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0-07-24 18:26:59

浏览量:3433
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设立专章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因此,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同时,还需接受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除了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可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这无疑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促使用人单位守法用人。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有: 1.警告、责令改正;2.责令支付和赔偿;3.责令停产整顿;4.吊销执照;5.拘留;6.罚款。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制定规章制度来损害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授权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有检查监督职权。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②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③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④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4.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 5.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6.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7.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8.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9.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10.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 11.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1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1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疑难、快速解答,扫码即可与在线律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