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重组法律文书之律师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0-08-25 11: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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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导言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aa股份有限公司(“aa”)的委托,基于aa和??的股东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条和第??条的安排,在本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公司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公司”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 aaaaaaaaaaaaa。
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方法与限制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向??公司询证;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所有??公司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
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以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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