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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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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谢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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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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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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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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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03115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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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执业时间:2003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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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言: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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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房地产、公司事务、婚姻家庭纠纷、劳动及人事争议、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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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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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1360018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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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机:(0755)8303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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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5)8303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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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lawyerxw@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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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中国.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号公交大厦三楼35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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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工作经历 |
谢文律师,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毕业。 现为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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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经历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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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文律师,自执业以来,先后办理了诉讼案件 260余件,办理非诉讼案件130余件,接待当 事人咨询2000余人次。所办案件主要集中在公 司法律事务、婚姻家庭纠纷、劳动及人事争议、人 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其中,尤以公司法律事务、婚 姻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居多。 典型案例有: 受害人梁某因深圳市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干 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暴力取证,造成伤害,代理 受害人梁某申请国家赔偿,在该律师作了大量努力 和工作后,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郭某诉被告黄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中,本 律师代理被告黄某,在深圳市交警作出因被告驾车 逃逸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在该赔偿诉讼中,依 据大量事实和证据,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提出 “尽管交警部门已作出责任认定,但是该认定缺乏 事实依据,当晚,交警没有对现场进行勘察,没有 目击证人,不能认定逃逸的代理意见,最终使法院 采纳了律师意见,使本案成为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 中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 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 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的 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案件中,可以不采信交 警部门“责任认定”的具有深远和广泛影响力的典 型判例。 浙江温州潘某侵害商业秘密罪,经过一审,二 审,再审,最后潘某被无罪释放。 在非诉讼法律事务领域,凭借丰富工作经验及 机敏、沉稳个人素质,创建了高效、独特的工作思 路及方法,先后参与了数家公司的运营管理,为公 司经营出谋划策,提供法律意见。谢律师工作认真 负责,积极为当事人权益着想,深受客户好评。并 曾应邀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杂志社等多家单位担 任节目嘉宾或参与讲座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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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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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没有规定的格式。一般来说,遗嘱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 (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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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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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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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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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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