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0-08-02 09:28:11
浏览量:4470
延期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王**,男,19 年 月 日出生,现住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花园 楼 单元。
请求事项:
请求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下称**银行龙岗支行)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予以延期审理。
事实和理由:
王**与 系夫妻关系,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双方是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花园 楼 单元的共同共有人。2007年6月 日,王**向**银行龙岗支行贷款人民币580000元,并以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花园 楼 单元作为贷款的抵押物。但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未能得到 的同意,因此,依法该抵押行为无效。而且,由于王**与**银行龙岗支行之间的债务是王**与 的夫妻共同债务。因此, 作为该债务的共同债务人,理应作为本案的共同被申请人或第三人参加仲裁。为此,特申请对本案予以延期审理。
此致
深圳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00九年 月 日
法律疑难、快速解答,扫码即可与在线律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