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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认监委
【发布文号】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45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4-12-16
【生效日期】2014-12-16
【时效性】
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45号公告
近两年来,国家认监委陆续发布了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适用产品调整和相关标准及实施规则调整的公告。为使各相关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国家认监委修订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共20大类158种产品,现予发布。
国家认监委以2012年第30号公告发布的原《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自即日起废止。
本公告内容由国家认监委负责解释。
国家认监委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
说明
1.对于电气电子产品,除电信终端、电焊机,适用范围仅限于可直接或间接连接到大于 36V(直流或交流有效值)供电电源的产品。
2.对于电气电子产品,除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车载移动用户终端或特别说明外,专为汽车及摩托车、火车、船舶、飞机设计、制造和使用 的、具有专门设计和安装结构的产品不在 CCC 认证范围内。
3.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多功能产品,以产品的主要功能和主要使用目的进行归类。多功能产品应符合主要功能产品 的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同时兼顾其他功能产品对应的认证实施规则要求。
4.适用产品界定应当结合“对产品种类的描述”和“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及“备注”等内容,并以此作为判定产品是否属于认证范围。
5.产品列举不一定包括所有可能存在的产品名称,未列举的产品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相应描述界定。
6.摩托车头盔因仅向越南出口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不在下表中描述界定。
7.由于产品分类、定义及标准的变化,原“玩具类产品”及“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归并为“儿童用品”。
一、电线电缆(4 种) |
||||
1.不包括阻燃电线电缆(轨道交通车辆用电缆电线除外)、耐火电线电缆、裸电线、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架空绝缘电缆、通信电缆和光缆、绕组线产品; |
||||
2.不包括认证依据标准中未列明的型号、规格。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电线组件(0101) |
适用于家用和类似一般设备所用的 |
电线组件 |
包括带有以下规格连接器的电线组件: |
适用标准: |
电线组件(即,由带不可拆线插头和 |
1.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0.2A 连接器 |
GB15934 |
||
不可拆线的连接器的软缆或软线构 |
2.用于冷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2.5A 连接器 |
GB/T26219 |
||
成的组件)和互连电线组件(即,由 |
3.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2.5A 连接器 |
|||
带有不可拆线插头连接器和不可拆 |
4.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6A 连接器 |
|||
线的连接器的软缆或软线构成的组 |
5.用于冷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
|||
件)。 |
6.用于热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
|||
7.用于酷热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
||||
8.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
||||
9.用于冷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6A 连接器 |
||||
10.用于酷热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6A 连接器 |
||||
11.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16A 连接器 |
||||
12.互连电线组件 |
||||
13.Y 型电线组件 |
||||
14.Y 型互连电线组件 |
||||
2. 交流额 定电压 |
1.交流额定电压为 500 V、750 V、 |
交流额定电压 |
用于交流额定电压 3 kV 及以下轨道交通车辆配 |
适用标准: |
3kV 及 以下 铁路 机 |
1.5 kV和 3 kV;直流额定电压为交 |
3 kV 及以下轨 |
电系统、控制系统、信号系统的电器装置。 |
GB/T12528 |
车车辆用电线电缆 |
流额定电压的 1.5 倍; |
道交通车辆用 |
DCEH/3-100 750V 0.5~300(1 芯) |
|
(0103) |
2.乙丙橡胶混合物绝缘、交联聚烯烃 混合物绝缘,氯磺化聚乙烯橡胶混合 物护套(若有护套); |
电缆 |
DCEH/3-100 1500V 1~300(1 芯) DCEH/3-100 3000V 2.5~300(1 芯) WDZ-DCYJ-125 500V 1~4(1 芯) WDZ-DCYJ/2-125 500V 1~4(1 芯) |
|
3.铜芯; |
WDZ-DCYJ/3-125 500V 1~4(1 芯) |
|||
4.单芯电缆。 |
WDZ-DCYJ-125 750V 0.75~300(1 芯) |
|||
WDZ-DCYJ/2-125 750V 0.75~300(1 芯) |
||||
WDZ-DCYJ/3-125 750V 0.75~300(1 芯) |
||||
WDZ-DCYJ-125 1500V 0.75~300(1 芯) |
WDZ-DCYJ/2-125 1500V 0.75~300(1 芯) WDZ-DCYJ/3-125 1500V 0.75~300(1 芯) WDZ-DCYJ-125 3000V 0.75~300(1 芯) WDZ-DCYJ/2-125 3000V 0.75~300(1 芯) WDZ-DCYJ/3-125 3000V 0.75~300(1 芯) WDZ-DCYJB-125 750V 0.5~6(1 芯) WDZ-DCYJB/2-125 750V 0.5~6(1 芯) WDZ-DCYJB/3-125 750V 0.5~6(1 芯) WDZ-DCYJB-150 750V 0.5~6(1 芯) WDZ-DCYJB/2-150 750V 0.5~6(1 芯) WDZ-DCYJB/3-150 750V 0.5~6(1 芯) |
||||
3. 额 定 电 压 |
1.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450/750 V |
耐热橡皮绝缘 |
具有良好的耐热特性。 |
适用标准: |
450/750 V 及 以 下 |
的动力装置用电缆; |
电缆 |
60245 IEC 03(YG) 300/500V 0.5~16(1 芯) |
GB/T5013.3 |
橡皮绝缘电线电缆 |
2.橡皮绝缘; |
60245 IEC 04(YYY) 450/750V 0.5~95(1 芯) |
GB/T5013.7 |
|
(0104) |
3.铜芯; 4.单芯电缆。 |
60245 IEC 05(YRYY) 450/750V 0.5~95(1 芯) 60245 IEC 06(YYY) 300/500V 0.5~1(1 芯) 60245 IEC 07(YRYY) 300/500V 0.5~1(1 芯) |
||
1.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450/750 V |
橡皮绝缘电焊 |
1.具有良好的柔软性; |
适用标准: |
|
的动力装置用电缆; |
机电缆 |
2.用于连接电焊机和焊钳。 |
GB/T5013.6 |
|
2.橡皮覆盖层; |
60245 IEC 81(YH) 16~95(1 芯) |
|||
3.铜芯; |
60245 IEC 82(YHF) 16~95(1 芯) |
|||
4.单芯电缆。 |
||||
1.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450/750 V |
橡皮绝缘电梯 |
用于电梯等场合(不用于高速电梯和高层建筑用 |
适用标准: |
|
的动力装置用电缆; |
电缆 |
电梯)。 |
GB/T5013.5 |
|
2.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若有护套); |
60245 IEC 70(YTB) 300/500V 0.75~1(6 芯~ |
|||
3.铜芯。 |
30 芯) 60245 IEC 74(YT) 300/500V 0.75~1(6 芯~ |
|||
30 芯) |
||||
60245 IEC 75(YTF) 300/500V 0.75~1(6 芯~ |
||||
30 芯) |
||||
1.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450/750 V |
通用橡套软电 |
用于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各种移动电器的电源 |
适用标准: |
|
的动力装置用电缆; |
缆电线 |
连接。 |
GB/T5013.4 |
2.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 |
60245 IEC 53(YZ) 300/500V 0.75~2.5(2 芯~ |
JB/T8735.2 |
||
3.铜芯。 |
5 芯) |
|||
60245 IEC 57(YZW) 300/500V 0.75~2.5(2 |
||||
芯~5 芯) |
||||
60245 IEC 66(YCW) 450/750V 1~400(1 芯~ |
||||
5 芯) |
||||
60245 IEC 58(YS) 300/500V 0.75~1.5(1 芯) |
||||
60245 IEC 58f(YSB) 300/500V 1.5(2 芯) |
||||
YQ-300/300V 0.3~0.5(2 芯~3 芯) |
||||
YQW-300/300V 0.3~0.5(2 芯~3 芯) |
||||
YZ-300/500V 0.75~6(2 芯~6 芯) |
||||
YZW-300/500V 0.75~6(2 芯~6 芯) |
||||
YZB-300/500V 0.75~6(2 芯~6 芯) |
||||
YZWB-300/500V 0.75~6(2 芯~6 芯) |
||||
YC-450/750V 1~400(1 芯~5 芯) |
||||
YCW-450/750V 2.5~150(2 芯~5 芯) |
||||
1.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450/750 V |
橡皮绝缘编织 |
用于照明灯具、家用电器的电源连接。 |
适用标准: |
|
的动力装置用电缆; |
软电线 |
60245 IEC 89(RQB) 300/300V 0.75~1.5(2 |
GB/T5013.8 |
|
2.橡皮绝缘和橡皮保护层(若有保护 |
芯~3 芯) |
JB/T8735.3 |
||
层); 3.铜芯。 |
RE-300/300V 0.3~4(2 芯~3 芯) RES-300/300V 0.3~4(2 芯) REH-300/300V 0.3~4(2 芯~3 芯) |
|||
4. 额 定 电 压 |
1.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450/750 V |
聚氯乙烯绝缘 |
1.用于固定布线; |
适用标准: |
450/750 V 及 以 下 |
的动力装置用电缆; |
无护套电线电 |
2.可用于工业,大量用于家庭(如照明、空调的 |
GB/T5023.3 |
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
2.聚氯乙烯绝缘; |
缆 |
动力线路)。 |
JB/T8734.2 |
电缆(0105) |
3.铜芯、铝芯; 4.单芯电缆。 |
60227 IEC 01(BV) 450/750V 1.5~400(1 芯) 60227 IEC 02(RV) 450/750V 1.5~240(1 芯) 60227 IEC 05(BV) 300/500V 0.5~1(1 芯) |
||
60227 IEC 06(RV) 300/500V 0.5~1(1 芯) |
||||
60227 IEC 07(BV-90) 300/500V 0.5~2.5(1 |
||||
芯) |
||||
60227 IEC 08(RV-90) 300/500V 0.5~2.5(1 |
||||
芯) |
BV-300/500V 0.75~1(1 芯) |
||||
BLV-450/750V 2.5~400(1 芯) |
||||
BVR-450/750V 2.5~185(1 芯) |
||||
1.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450/750 V |
聚氯乙烯绝缘 |
用于固定布线。 |
适用标准: |
|
的动力装置用电缆; |
聚氯乙烯护套 |
60227 IEC 10(BVV) 300/500V 1.5~35 (2 芯~ |
GB/T5023.4 |
|
2.聚氯乙烯绝缘和聚氯乙烯护套; |
电缆 |
5 芯) |
JB/T8734.2 |
|
3.铜芯、铝芯。 |
