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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胡长青律师接受南方都市报的采访,对“工厂卷闸门砸伤工人算不算工伤?”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发布时间:2010-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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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胡长青律师接受南方都市报的采访,对“工厂卷闸门砸伤工人算不算工伤? ”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相关内容刊登在南方都市报,2009年10月20日,版次:SA49 版名:深圳读本 南都知道

工厂卷闸门砸伤工人算不算工伤?

社保站与工厂认为不属于工伤,律师肯定厂方应负责

  摘要:朱女士是布吉吉华工业区贤发五金制品厂一普工,8月7日,在她进工厂准备打卡上班时,不料被从天而降的工厂卷闸门砸伤,当即头破血流送进了医院。

  医生鉴定事主有轻度脑震荡。黄敬/制图

  南都知道记者 胡荣燕 报道 朱女士是布吉吉华工业区贤发五金制品厂一普工,8月7日,在她进工厂准备打卡上班时,不料被从天而降的工厂卷闸门砸伤,当即头破血流送进了医院。

  事发距今已两月有余了,在朱女士家人再三催促下,厂方才向相关单位申请了工伤认定。本月16日,布吉社保站出具的《深圳市工伤认定书》上明确地写着:“认定该员工不属于或不视同工伤”。朱女士丈夫尹先生称,该工伤认定书出来后,厂方就找各种理由拒赔付相关医药费了,而他的妻子仍在布吉人民医院脑外科躺着。尹先生质疑道,她明明是去工厂上班时,在工厂内被卷闸门砸伤的,为什么定为非工伤呢?

  受伤的朱女士表示,现在只要吹风、听到噪音她就很容易头痛,另外,晚上经常失眠多噩梦等。布吉人民医院脑外科尹医生告诉记者,据伤者的反映及检查结果来看,除了有头部外伤外,朱女士可能患有轻度的、边缘性的脑震荡。而这样的伤情,与朱女士被工厂卷闸门砸伤有直接的联系。

  结果:可向劳动局申请复议

  10月19日,布吉社保站的黎站长告诉记者,朱女士的工伤认定书,确是布吉社保站根据厂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来进行认定的。因此,按相关法律规定,厂方无需对伤者进行任何赔付。随后,记者拨通了布吉贤发五金制品厂负责人古小英的电话,该负责人称工伤认定书已出来了,上面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长青肯定地告诉记者,朱女士的受伤情况属工伤。因为她首先是在工厂受的伤,其次她是在到工厂上班的途中受的伤,单凭这两点,按相关法律,就可以认定是工伤。因此厂方要对朱女士的伤情负责,如果没有伤残,要负担朱女士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如果有伤残,还要负担伤者的残伤赔偿金。

  胡长青表示,如果伤者及其家属,对于相关单位首次出具的《深圳市工伤认定书》中的相关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劳动局有关机构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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