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
发布时间:2007-06-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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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指投资者为达到对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兼并的目的,而依法购买其已发行上市的股份的行为。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协议收购的方式。 1.要约收购。指收购方通过向被收购方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进行的收购。 2.协议收购。指收购方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的收购。 公告的条件: 任何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5%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任何法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后,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5%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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