BVV-300/500V 0.75~185(1 芯) BLVV-300/500V 2.5~185(1 芯) |
|||
BVVB-300/500V 0.75~10(2 芯~3 芯) |
||||
BLVVB-300/500V 2.5~10(2 芯~3 芯) |
||||
1.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450/750 V |
聚氯乙烯绝缘 |
1.用于固定布线; |
适用标准: |
|
的动力装置用电缆; |
软电缆电线 |
2.具有一定的可移动性。 |
GB/T5023.5 |
|
2.聚氯乙烯绝缘和聚氯乙烯护套(若 |
60227 IEC 41(RTPVR) 300/300V(2 芯) |
JB/T8734.3 |
||
有护套); 3.铜芯。 |
60227 IEC 43(SVR) 300/300V 0.5~0.75(1 芯) 60227 IEC 52(RVV) 300/300V 0.5~0.75(2 |
|||
芯~3 芯) |
||||
60227 IEC 53(RVV) 300/500V 0.75~2.5(2 |
||||
芯~5 芯) |
||||
60227 IEC 56(RVV-90) 300/300V 0.5~0.75 |
||||
(2 芯~3 芯) |
||||
60227 IEC 57(RVV-90) 300/500V 0.75~2.5 |
||||
(2 芯~5 芯) |
||||
RVV-300/500V 0.5~10(2 芯~41 芯,不含 2 芯 |
||||
1.0 产品) |
||||
RVS-300/300V 0.5~6(2 芯) |
||||
RVB-300/300V 0.5~6(2 芯) |
||||
1.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450/750 V |
聚氯乙烯绝缘 |
1.电梯、升降机随行用; |
适用标准: |
|
的动力装置用电缆; |
聚氯乙烯护套 |
2.挠性连接用。 |
GB/T5023.6 |
|
2.聚氯乙烯绝缘和聚氯乙烯护套; |
电梯电缆和挠 |
60227 IEC 71f(TVVB) 300/500V 0.75~1(3 |
JB/T8734.6 |
|
3.铜芯。 |
性连接用电缆 |
芯~24 芯,不含通信单元的产品) 60227 IEC 71f(TVVB) 450/750V 1.5~25(3 |
||
芯~12 芯) |
TVVB-300/500V 0.5~1(3 芯~60 芯,其中 0.75~ |
||||
1(3 芯~24 芯)仅限包含通信单元的产品) |
||||
60227 IEC 71c(TVV) 300/500V 0.75~1(6 芯~ |
||||
30 芯) |
||||
60227 IEC 71c(TVV) 450/750V 1.5~25(4 芯~ |
||||
30 芯) |
||||
1.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450/750 V |
聚氯乙烯绝缘 |
1.用于机床、起重运输设备在内的机器各部件间 |
适用标准: |
|
的动力装置用电缆; |
耐油聚氯乙烯 |
的内部连接; |
GB/T5023.7 |
|
2.聚氯乙烯绝缘和耐油聚氯乙烯护 |
护套软电缆 |
2.有屏蔽型和非屏蔽型,屏蔽电缆用于有中等水 |
||
套; 3.铜芯。 |
平电磁干扰的场合; 3.具有较好的耐油性。 60227 IEC 74(RVVYP) 300/500V 0.5~2.5(2 |
|||
芯~60 芯) |
||||
60227 IEC 75(RVVY) 300/500V 0.5~2.5(2 |
||||
芯~60 芯) |
||||
1.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450/750 V |
聚氯乙烯绝缘 |
用于电器、仪表、电子设备和自动化装置的内部。 |
适用标准: |
|
的动力装置用电缆; |
安装用电线 |
AV-300/300V 0.08~0.4(1 芯) |
JB/T8734.4 |
|
2.聚氯乙烯绝缘和聚氯乙烯护套(若 |
AV-90-300/300V 0.08~0.4(1 芯) |
|||
有护套); 3.铜芯。 |
AVR-300/300V 0.08~0.4(1 芯) AVR-90-300/300V 0.08~0.4(1 芯) AVRB-300/300V 0.12~0.4(2 芯) |
|||
AVRS-300/300V 0.12~0.4(2 芯) |
||||
AVVR-300/300V 0.08~0.4(2 芯~30 芯) |
||||
1.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450/750 V |
聚氯乙烯绝缘 |
1.用于电器、仪表和电子设备及自动化装置; |
适用标准: |
|
的动力装置用电缆; |
屏蔽电线 |
2.具有良好的屏蔽性能。 |
JB/T8734.5 |
|
2.聚氯乙烯绝缘和聚氯乙烯护套(若 |
AVP-300/300V 0.08~0.4(1 芯) |
|||
有护套); 3.铜芯; 4.金属编织或缠绕屏蔽。 |
AVP-90-300/300V 0.08~0.4(1 芯) RVP-300/300V 0.08~2.5(1 芯~2 芯) RVP-90-300/300V 0.08~2.5(1 芯~2 芯) RVVP-300/300V 0.08~4(1 芯~26 芯) |
|||
RVVP1-300/300V 0.08~4(1 芯~26 芯) |
||||
RVVPS-300/300V 0.12~2.5(2×2 芯) |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6 种)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插头插座(家用 |
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 |
1.单相两极插 |
1.单相两极可拆线插头 |
适用标准: |
和 类 似 用 途 |
1.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家用和 |
头、插座、器 |
2.单相两极带接地可拆线插头 |
GB2099.1 |
( 0201 )、 工业用 |
类似用途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 |
具插座; |
3.单相两极不可拆线插头 |
GB2099.2 |
(0203)) |
压在 50V 以上但不超过 440V、额定电 |
2.单相两极带 |
4.单相两极带接地不可拆线插头 |
GB2099.4 |
流不超过 32A 的、带或不带接地触头 |
接地插头、插 |
5.单相两极双用明装插座 |
GB2099.5 |
|
的插头和固定式、移动式插座; |
座、器具插座; |
6.单相两极双用暗装插座 |
GB1002 |
|
2.也适用于装在电线组件中的插头 |
3.三相插头和 |
7.单相两极带接地明装插座 |
GB1003 |
|
和装在电线加长组件中的插头和移 |
插座。 |
8.单相两极带接地暗装插座 |
不包括: |
|
动式插座,还适用于作为电器的一个 |
9.带保护门单相两极双用明装插座 |
1.ELV(特低电压)的插头 |
||
部件的插头插座,在有关电器标准上 |
10.带保护门单相两极双用暗装插座 |
和固定式或移动式插座, |
||
另有说明除外; |
11.带保护门单相两极带接地明装插座 |
与熔断体、自动开关等组 |
||
3.也适用于与器具组成一整体的和 |
12.带保护门单相两极带接地暗装插座 |
合在一起的固定式插座; |
||
安装在器具里或固定到器具上的插 |
13.带开关单相两极双用明装插座 |
2.非标准孔型插座(插座 |
||
座; |
14.带开关单相两极双用暗装插座 |
插孔不符 合 GB1002、 |
||
4.对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固定式插座, |
15.带开关单相两极带接地明装插座 |
GB1003)、非我国标准插头 |
||
额定电流最大仅限为 16A。 |
16.带开关单相两极带接地暗装插座 |
(如圆脚插销的插头、矩 |
||
17.单相两极双用、两极带接地明装插座 |
形插销的插头)。 |
|||
18.单相两极双用、两极带接地暗装插座 |
||||
19.带保护门单相两极双用、两极带接地明装插 |
||||
座 |
||||
20.带保护门单相两极双用、两极带接地暗装插 |
||||
座 |
||||
21.带开关单相两极双用、两极带接地明装插座 |
||||
22.带开关单相两极双用、两极带接地暗装插座 |
||||
23.单相两极可拆线移动式插座 |
24.单相两极带接地可拆线移动式插座 |
||||
25.单相两极不可拆线移动式插座 |
||||
26.单相两极带接地不可拆线移动式插座 |
||||
27.单相两极带接地不可拆线移动式多位插座 |
||||
28.电线加长组件 |
||||
29.单相两极或两极带接地器具插座 |
||||
30.三相四极可拆线插头 |
||||
31.三相四极不可拆线插头 |
||||
32.三相四极明装插座 |
||||
33.三相四极暗装插座 |
||||
34.地板插座 |
||||
35.组合型插座 |
||||
36.带有辅助装置的固定式插座 |
||||
37.固定式无联锁带开关插座 |
||||
38.固定式有联锁带开关插座 |
||||
插头插座(工业用): |
工业用插头、 |
1.工业用插头 |
适用标准: |
|
1.适用于主要作工业用途户内和户 |
插座、连接器、 |
2.工业用明装插座 |
GB/T11918.1 |
|
外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 690V |
器具输入 插 |
3.工业用暗装插座 |
GB/T11918.2 |
|
d.c.或 a.c.和 500Hz a.c.,额定电流 |
座、耦合器。 |
4.工业用插座 |
GB/T11918.4 |
|
不超过 250A 的插头和插座; |
5.工业用带开关插座 |
|||
2.安装在电气设备里的或固定于电 |
6.工业用带联锁装置插座 |
|||
气设备的插座或器具输入插座在本 |
||||
产品目录之内,本产品目录亦适用于 |
||||
预定用于特低电压装置里的电器附 |
||||
件; |
||||
3.不排除将这些电器附件用于建筑 |
||||
工地,或作农业、商业或家用用途。 |
||||
2.家用和类似用途 |
1.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仅用于 |
家用和类似用 |
1.明装式或暗装式按钮开关 |
适用标准: |
固定式电气装置的 |
交流电、额定电压不超过 440V、额定 |
途固定式电气 |
2.明装或暗装式拉线开关 |
GB16915.1 |
开关(0202) |
电流不大于 63A 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 |
装置的开关 |
3.明装式或暗装式旋转开关 |
不包括属于 GB15092 范围 |
定式电气装置的手动操作的一般用 |
4.明装或暗装跷板式单极开关 |
的开关。 |
||
途的开关; |
5.明装或暗装跷板式两极开关 |
|||
2.还适用于装有信号灯的开关,带有 |
6.明装或暗装跷板式三极开关 |
|||
开关和其他功能组合的开关(但不适 |
7.明装或暗装跷板式三极加中线开关 |
|||
用于与熔断器组合的开关),装有软 |
8.明装或暗装跷板式双控开关 |
|||
缆保持装置和软缆出口装置的开关; |
9.明装或暗装跷板式有公共进入线的双控开关 |
|||
3.对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开关的额定 |
10.明装或暗装跷板式有一个断开位置的双控开 |
|||
电流限为最大 16A。 |
关 |
|||
11.明装或暗装跷板式两极双控开关 |
||||
12.明装或暗装跷板式双控换向开关(或中间开 |
||||
关) |
||||
13.明装或暗装倒扳式单极开关 |
||||
14.明装或暗装倒扳式两极开关 |
||||
15.明装或暗装倒扳式三极开关 |
||||
16.明装或暗装倒扳式三极加中线开关 |
||||
17.明装或暗装倒扳式双控开关 |
||||
18.明装或暗装倒扳式有公共进入线的双控开关 |
||||
19.明装或暗装倒扳式有一个断开位置的双控开 |
||||
关 |
||||
20.明装或暗装倒扳式两极双控开关 |
||||
21.明装或暗装倒扳式双控换向开关(或中间开 |
||||
关) |
||||
22.明装或暗装跷板式瞬动开关(如,门铃开关) |
||||
23.明装或暗装按钮式瞬动开关(如,门铃开关) |
||||
3.器具耦合器(家 |
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 |
1. 器具 耦合 |
1.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0.2A 连接器 |
适用标准: |
用 和 类 似 用 途 |
1.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有接地 |
器:包括连接 |
2.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0.2A 器具输入插座 |
GB17465.1 |
( 0204 )、 工业用 |
触头和无接地触头的交流两极器具 |
器和器具输入 |
3.用于冷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2.5A 连接器 |
GB17465.2 |
(0203)) |
耦合器。该耦合器用于将电源软线连 |
插座两部分; |
4.用于冷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2.5A 器具输入插座 |
GB17465.3 |
接到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额定电流 |
2.连接器; |
5.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2.5A 连接器 |
GB17465.4 |
|
不超过 16A,电源频率为 50Hz 或 60Hz |
3. 互连 耦合 |
6.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2.5A 器具输入插座 |
||
的器具或其他电气设备上; |
器:包括插头 |
7.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6A 连接器 |
||
2.也适用于安装在器具或设备上以 |
连接器和器具 |
8.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6A 器具输入插座 |
