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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的含义
发布时间:2010-07-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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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

所谓涉外因素,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况:

1、诉讼主体涉外。即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

2、诉讼标的的法律事实涉外。即作为诉讼标的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存在于国外,如合同在外国签订或者履行、侵权行为在外国发生等。

3、诉讼标的物涉外。即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标的物在外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

178.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4条

304.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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