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报名的通知
各位律师: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补充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开始选拔中介机构充实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本次选拔以专业能力考试方式进行(100分制),以60分为及格分,所有报名机构应派出至少5人参加考试,以参加考试者的平均分作为该机构的最终得分,中介机构得分不足60分者不能入选,参加考试个人得分不足60分者不得担任管理人负责人。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于2017年10月19日至20日到本院指定地点(一楼诉讼服务大厅)集中提交申报材料。
根据上述公告内容,我所经研究决定参与本次选拔中介机构充实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申报。为此,请有意参加的律师在本通知后跟帖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
特此通知。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