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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代理的李某波与巨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一案已结案
发布时间:2015-07-08 11:51:06
浏览量:1059

       2011年04月21日,李某波因工受伤,后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因巨某电子有限公司拒绝办理相关手续及支付补助金,故李某波委托我所律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赔偿事宜。

      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李某波与巨某电子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协议并签署仲裁调解书。案件结案归档【档案号:(2013)MS182-5965-9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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