深圳市交警作出因被
告驾车逃逸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在该赔偿诉讼中,依据大量事实和证据,准确运用相关法
律法规,提出“尽管交警部门已作出责任认定,但是该认定缺乏事实依据,当晚,交警没有对
现场进行勘察,没有目击证人,不能认定逃逸的代理意见,最终使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使本
案成为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的责
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的道路交通
事故民事赔偿诉讼案件中,可以不采信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的具有深远和广泛影响力的典型
判例。
温州潘某侵害商业秘密罪,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最后潘某被无罪释放。
在非诉讼领域,凭借其丰富的工作经验及机敏、沉稳的个人素质,创建了高效、独特的工
作思路及工作方法,先后参与数家公司的运营管理,为公司经营出谋划策,提供法律意见。该
律师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当事人权益着想,深受客户好评。并曾应邀在广播电台、电视台、
杂志社等多家单位担任节目嘉宾或参与讲座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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