||
及与器具或设备形成一体的器具输 |
插座两部分; |
9.用于冷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
||
入插座; |
4. 插头 连接 |
10.用于冷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0A 器具输入插座 |
||
3.也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或 |
器; |
11.用于热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
||
设备用交流两极,带有接地触头或不 |
5.靠器具重量 |
12.用于酷热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
||
带接地触头的互连耦合器,使用于额 |
啮合的耦 合 |
13.用于热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0A 器具输入插座 |
||
定电压不超过 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 |
器; |
14.用于酷热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0A 器具输入插 |
||
16A,频率为 50Hz 或 60Hz 的交流电 |
6.防护等级高 |
座 |
||
源上; |
于 IPX0 的器具 |
15.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10A 连接器 |
||
4.也适用于与器具或其它设备成一 |
耦合器。 |
16.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10A 器具输入插座 |
||
整体的或装在器具或其它设备里的 |
17.用于冷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6A 连接器 |
|||
器具插座。 |
18.用于冷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6A 器具输入插座 |
|||
19.用于酷热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6A 连接器 |
||||
20.用于酷热条件下Ⅰ类设备的 16A 器具输入插 |
||||
座 |
||||
21.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16A 连接器 |
||||
22.用于冷条件下Ⅱ类设备的 16A 器具输入插座 |
||||
23.Ⅰ类设备用 2.5A 插头连接器 |
||||
24.Ⅰ类设备用 2.5A 器具插座 |
||||
25.Ⅱ类设备用 2.5A 插头连接器 |
||||
26.Ⅱ类设备用 2.5A 器具插座 |
||||
27.Ⅰ类设备用 10A 插头连接器 |
||||
28.Ⅰ类设备用 10A 器具插座 |
||||
29.Ⅱ类设备用 10A 插头连接器 |
||||
30.Ⅱ类设备用 10A 器具插座 |
||||
31.Ⅰ类设备用 16A 插头连接器 |
32.Ⅰ类设备用 16A 器具插座 |
||||
33.Ⅱ类设备用 16A 插头连接器 |
||||
34.Ⅱ类设备用 16A 器具插座 |
||||
35.由器具输入插座和连接器组成的器具耦合器 |
||||
36.由器具插座和插头连接器组成的互连耦合器 |
||||
37.两极不可拆线连接器 |
||||
38.两极带接地不可拆线连接器 |
||||
39.器具耦合器 |
||||
40.连接器 |
||||
41.器具输入插座 |
||||
42.互连耦合器 |
||||
43.插头连接器 |
||||
44.器具插座 |
||||
器具耦合器(工业用) |
工业用连 接 |
1.工业用连接器 |
适用标准: |
|
1.适用于主要作工业用途户内和户 |
器、器具输入 |
2.工业用器具输入插座 |
||
外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 690V |
插座、耦合器。 |
3.工业用耦合器 |
GB/T11918.1 |
|
d.c.或 a.c.和 500Hz a.c.,额定电流 |
4.工业用电缆耦合器 |
GB/T11918.2 |
||
不超过 250A 的电缆耦合器和器具耦 |
5.工业用器具耦合器 |
GB/T11918.4 |
||
合器; |
6.工业用器具插座 |
|||
2.不排除将这些电器附件用于建筑 |
||||
工地,或作农业、商业或家用用途; |
||||
3.安装在电气设备里的或固定于电 |
||||
气设备的器具输入插座在本产品目 |
||||
录之内,本产品目录亦适用于预定用 |
||||
于特低电压装置里的电器附件。 |
||||
4.热熔断体(0205) |
1.适用于安装在一般户内环境下使 |
热熔断体 |
1.金属外壳热熔断体 |
适用标准: |
用的电器、电子设备及其组件里,用 |
2.塑料外壳热熔断体 |
GB9816.1 |
||
以防止它们在发生故障情况下出现 |
3.陶瓷外壳热熔断体 |
不包括在腐蚀性或爆炸性 |
||
超温的热熔断体; |
4.陶瓷底座热熔断体 |
大气等极端条件下使用的 |
2.只要熔断体周围的气候和其他直 |
热熔断体。 |
|||
接环境与规定的条件相类似,也适用 |
||||
于在非户内条件下使用的热熔断体; |
||||
3.适用于简单形状的热熔断体。如熔 |
||||
断片或熔断丝,只要工作时排除的熔 |
||||
融材料不会影响设备的安全使用,尤 |
||||
其对手持式或便携式设备,无论使用 |
||||
位置如何,均不会影响他们的使用安 |
||||
全; |
||||
4.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 660V、 |
||||
额定电流 不超过 63A、频率在 |
||||
45Hz-62Hz 的热熔断体。 |
||||
5.家用和类似用途 |
1.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额定电 |
安装盒、盖或 |
1.塑料或金属面板 |
适用标准: |
固定式电气装置电 |
压不超过 440V 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 |
盖板、面板、 |
2.明装式安装盒 |
GB17466.1 |
器附件外壳(0206) |
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或外壳 |
空白电气箱 |
3.暗装式或暗装塑料安装盒 |
GB17466.21 |
部件; |
体。 |
4.暗装式或暗装金属安装盒 |
GB17466.23 |
|
2.本产品目录中所指的外壳,包括电 |
5.半暗装式塑料或金属安装盒 |
GB17466.24 |
||
器附件所装的明装式、暗装式和半暗 |
6.塑料或金属盖或盖板 |
不包括开关设备和控制设 |
||
装式安装盒的盖或盖板,这些盖或盖 |
7.塑料或金属外壳 |
备装有过电流保护装置的 |
||
板可以是,也可以不是电器附件的一 |
8.塑料配电箱箱体 |
组合装置的外壳和用于汇 |
||
部分; |
9.金属配电箱箱体 |
流条线槽型的外壳。 |
||
3.亦适用于以安装或悬吊照明设备 |
10.塑料照明箱箱体 |
|||
用的安装盒; |
11.金属照明箱箱体 |
|||
4.亦适用于家用和类似固定式电气 |
12.防溅面盖 |
|||
装置的电器附件的空壳体和其中的 |
13.地板插座安装盒 |
|||
部件,其预期使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 |
||||
400V,输入总负载电流不超过 125A, |
||||
在正常使用中的最大功耗容量由制 |
||||
造商声明。这些壳体预期用于家用的 |
保护装置和带有或不带有电源功耗 |
||||
的装置。它们预期被安装在预期短路 |
||||
电流不超过 10kA 的场合,除非它们 |
||||
有被限制电流保护设备提供保护,其 |
||||
带有切断电流不超过 17kA。 |
||||
6.小型熔断器的管 |
1.适用于保护通常在户内使用的电 |
小型熔断器的 |
1.快速动作高分断能力的 5×20mm 熔断体(标准 |
适用标准: |
状熔断体(0207) |
气装置、电子设备和其中元件的小型 |
管状熔断体 |
规格单 1)(管状熔断体) |
GB9364.1 |
熔断器; |
2.快速动作低分断能力的 5×20mm 熔断体(标准 |
GB9364.2 |
||
2.适用于保护那些通常使用于户内 |
规格单 2)(管状熔断体) |
GB9364.3 |
||
电气装置、电子设备和其中元件的小 |
3.延时动作(耐浪涌)低分断能力的 5×20mm 熔 |
不包括在特殊条件(例如 |
||
型熔断器用管状熔断体; |
断体(标准规格单 3)(管状熔断体) |
腐蚀或易爆环境)下使用 |
||
3.适用于印制电路用并且用来保护 |
4.快速动作低分断能力的 6.3×32mm 熔断体(标 |
的电气装置的熔断器。 |
||
户内使用的电气装置、电子设备和其 |
准规格单 4)(管状熔断体) |
|||
中元件的超小型熔断体。 |
5.延时动作(耐浪涌)高分断能力的 5×20mm 熔 |
|||
断体(标准规格单 5)(管状熔断体) |
||||
6.快速动作低分断能力的超小型熔断体(标准规 |
||||
格单 1)(超小型熔断体) |
||||
7.快速动作低分断能力的超小型熔断体(标准规 |
||||
格单 2)(超小型熔断体) |
||||
8.快速动作低分断能力的超小型熔断体(标准规 |
||||
格单 3)(超小型熔断体) |
||||
9.延时,低分断能力的超小型熔断体(标准规格 |
||||
单 4)(超小型熔断体) |
三、低压电器(9 种) 工作电压交流 1000V(工作电压为 AC1140V 的电器可参照执行)、直流 1500V 以下的电气线路中的电气设备。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 漏电 保护器 |
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至 380V、额定 |
剩余电流装置 |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移动式剩 |
适用标准: |
(0306) |
电流至 200A 的漏电保护器。能同时 |
余电流装置(PRCD)是由一个插头、一个漏电动 |
GB20044 |
|
完成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和基 |
作保护器和一个或几个插座或接线装置组合在 |
GB28527 |
准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基 |
一起的漏电保护器。 |
不包括包含电池的 PRCD、 |
||
准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等三个功能 |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或不带过电流保护的插座 |
具有检测电源侧故障的 |
||
的剩余电流装置(例如漏电断路器) |
式剩余电流电器(SRCD)是组装入或专门与家用 |
附加功能并能在供电电 |
||
或组合装置(例如由漏电继电器与低 压断路器或低压接触器组成的漏电 保护器)。 |
和类似用途的带或不带接地触头的两极插座一 起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电器。 |
路故障时防止其闭合的 PRCD。不包括包含电池的 SRCD、除了供电给负载以 |
||
外的其他 电路供电 的 |
||||
SRCD。 |
||||
剩余电流动作 |
由零序电流互感器来检测剩余电流,并在规定条 |
适用标准: |
||
继电器 |
件下,但剩余电流达到或超过给定值时使电器的 |
GB/T22387 |
||
一个或多个电气输出电路中的触头产生开闭动 |
不包括兼有过载保护的 |
|||
作的开关电源。列举如下: |
继电器、鉴相鉴幅漏电继 |
|||
AC 型剩余电流动作继电器 |
电器、脉冲型漏电继电 |
|||
A 型剩余电流动作继电器 |
器。 |
|||
2.断路器(0307) |
适用于主触头用来接入额定电压不超 |
低压断路器 |
能接通、承载和分断正常电路条件下的电流,也 |
适用标准: |
过交流 1000V 或直流 1500V 电路中的 |
能在规定的非正常条件下(例如短路条件下)接 |
GB14048.1 |
||
断路器。 |
通、承载电流一定时间和分断电流的一种机械开 |
GB14048.2 |
||
关电器。列举如下: |
||||
塑料外壳式断路器(MCCB) |
||||
具有剩余电流保护的断路器 |
||||
电子式塑料外壳式断路器 |
||||
智能型塑料外壳式断路器 |
||||
磁场断路器 |
||||
遮断器 |
||||
自动灭磁开关 |
||||
电动机保护用断路器 |
||||
万能式(框架式)断路器 |
||||
无熔丝断路器 |
||||
直流快速断路器 |
空气断路器(ACB) |
||||
真空断路器(VCB) |
||||
限流断路器 |
||||
插入式断路器 |
||||
抽屉式断路器 |
||||
气体断路器 |
||||
无过电流保护要求的断路器 |
||||
剩余电流装置模块(无内部电流分断装置) |
||||
瞬时脱扣断路器(ICB) |
||||
不带过电流保 |
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是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 |
适用标准: |
||
护的剩余电流 |
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以及在规定的条件下当 |
GB16916.1 |
||
动作断路 器 |
剩余电流达到规定值时能使触头断开的机械开 |
GB16916.21 |
||
(RCCB) |
关电器。列举如下: |
GB16916.22 |
||
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的 RCCB(电磁式) |
GB22794 |
|||
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 RCCB(电子式) |
不包括采用电池的 RCCB。 |
|||
固定装设和固定接线的 RCCB |
||||
移动式以及用电缆连接的 RCCB |
||||
AC 型 RCCB |
||||
A 型 RCCB |
||||
B 型 RCCB |
||||
