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制度概述
发布时间:2007-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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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开发的概念 房地产开发,一般是指从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到房屋建设一体化的全过程,但任何一项单独的开发活动也被称为房地产开发。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对房地产开发的定义是: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由此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是以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为投资对象的经营活动,包括地产开发和房屋建筑开发。以此为标准,我国的房地产开发包括如下两种行为:一是土地开发,又称为再开发,是指在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行为;二是进行房屋建设,又称房屋开发,包括一般民用住宅、工业用房、办公用房、商业楼宇和其他专门用房的开发。(二)房地产开发的原则1.房地产开发应当坚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的原则。2.房地产开发应当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协调的原则。3.房地产开发应当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4.房地产开发应当坚持鼓励开发建设居民住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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