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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门

 

业务部门

 

 

国晖所确立了以知识产权、房地产及金融、证券业务为核心,以传统的民商事、刑事为基础的业务服务方向,设有民商综合部、房地产部、知识产权部、并购上市部、金融证券部、劳动人事部、交通事故部、婚姻家庭部、法律顾问部、建筑工程部、行政法律部、刑事法律部、国际法律及翻译部等十多个业务部门,可以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是一家具有综合实力的律师事务所。

 

 

民商综合部

 

民商法律事务是涉及法律面最为广泛、法律规范最为庞杂、涉案纠纷最多的一项法律业务。本部是国晖所设置最早、人数最多的基础部门。本部律师法律知识全面、扎实,工作态度严谨、在民商事法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无论是诉讼证据的搜集使用、还是庭审应对及辩论技巧,均体现出较强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普遍认可。本部律师秉承分工合作的团队精神,注重以创新方式处理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结合个案的自身特点,为客户设计最佳纠纷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节省客户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是一支专业、高效、创新的律师团队。多年来,本部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其中不乏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有些案件被深圳市、广东省乃至全国各大媒体进行专题报道。本部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多名律师还常年担任省、市电(视)台法制节目特邀嘉宾点评,数名律师获聘成为“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律师志愿者”,义务解答各种法律咨询,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是一支富有社会责任感、值得信赖的服务团队。

 

业务范围

 

代理各类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代理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纠纷的调解和诉讼活动;

 

代理财产权属、财产损害赔偿等纠纷的调解和诉讼活动;

 

代理产品责任、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调解和诉讼活动;

 

代理医疗事故、人身伤害、交通运输等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和诉讼活动;

 

代理人格权纠纷的调解和诉讼活动;

 

代理网络侵权纠纷的调解和诉讼活动;

 

代理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的调解和诉讼活动;

 

代理公司股东权益(决策权、知情权、收益权、解散权等)纠纷的调解和诉讼活动;

 

代理海事、海商纠纷的的调解和诉讼活动;

 

办理各种文书、合同、协议等的律师见证;

 

其他民商事法律服务。

 

 

业绩与成功案例

 

2006-2008年本部代理了2000多起民商事案件,其中不乏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

 

成功代理人称“杨青天”的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职员、深圳市人大代表杨某某被诉名誉侵权案。历经二年的艰难诉讼,原告索赔1734万元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此案不仅维护了杨某某的个人名誉,也申张了社会正义,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应。

 

代理消费者李某诉特区某大商场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促使该商场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对该行业也起到了警戒作用,社会效益显著。

 

代理深圳某会计事务所被诉虚假验资案,经认真研究案情,阅读及参考大量会计书籍,在同案其他被告愿意调解赔偿的压力下,坚持用正确的法律观点指导委托人拒绝原告的赔偿要求,最终获得胜诉,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代理被告潘某应诉原告顾某要求返还款项一案,经过本部律师的有效抗辩,原告顾某被迫二次撤诉,原告改变案由、补充证据后第三次重新起诉,经我部律师的抗辩,原告顾某最后仍然最终决定撤诉,维护了被告潘某的利益。

 

代理原告吴某要求被告深圳市金比某公司返还投资款纠纷一案,虽然被告一直以投资款不得返还为由拒绝返还,但本部律师认为原告吴某没有享有股东权利、没有办理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因此要求返还,最后法院一审和二审均支持本部律师的观点,判决要求被告全额返还投资款,该案经强制执行后所有款项均追回,维护了委托人吴某的合法权益。

 

代理保证人阮某与借款人王某、出借人卢某民间借贷纠纷的二审程序,罗湖法院一审判决要求保证人阮某承担保证责任,经本部律师在二审抗辩和努力,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最后当事人达成和解,维护了委托人阮某的合法利益。

 

代理许可人武某与加盟人古某加盟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一审判决武某败诉,本部律师代理武某提起上诉后,二审改判加盟人古某应向许可人武某支付数十万元的违约金,维护了委托人武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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