延时型 RCCB |
||||
非延时型 RCCB |
||||
带过电流保护 |
RCBO 是指能执行过载和/或短路保护功能的剩余 |
适用标准: |
||
的剩余电流动 |
电流动作断路器。列举如下: |
GB16917.1 |
||
作 断 路 器 |
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的 RCBO(电磁式) |
GB16917.21 |
||
(RCBO) |
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 RCBO(电子式) |
GB16917.22 |
||
固定装设和固定接线的 RCBO |
GB22794 |
|||
移动式以及用电缆连接的 RCBO |
不包括用于电动机保护 |
|||
AC 型 RCBO |
的 RCBO、整定电流值可由 |
|||
A 型 RCBO |
用户在使用时自行调节 |
|||
B 型 RCBO |
的 RCBO、 采用电池的 |
延时型 RCBO 非延时型 RCBO |
RCBO。 |
|||
家用及类似场 |
用作保护建筑物的线路设施的过电流及类似用 |
适用标准: |
||
所用过电流保 |
途,这些断路器是设计成适用于未受过训练的人 |
GB10963.1 |
||
护断路器 |
员使用,无需进行维修。列举如下: |
GB10963.2 |
||
单极断路器 |
GB24350 |
|||
带一个保护极的二极断路器 |
不包括整定电流可由用 |
|||
带两个保护极的二极断路器 带三个保护极的三极断路器 带三个保护极的四极断路器 |
户能触及的器具调节的 断路器。 |
|||
带四个保护极的四极断路器 |
||||
设备用断路器 |
CBE 是指专门用于保护设备,在正常电路的情况 |
适用标准:GB17701 |
||
(CBE) |
下能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而且在规定的非正 |
|||
常电路情况下也能接通,承载一规定时间和自动 |
||||
分断电流的机械开关电器。列举如下: |
||||
R 型设备用断路器 |
||||
M 型设备用断路器 |
||||
S 型设备用断路器 |
||||
J 型设备用断路器 |
||||
E 型设备用断路器 |
||||
3.熔断器(0308) |
当电流超过规定值足够长的时间,通 |
专职人员使用 |
适用于在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列举如下: |
适用标准: |
过熔断一个或几个特殊设计和成比 |
的熔断器 |
刀型触头熔断器 |
GB13539.1 |
|
例的熔体分断此电流,由此断开其所 |
带撞击器的刀型触头熔断器 |
GB/T13539.2 |
||
接入的电路的装置。熔断器由形成完 |
螺栓连接熔断器 |
|||
整装置的所有部件组成。适用于装有 |
圆筒形帽熔断器 |
|||
额定分断能力不小于 6kA 的封闭式 |
偏置触刀熔断器 |
|||
限流熔断体的熔断器。该熔断器作为 |
“gD”和“gN”特性熔断器 |
|||
保护标称电压不超过 1000V 的交流 |
非熟练人员使 |
适用于额定电流不超过 100A,额定电压不超过交 |
适用标准: |
|
工频电路或标称电压不超过 1500V |
用的熔断器 |
流 500V 的非熟练人员使用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 |
GB13539.1 |
|
的直流电路用。 |
“gG”熔断器。列举如下: |
GB13539.3 |
D 型熔断器 |
||||
NF 圆管式熔断器 |
||||
BS 圆管式熔断器 |
||||
意大利圆管式熔断器 |
||||
插脚式熔断器 |
||||
用于插头的圆管式熔断体 |
||||
半导体设备保 |
在规定条件下,可以分断其分断范围内任何电流 |
适用标准: |
||
护用熔断体 |
的限流熔断体。列举如下: |
GB13539.1 |
||
A 型螺栓连接熔断体 |
GB/T13539.4 |
|||
B 型螺栓连接熔断体 |
||||
C 型螺栓连接熔断体 |
||||
A 型接触片式熔断体 |
||||
B 型接触片式熔断体 |
||||
A 型圆筒形帽熔断体 |
||||
4.低压开关(隔离 |
在正常电路条件下(包括规定的过载 |
隔离器 |
在断开状态下能符合规定的隔离功能要求的机 |
适用标准: |
器、隔离开关、熔 |
工作条件),能够接通、承载和分断 |
械开关电器。列举如下: |
GB14048.1 |
|
断器组合电器) |
电流,并在规定的非正常电路条件下 |
熔断器式隔离器 |
GB14048.3 |
|
(0302) |
(例如短路),能在规定时间内承载 |
隔离器 |
||
电流的一种机械开关电器。适用于额 |
隔离开关 |
断开状态下能符合隔离器的隔离要求的开关。列 |
适用标准: |
|
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V或直流不超 |
举如下: |
GB14048.1 |
||
过1500V的配电电路和电动机电路中 |
熔断器式隔离开关 |
GB14048.3 |
||
的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和熔断器 |
熔断器式开关 |
|||
组合电器。 |
隔离开关 |
|||
刀开关 |
||||
手动转换开关/电动转换开关 |
||||
倒顺开关 |
||||
组合开关 |
||||
铁壳开关 |
||||
双投开关 |
开启式负荷开关 |
||||
熔断器组合电 |
在制造厂或按其说明书将机械开关电器与一个 |
适用标准: |
||
器 |
或数个熔断器组装在同一个单元内的组合电器。 |
GB14048.1 |
||
列举如下: |
GB14048.3 |
|||
开关熔断器组 |
||||
隔离开关熔断器组 |
||||
隔离器熔断器组 |
||||
5.其他电路保护装 |
用来保护电路或电路中的部件免受 |
限流器(0307) |
限流器 |
适用标准: |
置(0304、0307、 |
损坏的电器,适用于主触头用来接入 |
GB14048.1 |
||
0309) |
额定电 压不 超过交 流 1000V 或 直 流 |
GB14048.2 |
||
1500V电路中。 |
电路保护装置 |
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 |
适用标准: |
|
(0309) |
GB14048.1 |
|||
GB14048.9 |
||||
过流保护器、 |
电子式继电器 |
适用标准: |
||
热保护器、过 |
过载继电器/热继电器 |
GB14048.1 |
||
载继电器、低 |
热保护器 |
GB14048.4 |
||
压机电式接触 |
过流保护器 |
|||
器(0304) |
低压机电式接触器 |
|||
电动机起动器 |
电动机起动器 |
适用标准: |
||
(0304) |
星三角起动器 |
GB14048.1 |
||
可逆起动器 |
GB14048.4 |
|||
转子变阻式起动器 |
||||
电磁起动器 |
||||
综合保护起动器 |
||||
自耦减压起动器 |
||||
6.继电器(0303) |
当控制电器的电气输入量在电路中 |
接触器式继电 |
接触器式继电器 |
适用标准: |
的变化达到规定的要求时,在电器的 |
器 |
GB14048.1 |
||
一个或多个电气输出电路中使被控 |
GB14048.5 |
|||
量发生预定的阶跃变化的开关电器, |
不包括: |
适 用 于 额 定 电 压 不 超 过 交 流 1000V |
1.GB/T14598 及 IEC60255 |
|||
(频率不超过1000Hz)或直流600V |
涉及的继电器; |
|||
的控制电路电器。 |
2. 家用及类 似用途的自 |
|||
动电气控制器件; |
||||
3.工作电压 36V 以下的产 |
||||
品。 |
||||
时间继电器 |
晶体管时间继电器 |
适用标准: |
||
时间继电器 |
GB14048.1 |
|||
GB14048.5 |
||||
不包括: |
||||
1.GB/T14598 及 IEC60255 |
||||
涉及的继电器; |
||||
2. 家用及类 似用途的自 |
||||
动电气控制器件; |
||||
3.工作电压 36V 以下的产 |
||||
品。 |
||||
中间继电器 |
电压继电器 |
适用标准: |
||
频率继电器 |
GB14048.1 |
|||
温度继电器 |
GB14048.5 |
|||
液位继电器 |
不包括: |
|||
速度继电器 |
1.GB/T14598 及 IEC60255 |
|||
过电流继电器 |
涉及的继电器; |
|||
直流电磁继电器 |
2. 家用及类 似用途的自 |
|||
动电气控制器件; |
||||
3.工作电压 36V 以下的产 |
||||
品。 |
||||
7.其他开关(0305) |
在正常的电路条件下(包括过载工作 |
电器开关、真 |
电器开关 |
适用标准: |
条件)能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也 |
空开关、压力 |
凸轮开关 |
GB14048.1 |
|
能在规定的非正常条件下(例如短路 |
开关、脚踏开 |
控制开关 |
GB14048.5 |
条件下)承载电流一定时间的一种机 |
关、热敏开关、 |
跑偏开关 |
不 包 括 GB/T14598 及 |
|
械开关电器。接近开关是指与运动部 |
液位开关、按 |
急停开关 |
IEC60255 涉及的继电器 |
|
件无机械接触而能动作的位置开关。 |
钮开关、限位 |
拉绳开关 |
或家用及类似用途的自 |
|
适用于 额定 电压不 超过 交流 1000V |
开关、微动开 |
延时开关 |
动电气控制器件。 |
|
(频率不超过1000Hz)或直流1500V |
关、温度开关、 |
真空开关 |
||
的控制电路电器。 |
行程开关、倒 |
压力开关 |
||
顺开关。 |
脚踏开关 |
|||
热敏开关 |
||||
液位开关 |
||||
按钮开关 |
||||
组合按钮开关 |
||||
钥匙式操作按钮 |
||||
指示灯式按钮 |
||||
定向防护式按钮 |
||||
导向按钮 |
||||
限位开关 |
||||
微动开关 |
||||
温度开关 |
||||
行程开关 |
||||
倒顺开关 |
||||
程序控制器 |
||||
旋转开关 |
||||
接近开关 |
与运动部件无机械接触而能动作的位置开关。 |
适用标准: |
||
适用于能检测金属的和(或)非金属的物体存在 |
GB14048.1 |
|||
与否的电感式和电容式接近开关、能检测反射声 |
GB/T14048.10 |
|||
音物体存在与否的超声波式接近开关、能检测物 |
不包括具有模拟量输出 |
|||
体存在与否的光电式接近开关。列举如下: |
的接近开关。 |
|||
接近开关 |
||||
电感式接近开关 |
电容式接近开关 |
||||
超声波式接近开关 |
||||
光电式接近开关 |
||||
非机械磁性式接近开关 |
||||
转换开关 |
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 1000V 或直流不超过 |
适用标准: |
||
1500V 的转换开关电器(TSE),TSE 用于在转换 |
GB14048.1 |
|||
过程中中断对负载供电的电源系统。列举如下: |
GB/T14048.11 |
|||
自动转换开关电器(ATSE) |
不包括仅用于紧急照明 |
|||
手动操作转换开关电器(MTSE) |
的 TSE。 |
|||
遥控操作转换开关电器(RTSE) |
||||
8.其他装置(0304、 |
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 1000V |
电动机起动器 |
电动机起动器 |
适用标准: |
0305) |
(频率不超过 1000Hz)或直流 1500V |
(0304) |
星三角起动器 |
GB14048.1 |
的控制电路电器。 |
可逆起动器 |
GB14048.4 |
||
转子变阻式起动器 |
||||
电磁起动器 |
||||
综合保护起动器 |
||||
自耦减压起动器 |
||||
信号灯、辅助 |
信号灯 |
适用标准: |
||
触头组件、主 |
信号灯组 |
GB14048.1 |
||
令 控 制 器 |
辅助触头组件 |
GB14048.5 |
||
(0305) |
辅助开关 |
不 包 括 GB/T14598 及 |
||
主令控制器 |
IEC60255 涉及的继电器 |
|||
或家用及类似用途的自 |
||||
动电气控制器件。 |
||||
交流半导体电 |
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为交流电动机提供起 |
适用标准: |
||
动机控制器和 |
动功能和截止状态的半导体开关电器。列举如 |
GB14048.1 |
||
起动器(0304) |
下: |
GB14048.6 |
||
电动机软起动器 |
不包括在非正常转速下 |
|||
电动机负载半导体接触器 |
持续控制交流电动机的 |
转速、控制非电动机负载 |
||||
的半导体装置和半导体 |
||||
接触器、IEC60146 中的电 |
||||
子式交流变流器。 |
||||
接触器(0304) |
交流接触器 |
适用标准: |
||
直流接触器 |
GB14048.1 |
|||
切换电容接触器 |
GB14048.4 |
|||
真空接触器 |
GB17885 |
|||
家用及类似用途用接触器 |
||||
9.低压成套开关设 |
由一个或多个低压开关设备和与之 |
成套电力开关 |
开启式成套设备 |
适用标准: |
备(0301) |
相关的控制、测量、信号、保护、调 |
设备(PSC) |
固定面板式成套设备 |
GB7251.1 |
节等设备,由制造厂家负责完成所有 |
封闭式成套设备(柜式成套设备、柜组式成套设 |
GB7251.12 |
||
内部的电气和机械的连接,用结构部 |
备、固定封闭式成套设备、抽出式成套设备、台 |
对于智能型设备,还应按 |
||
件完整地组装在一起的一种组合体。 |
式成套设备、箱式成套设备、箱组式成套设备) |
照 GB/T7251.8 补充测试。 |
||
适用于在额定电压为交流不超过 |
||||
母线干线系统 |
由母线、母线支撑件和绝缘件、外壳、某些固定 |
适用标准: |
||
1000V,频率不超过 1000Hz 的低压成 |
(母线槽) |
件及与其它单元相接的连接件组成。它可具有分 |
GB7251.1 |
|
套开关设备。适用于与发电、输电、 |
接装置也可无分接装置。 |
GB7251.2 |
||
配电和电能转换的设备以及控制电 |
密集绝缘母线槽 |
对于智能型设备,还应按 |
||
能消耗的设备配套使用的成套设备。 |
空气绝缘母线槽 |
照 GB/T7251.8 补充测试。 |
||
适用于一次性设计、制造和验证或完 |
滑触式母线槽 |
|||
全标准化批量制造的成套设备。 |
