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
发布时间:2010-07-24 18: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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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主要是为降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成本,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相分离,用人单位只管使用人,而将与人事相关的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委托合法设立的人才中介机构处理。人事代理首先在高校以及事业单位和没有人事权的外资企业推行,随后慢慢扩展到国企和其他单位。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用人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服务。 一、人事代理的服务范围 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由代理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代理方可以提供如下服务: 1.为委托方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并协助委托方研究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和人事管理方案等。 2.为委托方管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手续,调整档案工资;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国、自费留学、报考研究生、婚姻登记和独生子女手续等与人事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3.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之日起按有关规定承认身份,申报职称,计算工龄,确定档案工资,办理流动手续。 4.为委托方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建立流动人员党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 5.为委托方代办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业务。 6.为委托方代办人才招聘业务,提供人才供需信息,推荐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聘用人员合同签证。 7.根据委托方要求,开展岗位培训,并协助委托方制定培训计划。 8.根据委托方要求,开展人才测评业务。 9.代理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业务。 二、人事代理方式 人事代理的方式主要是委托人事代理。这种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仅将人事档案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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