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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所袁秀珍律师再次凭借其精湛的专业能力和高度负责的办案精神,赢得受援人宋先生的高度赞誉。宋先生特意向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及袁秀珍律师赠送了一面写有“高效维权显实力,胜诉为民展风采”的锦旗,以表达对其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全力维权、最终胜诉的诚挚感谢。

案件背景 | 工伤争议遇困境,法律援助伸援手
宋先生原系北京某物业公司深圳分公司员工,在工作中不幸遭遇非因工负伤,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然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提前一个月与宋先生达成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宋先生在签署协议至约定终止劳动关系日期间非因工受伤,当宋先生找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补助费时,用人单位以劳动关系已解除拒绝支付法定的医疗补助费。宋先生在与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通过福田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该处指派我所袁秀珍律师承办此案。
专业代理 | 抽丝剥茧辨是非,庭审交锋护权益
接受指派后,迅速梳理案件材料,深入分析案情焦点。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双方此前虽签署过《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但宋先生的受伤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且伤残鉴定结论于劳动关系终止后作出,用人单位能否以此协议免除其法定支付义务?
庭审中,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有力论证了“劳动者在合同期内非因工负伤经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终止时应支付医疗补助费”这一法定义务的不可豁免性,同时指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用人单位提前就未来工伤事宜免责其法定支付义务的约定应当认定为无效。同时通过提交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书、病假证明等一系列关键证据,并就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进行了充分质证与说明。
圆满胜诉 | 法院判决彰正义,合法权益得保障
经过福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的免责主张不能成立。2025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分公司应向宋先生支付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并判决由分公司的上级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同时驳回了原告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判决有力地维护了宋先生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对弱势群体的公正保护。
受援心声 | 锦旗传递真挚情,法律援助暖人心
“非常感谢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和袁秀珍律师!法庭上袁律师反应迅速很快抓住原告律师当庭提交的公司提起的另一案的民事判决书证据为我方所用,指出协议约定部分无效,我当时就觉得这次胜诉稳稳”。宋先生在赠送锦旗时激动地表示,“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是法律援助给了我希望。袁律师专业、细心、思维敏捷,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给了我巨大的支持和信心,开庭当时我也在庭上。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我的请求,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原告分公司没有上诉,而是按一审民事判决内容履行完了支付义务。我今日特意亲自来送锦旗,真诚表达对法援处和袁律师的感谢!
律师感悟 | 初心如磐担使命,扶弱维权显温情
袁秀珍律师表示:“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他们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作为法律援助律师,我们的职责就是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帮助受援人厘清法律关系,坚定维权信心,通过法律途径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宋先生的胜诉,是法律精神的胜利,也是我们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体现。我们将继续坚守初心,为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一面锦旗,一份信任,一种鞭策。它承载着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也彰显了我所律师服务社会、奉献专业的责任与担当。国晖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全力支持配合法律援助事业,鼓励更多律师投身公益法律服务,用实际行动诠释法律人的社会价值,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国晖律师·袁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