||||
配电板 |
一种带有开关或保护器件(如熔断器或小型断路 |
适用标准: |
||
器),并带有一条或多条进出线电路,以及用来 |
GB7251.1 |
|||
连接中性导体和保护电路导体端子的成套设备。 |
GB7251.3 |
|||
户内固定安装式成套设备,适合于民用(家用) |
对于智能型设备,还应按 |
|||
或在非专业人员可以进入的场地使用。 |
照 GB/T7251.8 补充测试。 |
|||
照明箱 |
||||
计量箱 |
||||
插座箱 |
||||
建筑工地用成 |
建筑工地使用的组合装置。该组合装置是由一个 |
适用标准: |
套设备(ACS) |
或多个变压器或开关连同其控制、测量、信号、 |
GB7251.1 |
||
保护和调节以及内部电气、机械连接件和结构件 |
GB7251.4 |
|||
而组成。 |
对于智能型设备,还应按 |
|||
进线及计量用 ACS |
照 GB/T7251.8 补充测试。 |
|||
主配电 ACS |
||||
配电用 ACS |
||||
变压器 ACS |
||||
终端配电用 ACS |
||||
插座出线式 ACS |
||||
公用电网动力 |
此装置为固定安装的型式试验的成套设备,用于 |
适用标准: |
||
配电成套设备 |
三相系统的电能分配。 |
GB7251.1 |
||
电缆分线箱 |
GB7251.5 |
|||
变电站电缆配电盘 |
对于智能型设备,还应按 |
|||
照 GB/T7251.8 补充测试。 |
||||
低压成套无功 |
由一个或多个低压开关设备、低压电容器和与之 |
适用标准: |
||
功率补偿装置 |
相关的控制、测量、信号、保护、调节等设备, |
GB/T15576 |
||
由制造商完成所有内部的电气和机械的连接,用 |
对于智能型设备,还应按 |
|||
结构部件完整地组装在一起的一种组合体。 |
照 GB/T7251.8 补充测试。 |
|||
列举如下: |
||||
低压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
||||
低压滤波及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
四、小功率电动机(1 种)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 小功率电动机 (0401) |
适用于额定电压大于 36V(直流或 交流有效值),小于直流 1500V、交 |
三相异步电动机 (YS 系列) |
用于工业及类似用途。 |
适用标准: GB12350 |
流 1000V 的驱动用小功率电动机, |
电阻起动异步电 |
家用、工业及类似用途;电阻起动,带有离心开 |
||
包括: |
动机(YU 系列) |
关。 |
||
1.转速折算到 1500 r/min 时,最大 |
||||
电容起动异步电 |
家用、工业及类似用途;带有起动用的电容器, |
|||
连续定额不超过 1.1 kW 的各类交流 |
||||
动机(YC 系列) |
离心开关。 |
|||
异步电动机、交流同步电动机; |
||||
电容运转异步电 |
家用、工业及类似用途;带有电动机运转用电容 |
|||
2.最大连续定额不超过 1.1 kW 的交 |
||||
流换向器电动机、直流电动机。 |
动机(YY 系列) |
器。 |
||
注 1:额定功率≤同步转速×1.1 |
双值电容异步电 |
工业及类似用途;带有起动用的电容器,离心开 |
||
kW/1500; |
动机(YL 系列) |
关,电动机运转用电容器。 |
||
注 2:不包括防爆电动机和控制电 |
一般用途的罩极 异步电动机 |
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罩极异步电动机。 |
||
动机(如伺服电动机、步进电动机、 |
||||
自整角机、旋转变压器、测速发电 |
||||
三相电泵用电动 机 |
主要供输送冷却液用。 |
|||
机、感应移相器等); |
||||
注 3:不适用于有一种定额超出以 |
||||
盘式制动异步电 |
工业及类似用途;电枢与转子为盘状,气隙磁场 |
|||
上适用范围的多电压、多转速电动 |
||||
动机 |
-轴向结构。 |
|||
机。 |
||||
单相串励电动机 |
适用于一般用途、家用及类似用途家用电器、医 |
|||
疗器械、一般设备、仪器、机械等用的小功率单 |
||||
相串励电动机。 |
||||
三相机械离合器 电动机 |
主要供工业缝纫机使用。 |
|||
单相机械离合器 电动机 |
主要供工业缝纫机使用。 |
|||
水泵用电动机 |
与水泵共轴的三相、单相电阻起动、单相电容起 动和单相电容运转小功率异步电动机。 |
|||
家用缝纫机电动 机 |
家用缝纫机电动机。 |
|||
洗衣机用电动机 |
一般家用电动洗衣机(洗涤机和洗涤-脱水机) 用电动机。 |
洗衣机脱水用电 动机 |
一般家用洗衣机脱水用电动机。 |
|||
空调器风扇用电 |
装有冷凝器、蒸发器、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的房 |
|||
动机 |
间空调器风扇用电动机,以及热泵、除湿机、风 |
|||
机盘管式空调器风扇用电动机。 |
||||
交流台扇用电动 |
交流台扇(包括壁扇、台地扇、落地扇)用的单 |
|||
机 |
相电容运转异步电动机、无刷直流电动机和单相 |
|||
罩极异步电动机。 |
||||
转页扇用电动机 |
转页扇用的单相电容运转异步电动机、无刷直流 电动机和单相罩极异步电动机。 |
|||
吸排油烟机用电 |
家用吸排油烟机用单相电容运转异步电动机、无 |
|||
动机 |
刷直流电动机。 |
|||
家用换气扇用电 |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换气扇用单相电容运转异步 |
|||
动机 |
电动机、无刷直流电动机和单相罩极异步电动 |
|||
机。 |
||||
食品搅拌器用串 励电动机 |
带有刀具的食物搅碎器及类似用途用电动机。 |
|||
家用真空吸尘器 |
适用于家用真空吸尘器用单相串励电动机-风 |
|||
用单相串励电动 |
机。 |
|||
机-风机 |
||||
一般用途用永磁 同步电动机 |
适用于一般用途用永磁同步电动机 |
|||
爪极式永磁同步 电动机 |
带多级减速齿轮箱的永磁同步电动机。 |
|||
直流电动机 |
最大连续额定功率不超过 1.1kW 的永磁式和电 磁式小功率直流电动机。 |
|||
—— |
以上范围以外、按 GB12350 标准设计、生产的符 合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其他系列电动机 |
三相异步电动机 |
工业及类似用途。 |
适用标准: GB14711 |
||
变极多速三相异 |
工业及类似用途;电动机以变极而变速,有二速、 |
不包括插入式混凝土振动 |
||
步电动机(YD 系 |
三速、四速三种类型,电动机定子绕组在二速时 |
器用电动机。 |
||
列) |
为单套绕组,三速、四速时为双套绕组。 |
|||
高转差率三相异 步电动机(YH 系 列) |
工业及类似用途;以 S3 为基准的周期工作定额, 负载持续率分为 15%、25%、40%、60%四种。 |
|||
电磁调速电动机 |
工业及类似用途;由电磁转差离合器、拖动电动 |
|||
(YCT 系列) |
机及电磁调速控制器组成。拖动电动机借凸缘端 |
|||
盖止口直接安装在离合器机座上的组合式结构。 |
||||
电磁调速电动机 |
工业及类似用途;由电磁转差离合器、拖动电动 |
|||
(YCTD 系列) |
机及电磁调速控制器组成。拖动电动机借凸缘端 |
|||
盖止口直接安装在离合器机座上的组合式结构; |
||||
是一种低电阻端环电磁调速电动机,调速范围比 |
||||
YCT 调速电动机大。 |
||||
齿轮减速三相异 |
工业及类似用途;输出转速约为 15~600r/min; |
|||
步电动机( YCJ |
减速电动机采用外啮合渐开线圆柱齿轮,分单 |
|||
系列) |
级、两级和三级减速传动,并可正反向运转。 |
|||
变极多速三相异 |
主要配用于风机、水泵类负载的一种变极多速三 |
|||
步电动机( YDT |
相异步电动机;电动机以变极而变速,有二速、 |
|||
系列) |
三速二种类型。 |
|||
电磁制动三相异 步电动机( YEJ 系列) |
工业及类似用途;由三相异步电动机和电磁制动 器组成。 |
|||
户外及户外化学 |
工业及类似用途;适用于户外及户外腐蚀环境 |
|||
腐蚀三相异步电 |
中;电动机按所能承受的使用环境化学介质的严 |
|||
动机(Y-W 系列 |
酷程度,分为户外防轻腐蚀型(Y-W),户外防中 |
|||
及 Y-WF 系列) |
等腐蚀型(Y-WF1)及户外防强腐蚀型(Y-WF2)。 |
防腐蚀型三相异 |
工业及类似用途;适用于户内腐蚀环境中;电动 |
|||
步电动机( Y-F |
机按所能承受的使用环境化学介质的严酷程度, |
|||
系列) |
分为户内防中等腐蚀型(Y-F1)及户内防强腐蚀 |
|||
型(Y-F2)。 |
||||
木工用三相异步 电动机(Y-M 系 列) |
工业及类似用途;主要用于驱动木工机械。 |
|||
振动源三相异步 |
工业及类似用途;振动电机的偏心块在规定位置 |
|||
电动机 |
条件下,由振动电机自激产生振动力。 |
|||
YLJ 系列力矩三 |
工业及类似用途;电动机的定额是从空载至堵转 |
|||
相异步电动机 |
之间负载和转速连续变化的 S9 工作制的非周期 |
|||
工作定额。 |
||||
变频调速专用三 |
工业及类似用途;电动机在规定频率范围内恒转 |
|||
相 异 步电动 机 |
矩(3Hz 或 5~50Hz)和恒功率(50~100Hz)运行。 |
|||
(YVF2) |
||||
小型平面制动三 相异步电动机 |
工业及类似用途;盘式定、转子结构。 |
|||
阀门电动装置用 |
工业及类似用途;适用于阀门电动装置;电动机 |
|||
三相异步电动机 |
的定额以短时工作制(S2-10min)为基准的短时 |
|||
(YDF2 系列) |
定额。 |
|||
—— |
除以上电动机以外,按 GB14711 设计、生产的符 合本规则适用范围的其他系列电动机。 |
五、电动工具(16 种) 1.用手握持操作的,装有电源线(含带电源箱或电动机-发电机组)并内装电源开关的、由电动机或由电磁铁作动力来驱动的; 2.交流单相和直流额定电压大于 50V,不大于 250V,交流三相额定电压不大于 440V; 3.不适用于中频电动工具(用电源箱或电动机-发电机组或电源转换器供电的工具除外)和 GB3883.1 附录 K 涉及的电池式电动工具。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电钻(0501) |
—— |
电钻、手电钻、 |
1.对金属、木料、塑料构件等各种材料上进行钻 |
适用标准: |
角向电钻、万向 |
孔用的电动工具; |
GB3883.1 |
||
电钻。 |
2.有单速、双速、多速结构,没有冲击机构; |
GB3883.6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少量产品采用三相 |
GB4343.1 |
|||
异步电动机作动力。 |
GB17625.1 |
|||
冲击电钻 |
1.用装在输出轴上的钻头,靠冲击机构在混凝 |
|||
土、砖石及类似材料上钻孔用的电动工具; |
||||
2.可通过调节冲击-旋转装置,去除冲击功能但 |
||||
保留旋转功能,从而可在金属、木料、塑料构件 |
||||
上进行钻孔作业;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
2. 电动 螺丝 刀和冲 |
—— |
电动螺丝刀、自 |
1.用各种螺丝刀头来拧紧和旋松螺钉等类似零 |
适用标准: |
击扳手(0502) |
攻螺丝刀、电动 |
件的电动工具; |
GB3883.1 |
|
起子、永磁直流 |
2.不装冲击机构,可装有调节深度或设定扭矩的 |
GB3883.2 |
||
螺丝刀、直流无 |
或断开旋转机构; |
GB4343.1 |
||
刷螺丝刀。 |
3.永磁直流螺丝刀一般用直流电动机驱动,由一 |
GB17625.1 |
||
起提供的电源箱供直流电;直流无刷螺丝刀的电 |
||||
动机是交流感应电动机,一般用转换器将直流电 |
||||
转换成高频交流电;其余螺丝刀一般采用串励电 |
||||
动机作动力。 |
||||
冲击扳手、电扳 |
1.用套筒来拧紧和旋松螺栓、螺母等类似零件的 |
适用标准: |
||
手。 |
电动工具; |
GB3883.1 |
||
2.装有冲击机构,依靠冲击机构对螺栓、螺母进 |
GB3883.2 |
|||
行冲击来拧紧,可装有调节深度或设定扭矩的或 |
GB4343.1 |
|||
断开旋转机构; |
GB17625.1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少量产品采用三 |
不包括非冲击类的电动扳 |
|||
相异步电动机作动力。 |
手。 |
3. 电 动 砂 轮 机 |
—— |
角向磨光机、砂 |
1.用跋形、杯形、平行砂轮对金属材料、构件、 |
适用标准: |
(0503) |
磨机、湿式磨光 |
石材上的不平整部位、焊缝,或对地面等进行磨 |
GB3883.1 |
|
机、切割机、砂 |
光作业或切割金属材料的电动工具,对地面进行 |
GB3883.3 |
||
轮开槽机。 |
磨光作业时,一般需带水源; |
GB4343.1 |
||
2.当带水源作业时,该产品应当用额定电压不超 |
GB17625.1 |
|||
过 115V 的隔离变压器供电;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
电磨、模具电磨、 |
1.用多种形式的小型砂轮、磨石对特定形状的构 |
|||
阀座电磨、吊磨 |
件进行磨光、去除表面材料的电动工具; |
|||
机。 |
2.一般产品整体为手持操作,也有产品采用软轴 |
|||
传动,电机部分悬挂使用;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
直向砂轮机 |
1.用圆柱形砂轮的圆柱面对金属材料、构件上的 |
|||
不平整部位以及焊缝等进行磨光、去除表面材料 |
||||
的电动工具; |
||||
2.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少量产品采用三 |
||||
相异步电动机作动力。 |
||||
抛光机 |
1.用抛轮对各种材料表面进行抛光的电动工具; 2.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
盘式砂光机 |
1.用装在底盘衬垫上的圆形砂纸对材料表面进 |
|||
行砂光的电动工具; |
||||
2.砂盘与电机轴成刚性连接,砂盘只能随电动机 |
||||
作旋转运动;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4.砂光机(0504) |
