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领航聚合力
扬帆奋进启新程
国晖律所第一党支部补选大会
— 2023.11.04 —
会议内容总结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国晖律所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国晖律所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经中共深圳律协党委批复,国晖律所第一党支部于2023年11月4日下午总所六楼大会议室召开补选党员大会。会议应到正式党员15名,实到正式党员13名,符合补选的有关规定。
党建领航·奋进新征程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根据中共深圳律协党委6月27日的《关于同意中共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第一支部委员会补选委员会和书记的批复》,同意召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第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会补选,“同意”请示中提出的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人选。
“ 奋进新征程 ”
根据律所工作实际情况,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补选程序要求,表决通过了候选人名单、监票人、计票人名单,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新的国晖律所第一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选举后,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第一次支委会,按照无记名投票,推选书记人选,并进行委员分工,产生了党支部书记1名:黄辉辉;委员2名,其中组织委员刘艳飞、宣传委员兼纪检委员梁嘉仪。支委会就支部未来党建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