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
发布时间:2007-06-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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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证券业协会的性质与机构设置 1991年8月28日,我国成立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它是中国证券发展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证券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是证券经营机构依法自行组织的自律性会员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 (二) 证券业协会的职责 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1)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3)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4)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5)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6)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7)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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