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应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发布时间:2012-05-10 10: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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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簿(常住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应为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所颁发)。 4、自愿离婚协议书。 5、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地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3、本人《结婚证》(应为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所颁发)。 4、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5、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三、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应为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所颁发)。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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