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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拟细化收养规定 解决被拐儿童获救寻亲难
发布时间:2012-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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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安部正在同民政部协商,修改和细化现有规定条例,以使被解救后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能有一个稳定的“家”。

陈士渠表示,在一段时间内找不到被拐儿童亲生父母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少见。打拐工作,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妥善安置、救助这些拐卖受害人。对于被拐的儿童,公安机关解救出来之后,都要和民政部门密切协同、妥善安置。陈士渠进而明确表示,目前公安部正在同民政部协商,修改和细化现有规定条例,允许在解救后经过一段时间依然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办理国内收养,让他们能有一个稳定的“家”。

对于反拐行动,陈士渠还透露,继2007年中国发布首个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后,第二个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将有可能在明年年初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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