—— |
非盘式砂光机、 |
1.用装在偏心连接的底盘上的不同形状砂纸对材 |
适用标准: |
有规则运动(平 |
料表面进行砂光的电动工具; |
GB3883.1 |
||
板)摆动式砂光 |
2.砂盘与电机轴成偏心连接,砂盘只随电机轴的 |
GB3883.4 |
||
机、磨平机。 |
转动作轨迹式摆动; |
GB4343.1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GB17625.1 |
|||
无规则运动圆板 |
1.用装在偏心连接的底盘上的圆形状砂纸对材料 |
|||
砂光机 |
表面进行砂光的电动工具; |
|||
2.砂砂盘与电机轴成偏心连接,砂盘既能随电机轴 |
||||
的转动作轨迹式摆动,还同时随着电机轴的旋转作 |
||||
随机旋转运动;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
非盘式抛光机 |
1.用装在偏心连接的底盘上的圆形状抛轮对材料 |
|||
表面进行抛光的电动工具; |
||||
2.抛轮与电机轴成偏心连接,抛轮既能随电机轴 |
||||
的转动作轨迹式摆动,还同时随着电机轴的旋转 |
||||
作随机旋转运动;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
带式砂光机 |
1.用环形砂磨带对构件去除表面材料的电动工 |
|||
具; |
||||
2.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
5.圆锯(0505) |
—— |
电圆锯 |
1.用圆锯齿刀片对木质构件进行锯割作业的木 工电动工具; 2.底板上方设置有固定护罩,下方设置有活动护 罩,在锯片的平面内可安装有分料刀,也可不设 分料刀; 3.不适用于带砂轮的圆锯; 4.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适用标准: GB3883.1 GB3883.5 GB4343.1 GB17625.1 |
6.电锤(0506) |
—— |
电锤 |
1.以活塞冲击能量辅以钎杆、钻头的旋转运动, 在砖块,水泥构件、轻质墙、石料等建筑材料上 钻孔用的电动工具; 2.输出轴仅具有旋转-冲击功能一般采用串励电动 机作动力。 |
适用标准: GB3883.1 GB3883.7 GB4343.1 GB17625.1 |
锤钻、旋转电锤。 |
1.以活塞冲击能量辅以钎杆、钻头的旋转运动, |
|||
在砖块,水泥构件、轻质墙、石料等建筑材料上 |
||||
钻孔用的电动工具; |
||||
2.输出轴具有旋转-冲击和纯旋转两种功能;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
电镐、电动凿岩 |
1.以活塞冲击能量捶击钎杆,在砖块,水泥构件、 |
|||
机、枕木电镐。 |
轻质墙、石料、地面等建筑材料上凿孔用的电动 |
|||
工具; |
||||
2.输出轴只有冲击功能,无旋转功能;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
7. 不易 燃液 体电喷 |
—— |
不易燃液体电喷 |
1.通过喷枪内活塞的往复运动形成负压,使吸管 |
适用标准: |
枪(0507) |
枪 |
将将容器内的各种低黏度的非易燃液体喷射成 |
GB3883.1 |
|
雾状的电动工具; |
GB3883.13 |
|||
2.由电磁铁、容器、吸管和喷嘴构成; |
GB4343.1 |
|||
3.一般采用电磁铁作动力。也有旋转类的电喷 |
GB17625.1 |
|||
枪。 |
||||
8.电剪刀(0508) |
—— |
电剪刀、双刃电 |
1.用输出轴上的剪刀剪切金属片、金属薄板、金 |
适用标准: |
剪刀。 |
属条的电动工具; |
GB3883.1 |
||
2.工具的上刀片作上下往复运动而与下刀片形 |
GB3883.8 |
|||
成剪切运动; |
GB4343.1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GB17625.1 |
电冲剪 |
1.用冲头冲剪薄金属片、金属薄板(包括瓦楞板、 |
|||
波纹板)构件、金属条的电动工具; |
||||
2.工具的上冲头作上下往复运动形成冲剪;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
9.攻丝机(0509) |
—— |
攻丝机 |
1.用丝锥对金属、塑料等构件切制内螺纹的电动 工具; 2.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适用标准: GB3883.1 GB3883.9 GB4343.1 GB17625.1 |
10.往复锯(0510) |
—— |
往复锯、刀锯、 |
1.以往复运动的锯条对木料、金属薄板构件进行 |
适用标准: |
曲线锯、电动锯 |
锯割的电动工具; |
GB3883.1 |
||
管机。 |
2.电机轴通过偏心柱带动滑杆作往复运动; |
GB3883.11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GB4343.1 |
|||
GB17625.1 |
||||
11.插入式混凝土振 |
—— |
插入式混凝土振 |
1.通过插入被浇注的混凝土内的振动棒的振动 |
适用标准: |
动器(0511) |
动器 |
使得混凝土被捣实的电动工具; |
GB3883.1 |
|
2.主要采用三相异步电动机作动力,也有采用串 |
GB3883.12 |
|||
励电动机作动力,或用电动机-发动机组发出的 |
GB4343.1 |
|||
中频电源作为工具的动力。 |
GB17625.1 |
|||
12.电链锯(0512) |
—— |
电链锯 |
1.用链形锯条对木料、原木等进行锯割的电动工 具; 2.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适用标准: GB3883.1 GB3883.14 GB4343.1 GB17625.1 |
13.电刨(0513) |
—— |
电刨 |
1.用传动带拖动皮带轮带动刨刀来刨削木材表 面的电动工具; 2.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适用标准: GB3883.1 GB3883.10 GB4343.1 GB17625.1 |
14. 电动 修枝剪 |
—— |
电动修枝剪、剪 |
1.对灌木、树篱进行修剪的电动工具; |
适用标准: |
(0514) |
灌机。 |
2.不适用于带旋转刀片的电动工具; |
GB3883.1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GB3883.15 |
|||
GB4343.1 |
||||
GB17625.1 |
||||
15.电木铣和修边机 |
—— |
电木铣、雕刻机。 |
1.在木质构件上用各种形状的铣刀和底板铣、雕 |
适用标准: |
(0515) |
刻出各种形状的孔、槽、边缘的电动工具; |
GB3883.1 |
||
2.铣刀处有环行保护基座,一般双手操作; |
GB3883.17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GB4343.1 |
|||
电动修边机 |
1.在木质构件上用各种形状的铣刀铣、雕刻出各 |
GB17625.1 |
||
种形状的孔、槽、边缘的电动工具; |
||||
2.体积比电木铣小,一般可单手操作; |
||||
3.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
16.电动石材切割机 |
—— |
石材切割机、大 |
1.用金刚石锯片切割瓷砖、地砖、石材、大理石 |
适用标准: |
(0516) |
理石切割机、墙 |
等用的电动工具; |
GB3883.1 |
|
壁开槽机。 |
2.该产品如果带水源进行作业: |
GB3883.18 |
||
a)应是装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 I 类或 II |
GB4343.1 |
|||
类结构,或 |
GB17625.1 |
|||
b)应设计成与额定电压不超过 115V 的隔离变压 |
||||
器一起使用的 I 类或 II 类结构; |
||||
3.不要装上木雕刀片或带齿锯片; |
||||
4.一般采用串励电动机作动力。 |
六、电焊机(15 种) 1.将电能转换为焊接能量的整套装置或设备,包括电网输入和原动机驱动的焊接电源(弧焊电源、电阻焊机)、辅助设备及焊接附件; 2.不包括螺柱焊机、光纤熔接机、热熔电焊机、激光焊接机、高频加热焊机、波峰焊机、钎焊机、超声波焊机。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小型交流弧焊机 |
小型交流弧 焊机是提供 电流和电 |
小型交流弧焊机 |
小型交流弧焊机是由主变压器和外壳等组成的 |
适用标准: |
(0601) |
压,并具有适合于弧焊及类似工艺 |
限制负载的弧焊电源,配合焊钳和焊条将电能转 |
GB15579.6 |
|
所需特性的限制负载的设备。 |
换为焊接能量的设备。通过对焊接工件施加高温 |
|||
电弧,使工件局部发生冶金反应,形成焊缝。按 |
||||
输出外特性分为:恒流和缓降外特性二种,并有 |
||||
机械式和电子式等多种调节类型。 |
||||
1.BX6:抽头调节方式系列 |
||||
2.BX1:动铁芯调节方式系列 |
||||
3.电子控制调节方式系列 |
||||
2. 交 流 弧 焊 机 |
电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 |
交流弧焊机、直 |
电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 弧焊 |
适用标准: |
(0602) |
机、TIG 弧焊机、MIG/MAG 弧焊机、 |
流弧焊机、 TIG |
机、MIG/MAG 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焊机、 |
GB15579.1 |
3. 直 流 弧 焊 机 (0603) |
埋弧焊机、等离子弧焊机、等离子 |
弧焊机、MIG/MAG |
等离子弧切割机等)是由主变压器、调节机构和 |
GB/T8118 |
弧切割机等)是提供电流和电压, |
弧焊机、埋弧焊 |
外壳等组成的弧焊电源,配合送丝装置和焊枪/ |
||
4.TIG 弧 焊 机 (0604) |
并具有适合于弧焊及类似工艺所需 |
机、等离子弧焊 |
焊炬/焊钳及焊接材料等将电能转换为焊接能量 |
|
特性的设备。 |
机、等离子弧切 |
的设备。通过对焊接工件施加高温电弧,使焊接 |
||
5.MIG/MAG 弧 焊 机 (0605) |
割机和多种焊接 |
工件局部发生冶金反应,形成焊缝。按输出外特 |
||
工艺组合的电弧 |
性分为:恒流、恒压和介于两者间的缓降外特性 |
|||
6.埋弧焊机(0606) |
焊机等。 |
三种类型。并有机械式、电磁式和电子式等焊接 |
||
7.等离子弧切割机 (0607) |
参数多种调节类型。 |
|||
1.BX1、BX6、BX3 系列交流弧焊机 |
||||
8. 等离子 弧焊机 (0608) |
2.WS 系列 TIG 弧焊机 |
|||
3.NB 和 NBC 系列 MIG/MAG 弧焊机 |
||||
4.LH 系列等离子弧焊机 |
||||
5.LG 系列等离子弧切割机 |
||||
6.MZ 系列埋弧焊机 |
||||
7.ZX5、ZX7、ZX6、ZX1、ZXG 系列直流弧焊机 |
||||
8.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 |
||||
9.多功能(如手工焊/TIG 焊/MIG/MAG 焊)弧焊 |
||||
机 |
9.弧焊变压器防触 |
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是用以降低 |
电弧焊机防触电 |
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是由安全保护电路组成 |
适用标准: |
电装置(0609) |
可能由弧焊电源空载电压引起触电 |
装置 |
的,用于弧焊电源上降低可能因空载电压引起触 |
GB10235 |
危险几率的一种装置。 |
电危险几率的自动保护装置。它是通过装置本身 |
|||
的传感器件和控制装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超过 |
||||
安全限值的电压降低到规定值,降低可能由弧焊 |
||||
电源空载电压引起触电危险的几率,起到保护作 |
||||
用。 |
||||
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交流接触式或晶闸管等 |
||||
方式) |
||||
10. 焊接电 缆耦合 |
焊接电缆耦 合装置是连 接两根电 |
焊接电缆耦合装 |
焊接电缆耦合装置是牢固、快速连接弧焊电源和 |
适用标准: |
装置(0610) |
缆,或者把一根焊接软电缆连接到 |
置 |
焊接电缆或焊接电缆和焊接电缆的装置。它是通 |
GB15579.12 |
一台弧焊电源或焊接设备的一种装 |
过装置本身插头和插座,将焊接电缆和弧焊电源 |
|||
置。 |
或焊接电缆与焊接电缆快速、牢固的连接起来, |
|||
确保焊接电流的可靠传输和防止操作中的意外 |
||||
触电。 |
||||
DKJ 系列焊接电缆耦合装置。 |
||||
11. 电 阻 焊 机 |
电阻焊机是利用电流通过工件及其 |
电阻焊机 |
电阻焊机是由阻焊电源和机械装置等组成的焊 |
适用标准: |
(0611) |
接触面间的电阻产生热量,同时对 |
接设备。通过电阻加热原理,对焊接工件局部加 |
GB15578 |
|
焊接处施加压力进行焊接的设备。 |
压和加温,使工件在高温形成牢固的熔核。焊接 |
|||
部位须经过:加压-加热-熔化-凝固结晶-形成接 |
||||
头的过程。阻焊使用的电流分为:交流、直流和 |
||||
脉冲等类型。 |
||||
1.DN 系列点焊机、精密点焊机、悬挂式(移动 |
||||
式)点焊机、移动式点焊钳(带变压器) |
||||
2.TN 系列凸焊机 |
||||
3.FN 系列缝焊机 |
||||
4.UN 系列对焊机 |
||||
12. 送 丝 装 置 |
焊机送丝装置是将焊丝送至电弧或 |
焊机送丝装置 |
焊机送丝装置是与弧焊电源和焊枪配合使用,通 |
适用标准: |
(0612) |
熔池,并能进行焊丝控制的设备。 |
过调节送丝速度,输送焊接材料,传导焊接电流 |
GB15579.5 |
和保护介质,实现连续电弧焊接的装置。送丝装 |
||||
置的调速装置可在送丝装置内部,也可在焊接电 |
||||
源内部或单独放置。焊机送丝装置与手工焊枪或 |
||||
机械导向焊枪配套使用。 |
||||
1.MIG/MAG 送丝装置 |
||||
2.SAW 埋弧焊送丝装置 |
||||
