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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审结全国首例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
发布时间:2012-05-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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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6岁高龄的宋阿婆与90岁的李大爷是再婚夫妻,婚前各自都有子女,婚后没再生育,但这并不妨碍这个组合家庭的幸福生活。两年前,宋阿婆的祖产房屋赶上拆迁补偿了71万,因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拆迁的事宋阿婆全托付给了继子李京。拿到钱后,李京便把钱给了李大爷。在李京看来,钱给父亲和给母亲都一样。这让宋阿婆甚是不满,“71万不是笔小数目,我连钱都没看到。但李大爷的回答却是钱已经交给儿子保管了。

  思前想后,宋阿婆在自己再婚的第47个年头将继子、老伴告上了法庭,要求继子返还35万元拆迁补偿款给宋阿婆个人。在法院的调解下李京向父亲和继母全额返还该款。但没过多久,当宋阿婆问老伴要钱时,老伴称账上还有446。这下宋阿婆更急了,才几个月你就挥霍了二十几万,这钱我怎么放心让你保管,但无论宋阿婆怎么说,李大爷是个夫权思想严重的人,我是一家之主,钱就应该我保管。无奈,宋阿婆选择了离婚。

  在法官问及李大爷钱的去向时,李大爷只一个劲的称被自己用掉了却没有任何凭证。我们感情很好,都是因为这笔钱。只要她回我身边,这钱我们一起用。因手术不方便行动的李大爷躺在床上几次表达自己的心声。在他身边我连佣人都不如,他控制经济大权,脾气不顺时还要对我打骂,为了我以后的生活,我要离婚。最后,法官考虑到两位老人结婚已47年,共同生活扶持多年,有和好的可能判决两人不准离婚。关于钱款因原被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该款一直在法院的账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一出台,老太再度起诉分家不离婚

  今年7月,《婚姻司法解释三》一出来,老太又向法院递上了一纸诉状,先分家现在无锡的房屋都拆迁了,老伴常住敬老院,我们分居也两年了,我只想要回属于我的钱。面对法官,宋老太一脸疲态。当法官去敬老院看望李大爷,了解情况时,李大爷拉着法官的手一再表示希望宋阿婆回来,不要分家。我年事已高,48年夫妻不容易。现在我身患绝症,日子不多了,就想两人在一起走完最后的人生。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大爷因身患癌症住在敬老院,每月需支付费用两千元左右。法院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71万元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就如何保管、支配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李大爷不能举证自己26.4万元的去向,其行为已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侵害了宋阿婆对该26.4万元所享有的平等支配权。因71万元拆迁补偿款中的44.6万元暂存在法院账上,在该案判决后能够实现其对该71万元享有的权利,加之李大爷目前健康状况不佳,最后法院认为对宋阿婆、李大爷共同共有的71万元拆迁补偿款应以均分为宜,其中35.5万元归宋阿婆个人所有,35.5万元归李大爷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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