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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公司聘请我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8-12-03 16: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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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0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永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聘请我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深圳市永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租赁)于2011年10月9日,经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由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国信建设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成立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市,业务面向国内外。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两亿。

永泰租赁的控股股东——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集战略投资和经营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型投资管理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市,注册资金为15.4亿元人民币,从事煤炭、油品、地产等行业的投资经营;是上市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157)的控股股东。截止2012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77.13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3.34亿元,营业收入83.13亿,净利润7.94亿。

永泰租赁的企业宗旨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技术交流和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愿望,在中国和世界各地办理租赁业务,努力协助中国企业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及技术,将中国的设备和技术出口租赁给国外企业,扩展中国同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和贸易合作。

永泰租赁的经营范围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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