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阳光(深圳)文体建设发展中心聘请我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旭日阳光(深圳)文体建设发展中心成立于2023年04月19日,注册地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宝安北路4008号北新家居中心3栋二层北新物流中央配送中心2号楼二、三层,法定代表人为李晓舒。经营范围包括体育赛事策划;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健康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经纪人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摄制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体育中介代理服务;台球活动;健身休闲活动;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体育经纪人服务;招生辅助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