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律师承办了大量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合同纠纷、婚姻继承、损害赔偿、名誉侵权等民商案件,有些案件还得到深圳市、广东省乃至全国各大报纸及《焦点访谈》等媒体的专题报道。其中:
2 成功代理人称“杨青天”的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职
员、深圳市人大代表杨某某名誉侵权案。历经二年的艰难诉讼,原告索赔1734万元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此案不仅维护了杨某某的个人名誉,也申张了社会正义,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应。
2 代理消费者李某诉特区某大商场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不仅
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促使该商场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对该行业也起到了警戒作用,社会效益显著。
2 代理深圳中洲会计事务所被诉虚假验资案,经认真研究案
情,阅读及参考大量会计书籍,在同案其他被告愿意调解赔偿的压力下,坚持用正确的法律观点指导委托人拒绝原告的赔偿要求,最终获得胜诉,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2 代理梁某几百万复杂遗产继承纠纷案,历经撤销继承权公
证风波、分家析产调解,最终胜诉,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2 代理香港耀仁手袋厂东莞项目建筑合同涉外仲裁案,不畏
艰苦多次往返东莞取证,并撰写多份法律意见提交仲裁庭,最终得到仲裁庭支持,获得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