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07-05-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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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依法缔结和解除婚姻关系,有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其目的是为了建立和巩固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为了保障婚姻自由,婚姻法增补了保障父母实现晚年再婚自由权利的内容,并且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法在确立婚姻自由的同时,还规定了的实质条件和结婚的形式条件,规定了离婚的原则和程序,这些约束对实现婚姻自由来说是必不可少的。2)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夫一妻制是一男一妇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其含义是:任何人,无论其地位高低,财产多寡,都不得同时有两个以上的配偶;已婚者在配偶死亡或双方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一切公开、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3)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即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各方面处于平等地位,权利、义务都是平等的,不许有性别歧视。男女平等也是我国宪法所确认的,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在婚姻法中,男女平等的原则贯穿在各章各条之中,并且突出了对实际生活中女性地位不平等的某些状况加以特别的规定。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同实行男女平等是一致的,前者是后者的必要补充。为此,婚姻法在离婚程序方面、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方面、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补助等规定中,对妇女在婚姻家庭中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加具体和完善。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同时又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切实保障,为此,《婚姻法》具体规定了子女有接受父母抚养的权利;不同类型的子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管教、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老年人曾经为社会作出贡献,尊敬、赡养和爱护老人,保护老人合法权益是一个健康社会应当担负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日显重要。为此,婚姻法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这方面的规定。 为了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特别强调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綁、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法律对此将予以追究。5)计划生育原则 计划生育是我国基本国策,其目的是通过生育机制有计划地调节,实现人口增长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的发展。其内容包括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2001年12月颁布,是指导计划生育的基本法律。计划生育法是通过法律规范生育权的行使。婚姻法把计划生育作为夫妻的共同义务,这与宪法的精神是一致的。6)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尊重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要求,也是针对我国婚姻家庭现实存在问题作出的特别规定,是建立和维护文明、有序、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基础。法律增加此项规定,具有特别的现实意义。7)家庭成员敬老爱糼、互相帮助的原则 该原则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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