13.TIG 焊 焊 炬 |
TIG 焊焊炬是在弧焊工艺过程中,能 |
TIG 焊焊炬 |
TIG 焊焊炬是与弧焊电源直接连接,并通过保护 |
适用标准: |
(0613) |
提供维持电弧所需电流、气体和冷 |
气(液)体,电流传导和工件接触引弧或非接触 |
GB15579.7 |
|
却液等必要条件的装置。 |
引弧,实现维持电弧焊接的装置。 |
|||
1.QQ、QS 系列 TIG 焊焊炬 |
||||
2.WP 系列 TIG 焊焊炬 |
||||
14.MIG/MAG 焊焊枪 |
MIG/MAG 焊焊枪是在弧焊工艺过程 |
MIG/MAG 焊焊枪 |
MIG/MAG 焊焊枪是与弧焊电源直接连接,并通过 |
适用标准: |
(0614) |
中,能提供维持电弧所需电流、气 |
保护气体、电流传导和工件接触,实现维持电弧 |
GB15579.7 |
|
体和焊接材料等必要条件的装置。 |
焊接的装置。 |
|||
MIG/MAG/CO2 焊焊枪 |
||||
15.电焊钳(0615) |
电焊钳是在弧焊过程中,用于夹持 |
电焊钳 |
电焊钳通过焊接电缆与弧焊电源直接连接并通 |
适用标准: |
和操纵焊条,并保证与焊条保持电 |
过夹持焊条、电流传导和工件接触,实现维持电 |
GB15579.11 |
||
气连接的手持器具。 |
弧焊接的装置。它是手工电弧焊时的重要辅机 |
|||
具。电焊钳分为 B 型钳和 A 型钳两种。 |
||||
125A~630A 电焊钳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 家用电冰箱和食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家用电冰箱和食 |
1.电动机-压缩机驱动的冷冻箱(柜)、冷藏箱 |
适用标准: |
品冷冻箱(0701) |
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
品冷冻箱 |
(柜)、冷藏冷冻箱(柜)、无霜冰箱 |
GB4706.1 |
2.有效容积≤500 立升。 |
2.电动机-压缩机驱动的非敞开式冷藏/冷冻展 |
GB4706.13 |
||
示柜 |
GB4343.1 |
|||
3.带有制冰机或冰淇淋机功能的家用电冰箱 |
GB17625.1 |
|||
4.吸收式冰箱 |
不包括商用售卖机、敞开 |
|||
5.帕耳帖效应式(半导体制冷)冰箱 |
式冷藏/冷冻展示柜、以独 |
|||
立形式存在的制冰机和冰 |
||||
淇淋机等。 |
||||
2.电风扇(0702)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电风扇 |
转页扇、落地扇、台扇(台地扇)、壁扇、吊扇、 |
适用标准: |
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
冷风扇、风幕扇、换气扇、吸顶扇、夹子扇、可 |
GB4706.1 |
||
2.通过电动机驱动扇叶旋转产生流 |
独立使用的其它类型风扇等。 |
GB4706.27 |
||
动气流通风排气。 |
GB17625.1 |
|||
GB4343.1 |
||||
不包括: |
||||
1.不单独使用,仅作设备 |
||||
配件使用的风扇(如计算 |
||||
机中的散热风扇、电梯专 |
||||
用风扇); |
||||
2.仅作为工业用途,一般 |
||||
人员无法触及的通风机; |
||||
3.微风吊扇(明显无法按 |
||||
照标准要求在正常工作状 |
||||
态(吊扇安装于天花板上) |
||||
下使用)。 |
||||
3.空调器(0703)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空调器 |
窗式空调器、挂壁式空调器、落地式空调器、吊 |
适用标准: |
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
顶式空调器、嵌入式空调器、多联式空调器、移 |
GB4706.1 |
||
2.装有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额 |
动式空调器、除湿机、冷水机组、水冷机组、单 |
GB4706.32 |
定制冷 量≤ 21000 大卡 /每 小时 |
元式空调机、机房精密空调等各种空调器等。 |
GB4343.1 |
||
(24360W); |
GB17625.1 |
|||
3.可作为一个组件或组件系统的一 |
不包括: |
|||
部分独立销售。 |
1.不带有压缩机的末端设 |
|||
备(与室外机没有匹配关 |
||||
系、控制 关 系和电的连 |
||||
接),如风机盘管等; |
||||
2.不带有压缩机的空气调 |
||||
节产品; |
||||
3.吸收式、吸附式、热电 |
||||
式、喷射式空调器; |
||||
4.加湿器、空气清新器、 |
||||
负离子发生器。 |
||||
4. 电动机-压缩机 |
1.输入功率≤5000W 家用和类似用 |
电动机-压缩机 |
1.制冷器具、冰激凌机、制冰机用电动机-压缩 |
适用标准: |
(0704) |
途装置所用的密闭式(全封闭型和 |
机 |
GB4706.1 |
|
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
2.热泵、空调器、除湿机用电动机-压缩机 |
GB4706.17 |
||
2.额定电压单相不超过 250V,额定 |
3.饮水机用的电动机-压缩机 |
不包括专为工业用途设计 |
||
电压三相不超过 480V。 |
4.商用售卖机用电动机-压缩机 |
的电动机-压缩机等。 |
||
5.用于制冷、空气调节或加热用途或这些用途的 |
||||
组合而传递热量的由工厂制造的装配组件用电 |
||||
动机-压缩机,如商用展示柜或冷库用压缩冷凝 |
||||
机组用电动机-压缩机 |
||||
6.用于车辆或船上的器具用电动机-压缩机 |
||||
5. 家用电动洗衣机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家用电动洗衣机 |
单桶洗衣机、离心式脱水机、带脱水装置的双桶 |
适用标准: |
(0705) |
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
洗衣机、带干衣或不带干衣功能的波轮式全自动 |
GB4706.1 |
|
2. 用于对衣物和纺织物品进行洗 |
洗衣机、带加热或不带加热的全自动滚筒式洗衣 |
GB4706.24 |
||
涤、脱水处理的; |
机、滚筒式洗衣干衣机、带有电动挤水器的洗衣 |
GB4706.20(适用时) |
||
3.可结合有加热、脱水和干燥的装 |
机、搅拌式洗衣机等。 |
GB4706.26(适用时) |
||
置; |
GB4343.1 |
4.离心式脱水机、带有离心式脱水 功能的洗衣机,其负载容量为≤ 10kg 的干衣。 |
GB17625.1 不包括仅有干衣功能的单 干衣机、干洗设备等。 |
|||
6.电热水器(0706) |
电热水器-储水式热水器: |
电热水器-储水 |
1.密闭式储水热水器 |
适用标准: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式热水器 |
2.出口敞开式储水热水器 |
GB4706.1 |
|
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
3.水箱式储水热水器 |
GB4706.12 |
||
2.具有储存水并将水加热至沸点以 |
4.水槽供水式储水热水器 |
GB4706.32(适用时) |
||
下某个可控温度功能、用于洗浴、 |
5.带电加热的太阳能热水器 |
不包括专门为工业用设计 |
||
洗涤和类似用途的驻立式器具; |
6.热泵热水器 |
的器具、腐蚀性和爆炸性 |
||
3.器具通过金属铠装电热元件、非 |
场所使用的器具、设计打 |
|||
金属铠装电热元件、电热膜或类似 |
算同时使用气源的器具、 |
|||
膜状电热元件、或其它型式的加热 |
商用售卖机、定制生产和 |
|||
元件(如微波加热、电磁加热、热 |
安装的大型太阳能热水器 |
|||
泵)实现加热水的功能。 |
(带电辅助加热)、可移动 |
|||
式洗澡机等。 |
||||
电热水器-快热式热水器: |
电热水器-快热 |
1.封闭式快热热水器 |
适用标准: |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式热水器 |
2.出口开放式快热热水器 |
GB4706.1 |
|
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
3.裸露电热元件快热式热水器 |
GB4706.11 |
||
2.具有当水流过器具时将水加热到 |
不包括专门为工业用设计 |
|||
沸点以下温度功能、用于洗浴、洗 |
的器具、腐蚀性和爆炸性 |
|||
涤和类似用途的器具; |
场所使用的器具、设计打 |
|||
3.器具通过金属铠装电热元件、非 |
算同时使用气源的器具、 |
|||
金属铠装电热元件、电热膜或类似 |
商用售卖机等。 |
|||
膜状电热元件、裸露式电热元件、 |
||||
或其它加热方式实现加热水的功 |
||||
能。 |
||||
7. 室 内 加 热 器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室内加热器 |
辐射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 |
适用标准: |
(0707) |
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
如:充油式电暖气(油汀)、浴霸、取暖器等。 |
GB4706.1 |
|
2.用于对房间空气进行加热的加热 |
GB4706.23 |
|||
不包括: |
器。 |
1.不单独使用,仅作设备 |
|||
配件使用的加热器; |
||||
2.储热式房间加热器、地 |
||||
毯式加热器; |
||||
3.暖手宝、干衣架、毛巾 |
||||
烘干机、柔性加热装置; |
||||
4.加热元件与散热装置分 |
||||
离的加热器。 |
||||
8. 真 空 吸 尘 器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真空吸尘器 |
真空吸尘器(包括中央安置吸尘器)、吸水清洁 |
适用标准: |
(0708) |
2.利用真空原理用于地面或其它表 |
器具、动物清洁器具、带有电源适配器的充电式 |
GB4706.1 |
|
面去除灰尘和污物、吸水,以及动 |
吸尘器等。 |
GB4706.7 |
||
物清洁等目的的器具。 |
GB4343.1 |
|||
GB17625.1 |
||||
不包括专门为工业用设计 |
||||
的器具、腐蚀性和爆炸性 |
||||
场所使用的器具等。 |
||||
9. 皮肤和毛发护理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皮肤和毛发护理 |
电吹风、干手器、电热梳、卷发器、电发夹、毛 |
适用标准: |
器具(0709) |
2.用于对头发或皮肤护理的带电加 |
器具 |
发定型器、面部桑那器等。 |
GB4706.1 |
热元件的个人护理器具。 |
GB4706.15 |
|||
GB17625.1 |
||||
GB4343.1 |
||||
不包括医用皮肤、毛发护 |
||||
理器具、电动剃须刀等。 |
||||
10.电熨斗(0710)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电熨斗 |
干式电熨斗、蒸汽电熨斗(包括开口式、压力式)、 |
适用标准: |
2.具有一定重量的平的底板,采用 |
无绳电熨斗、带有单独蒸汽发生器或水箱的电熨 |
GB4706.1 |
||
电热元件加热,加热后可熨压织物 |
斗等。 |
GB4706.2 |
||
并使其平滑; |
GB4343.1 |
|||
3.可包括相关设备,如容量不超过 |
GB17625.1 |
|||
5 升的分离式水箱或蒸汽器。 |
不包括旋转式或平台式熨 |
|||
平机、织物蒸汽机(蒸汽 |
||||
熨刷)、专为工业用途设计 |
的器具等。 |
||||
11.电磁灶(0711)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电磁灶 |
便携式电磁灶、驻立式电磁灶、气电组合电磁灶 |
便携式器具适用: |
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
器具中的电器部分等。 |
GB4706.1 |
||
2.通过电磁线圈元件,将放在金属 |
GB4706.29 或 GB4706.14 |
|||
容器中的食物、水进行加热的器具。 |
驻立式器具适用: |
|||
GB4706.1 |
||||
GB4706.22 |
||||
不包括商用电磁灶台等。 |
||||
12.电烤箱(便携式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电烤箱(便携式 |
面包片烘烤器、华夫饼炉、电烤箱、电烤炉、旋 |
适用标准: |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 |
2.采用电热元件加热,具有烘烤、 |
烤架、面包片烘 |
转烤架、烘烤器、烤肉叉、辐射烤架、烤盘、烧 |
GB4706.1 |
及类似烹 调器具) |
烧煮等食物烹调功能; |
烤器及类似烹调 |
烤架、奶酪烤架、接触烤架、室内用烧烤炉、食 |
GB4706.14 |
(0712) |
3.属于便携式器具; |
器具) |
物烘烤器、电炉、电灶、气电组合烧烤器具中的 |
不包括打算用于商用餐饮 |
4.容积不超过 10L。 |
电器部分、面包机、光波炉、多士炉等。 |
业的器具、保温板等。 |
||
13.电动食品加工器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电动食品加工器 |
食物混合器、奶油搅打器、打蛋机、搅拌器、筛 |
适用标准: |
具(食品加工机(厨 |
2. 用于对食物进行加工准备的器 |
具(食品加工机 |
分器、搅乳器、柑桔果汁压榨器、离心式榨汁机、 |
GB4706.1 |
房机械))(0713) |
具,用于开罐头的器具,用于磨刀 |
(厨房机械)) |
绞肉机、面条机、果浆汁榨取器、切片机、豆类 |
GB4706.30 |
的器具。 |
切片机、土豆剥皮机、磨碎器与切碎器、磨刀器、 |
GB4706.19(适用时) |
||
开罐头器、刀具、食品加工器、谷类磨碎器(漏 |
不包括商用食品加工机、 |
|||
斗容量≤3L)、咖啡碾碎器(漏斗容量≤500 克)、 |
商用咖啡研磨机等。 |
|||
家用榨油机等。 |
||||
14.微波炉(0714)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微波炉 |
微波炉、烧烤微波炉、光波微波炉、转波炉、蒸 |
适用标准: |
2.利用频率在 300MHz~30GHz 之间 |
汽微波炉、热风循环式微波炉等。 |
GB4706.1 |
||
的电磁能量加热腔体内食物和饮料 |
GB4706.21 |
|||
的器具; |
||||
3.可对食物有附加的功能,如着色 |
||||
功能、烧烤功能、蒸汽功能等。 |
||||
15.电灶、灶台、烤 |
1.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电灶、灶台、烤 |
驻立式烤架、驻立式烤盘、烤炉(包括蒸汽烤炉、 |
适用标准: |
炉和类似器具(驻立 |
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 480V; |
炉 和 类似器 具 |
及热解式自洁烤炉)电灶、灶台、气电组合烹调 |
GB4706.1 |
式电烤箱、固定式烤 |
2.采用电热元件加热,具有烘烤、 |
( 驻 立式电 烤 |
器具中的电器部分等。 |
GB4706.22 |
架及类似烹调器具) |
烧煮等食物烹调功能; |
箱、固定式烤架 |
不包括打算用于商用餐饮 |
|
(0715) |
3.属于驻立式器具。 |
及 类 似烹调 器 |
业的器具等。 |
|
具) |
||||
16.吸油烟机(0716)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吸油烟机 |
深型吸油烟机、欧式吸油烟机、薄型吸油烟机、 |
适用标准: |
2.安装在烹调炉具、炉灶或类似器 |
亚深型吸油烟机、分体式吸油烟机等。 |
GB4706.1 |
||
具上部,用电动机驱动用于抽吸被 |
GB4706.28 |
|||
污染空气的吸油烟机。 |
不包括仅为工业或商业目 |
|||
的安装的排烟系统或仅依 |
||||
靠静电除尘的器具等。 |
||||
17.液体加热器和冷 |
液体加热器: |
液体加热器 |
电水壶、电茶壶、电热杯、电热水瓶等产生沸水 |
适用标准: |
热饮水机(0717) |
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的电开水器(额定容量≤10L)、咖啡壶、煮蛋器、 |
GB4706.1 |
|
电热奶器、喂食瓶加热器、额定蒸煮压力不超过 |
GB4706.19 |
|||
140kPa、额定容量不超过 10L 的电压力锅(含电 |
不包括煎锅和深油炸锅、 |
|||
压力饭锅)、电烹调平锅、电炖锅、电热锅、电 |
用液体或蒸汽清洁表面的 |
|||
蒸锅、电药壶(煲)、电酸奶器、煮沸清洗器、 |
清洗器、便携浸入式加热 |
|||
带有水壶的多功能的早餐机、多用途电热锅、电 |
器、商用开水器(容量> |
|||
火锅、电消毒器、家畜饲料蒸煮器、带有水套的 |
10L)、电极型液体加热器、 |
|||
煮胶锅等。 |
干式消毒器、蒸汽压力消 |
|||
毒器等。 |
||||
冷热饮水机: |
冷热饮水机 |
可对饮用水进行前期净化和/或消毒和/或软化 |
适用标准: |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等处理后,再进行加热或冷却,供使用者直接饮 |
GB4706.1 |
||
2.将桶装、管道中或其它水源提供 |
用的器具。 |
GB4706.19 |
||
的饮用水直接加热或冷却到适宜温 |
GB4706.13 |
|||
度供使用者直接饮用的器具。 |
不包括商用电煮锅、商用 |
|||
电热水锅炉、装有电极型 |
||||
加热器的器具、商用售卖 |
||||
机、不带有加热或冷却功 |
||||
能的直饮机、不带有加热 |
||||
或冷却功能的净水机等。 |
18.电饭锅(0718) |
1.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 |
电饭锅 |
电饭锅(煲)、自动电饭锅(煲)、全自动电饭锅 |
适用标准; |
2.以煮饭为主要功能的器具; |
(煲)、多功能电脑电饭锅(煲)、定时电饭锅 |
GB4706.1 |
||
3.可结合有煮粥、炖汤等功能。 |
(煲)、西施锅(煲)、智能(电饭)锅(煲)等。 |
GB4706.19 |
||
GB4343.1 |
||||
GB17625.1 |
||||
不包括使用石油气、煤气 |
||||
等加热的饭锅。 |
八、音视频设备(12种) |
||||
1.适用标准:GB8898、GB13837、GB17625.1(备注中已注明标准的产品除外); |
||||
2.不包括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使用的广播级音响设备; |
||||
3.不包括预定仅在室外环境使用的电子产品(“室外”是指会直接受到风吹、雨淋、日晒等气候条件影响的自然环境)。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 总输 出功 率 在 |
扬声器:把电能转换成声能,并把声 |
有源扬声器音箱 |
单扬声器有源音箱 |
不包括正常工作条件下, |
500W(有效值)以下 |
功率辐射到空气中的电声换能器。 |
多扬声器有源音箱 |
总输出功率≥500W(有效 |
|
的单扬 声器 和多扬 |
有源扬声器音箱:音箱内除了扬声 |
有源扬声器音箱与无源扬声器音箱组合而成的 |
值)的有源扬声器或多扬 |
|
声 器 有 源 音 箱 |
器之外,还包含有电能源。例如: |
有源扬声器系统 |
声器有源音箱。 |
|
(0801) |
存在着有源器件构成的电路(包括 |
|||
音频功率放大电路)和供电电源电 |
||||
路。 |
||||
2. 音频功率 放大器 |
将音频电信号(或者是通过传声器 |
音频功率放大器 |
适用于监听,扩声及家用音频功率放大器(定阻 |
|
(0802) |
将声音信号转换而成的音频电信 |
式或定压式)。 |
||
号)放大(包括电流/电压/功率放 |
定阻式:输出端以负载阻抗标示的放大器,例如 |
|||
大)到一定功率以推动负载(扬声 |
带有传声器(麦克风)的音频功率放大器。 |
|||
器)放声的音频放大器。 |
定压式:输出端以电压标示的放大器,例如不带 |
|||
有传声器(麦克风)的音频功率放大器。 |
||||
环绕声放大器:具有环绕声解码器、并具有视频 |
不包括不 直 接推动负载 |
|||
信号通道的多通道声频放大器,例如扩音机/扩 |
(扬声器,耳机)的前置 |
音器,前置放大器等。 |
放大器。 |
|||
家庭影院:由环绕声放大器、多个扬声器系统、 |
||||
大屏幕电视及高质量 A/V 节目源构成的具有环 |
||||
绕声影院视听效果的家用视听系统,例如家庭影 |
||||
院用的环绕声放大器。 |
||||
3. 各种广播 波段的 |
—— |
各种广播波段的 |
调幅收音机(工作于长波或中波或短波波段,用 |
|
调谐接收机、收音机 |
调谐接收机、收 |
来接收调幅广播的收音机) |
||
(0804) |
音机 |
调频收音机(工作于超短波波段,用来接收调频 |
||
广播的收音机) |
||||
带时钟的收音机(包括兼可接收无线电话,电报 |
||||
的设备) |
||||
4. 各类载体 形式的 |
—— |
各类载体形式的 |
磁带录放机、CD播放机、VCD/超级VCD播放机、 |
不包括电脑光驱、摄像机、 |
音视频 录制 播放及 |
音视频录制播放 |
LD播放机、DVD播放机、MP3录/放机、MP4录/放 |
数码相机、无载体的音视 |
|
处理设备(包括各类 |
及处理设备(载 |
机、盘式电唱机、CD/MD唱机、具有录音功能的 |
频录制播 放 及处理设备 |
|
光盘、磁带、硬盘、 |
体可以为内置式 |
激光唱机、语言复读机、带有载体的编码器/解 |
(如无载 体 的视频展示 |
|
等载体形式)(0805) |
或外置扩 展 式 , |
码器等。 |
台)。 |
|
例如光盘、磁带、 |
||||
硬盘、U 盘、存 |
||||
储 卡 等载体 形 |
||||
式) |
||||
5. 以上四种 设备的 |
—— |
以上四种设备的 |
磁带收放音机 |
|
组合(0806) |
任意组合 |
收录放音组合机 |
||
带CD播放功能的收录机 |
||||
带有有源扬声器的声频功率放大器 |
||||
带 VCD 播放功能的声频功率放大器 |
||||
带 DVD 播放功能的声频功率放大器 |
||||
带收音、录音、功率放大等功能的组合音响 |
||||
组合音响系统(可带视频功能) |
||||
带电唱机的组合音响 |
6. 音视频设 备配套 |
将交流电网电源与音视频产品配 |
音视频设备配套 |
电源适配器 |
不包括专为干电池充电的 |
的电源适配器(含充 |
接,具有电压转换功能的设备。包 |
的 电 源适配 器 |
充/放电器 |
充电器。 |
/放电器)(0807) |
括供电性质和电气参数转换。 |
(含充/放电器) |
||
7. 各种成像 方式的 |
可以接收广播电视信号,能解调并 |
彩色电视接收机 |
阴极射线显象管彩色电视接收机 |
|
彩色电视 接收机 |
能输出或重现广播电视信号的设 |
液晶显示彩色电视接收机 |
||
(0808) |
备。 |
等离子彩色电视接收机 |
||
投影(背投、前投)彩色电视接收机 |
||||
彩色视频投影机 |
||||
数字电视机顶盒 |
||||
8.监视器(0809) |
将视频信号转换为光图像信号的设 |
监视器 |
彩色视频监视器 |
|
备。 |
黑白视频监视器 |
|||
其他单色视频监视器 |
||||
9. 显像 (示 ) 管 |
用来重现图像或视频的一种阴极射 |
显像(示)管 |
仅限于管屏对角线尺寸>16cm的阴极射线管 |
适用标准: |
(0811) |
线管。 |
16cm以上彩色阴极射线电视显像管 |
GB8898 |
|
16cm以上黑白阴极射线电视显像管 |
不包括背投电视中的投影 |
|||
16cm 以上单色阴极射线电视显像管 |
管。 |
|||
10.录像机(0812) |
用相关介质记录,重放视频信号及 |
录像机 |
磁带录像机 |
|
音频信号的设备。 |
硬盘录像机 |
|||
DVD 录像机 |
||||
11.电子琴(0813) |
通过键盘控制电信号转换为音频信 |
电子琴 |
落地式单层键盘电子琴 |
不包括电吉他、铉琴、电 |
号的乐器,或通过键盘控制采样音 |
落地式多层键盘电子琴 |
手风琴等。 |
||
源输出的乐器,通常由电源、音频 |
便携式单层键盘电子琴 |
|||
信号控制或处理、音频信号放大等 |
便携式多层键盘电子琴 |
|||
部分组成。 |
电子钢琴 |
|||
12.天 线 放大器 |
将天线接收到的信号进行放大的独 |
天线放大器 |
天线放大器 |
|
(0814) |
立设备。 |
九、信息技术设备(11种) 1.适用标准:GB4943.1、GB9254、GB17625.1(备注中已注明标准的产品和收款机除外); 2.不包括预定仅在室外环境使用的电子产品(“室外”是指会直接受到风吹、雨淋、日晒等气候条件影响的自然环境); 3.收款机(集显示、打印、计算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组合产品)产品代码 0913,适用标准 GB4943.1、GB9254,不包括税控收款机。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 微 型 计 算 机 |
由计算模块、存储模块、供电模块和 |
微型计算机 |
适用于额定功率小于 1300 瓦的微型计算机。 |
不包括对生产过程及其机 |
(0901) |
操作系统组成,具有独立结构的实 |
家用、办公用的计算机、台式计算机、控制智能 |
电设备、工艺装备进行检 |
|
体。该实体可以外接或内置外围设 |
仪表用的计算机、数据处理设备、文本处理设备、 |
测与控制的工业控制计算 |
||
备,组成信息处理系统。 |
网络计算机等。 |
机。 |
||
2. 便携式 计算机 |
以便携性为特点,内置了输入输出 |
便携式数据处理 |
设备重量≤10 公斤,至少具备中央处理器、键盘 |
|
(0902) |
设备、电池模块的微型计算系统。 |
设备 |
和显示器。 |
|
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 |
||||
3. 与计算 机 连用的 |
可以是单独的直观显示设备,也可 |
与计算机连用的 |
LCD 液晶显示器、CRT 单色显示器、CRT 彩色显 |
不包括医用显示器(非通 |
显示设备(0903) |
以作为一个设备单元组装到系统的 |
显示设备 |
示器、显示终端、PDP 显示器、投影显示器、LED |
用接口)、电子白板。 |
设备上,还可以是带有显示功能和 |
电子显示屏、其它显示器等。 |
|||
控制功能的显示终端设备。 |
||||
将输入信号通过透射式投射方式或 |
数据投影机 |
CRT(阴极射线管)投影机 |
||
反射式投射方式等显示在投影面上 |
LCD(液晶显示器)投影机 |
|||
的设备。 |
DLP(数码光路处理器)投影机 |
|||
DLV(数码光阀)投影机 |
||||
4. 与计算 机 相连的 |
具有与计算机相连的通讯接口,可 |
与计算机相连的 |
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热敏打 |
不包括光盘、服装、塑料 |
打印设备(0904) |
以单独或与IT设备连接,打印文件、 |
打印设备 |
印机、热转印打印机、票据打印机、宽幅打印机、 |
件的打印机或 A4 幅面打 |
票据或照片等。 |
标签打印机、条码打印机等。 |
印速度大于 60ppm 的打印 |
||
机。 |
||||
具有与计算机相连的数据通讯接 |
绘图仪 |
从原理上分类,绘图仪分为笔式、喷墨式、热敏 |
||
口,可单独或与IT设备连接,用来将 |
式、静电式、激光式等;从结构上可分为平台式 |
|||
图形准确绘制在介质上的绘图仪设 |
和滚筒式;从颜色上可分为单色和彩色绘图仪。 |
|||
备。 |
平台式绘图仪的工作原理是,在计算机控制下, |
|||
笔或喷墨头在 X、Y 方向移动,而纸在平面上固 |
定不动。滚筒式绘图仪的工作原理是,笔或喷墨 |
||||
头沿 X 方向移动,纸沿 Y 方向移动。 |
||||
笔式绘图仪 |
||||
喷墨式绘图仪 |
||||
热敏式绘图仪 |
||||
静电式绘图仪 |
||||
激光式绘图仪 |
||||
5. 多用途 打 印复印 |
具有与计算机相连的通讯接口,具 |
多用途打印复印 |
打印和/或复印和/或传真多用机等。 |
不包括 A4 幅面打印速度 |
机(0905) |
有打印和复印等功能。 |
机 |
大于 60ppm 或能复制开本 |
|
大于 A1 规格的打印复印 |
||||
机。 |
||||
6.扫描仪(0906) |
通常与计算机配套使用,用来扫描 |
扫描仪 |
适用于与计算机配套使用的扫描设备。 |
不包括不带打印功能的条 |
文件、图纸或照片等。 |
平板扫描仪、图纸扫描仪、立式扫描仪、其他高 |
形码扫描器 和笔式扫描 |
||
速扫描仪等。 |
器。 |
|||
7. 计算机 内 置电源 |
适用于额定功率1300W以下的安装 |
计算机 /服 务器 |
计算机/服务器机内电源(带机内外壳或不带机 |
|
及电源适 配 器充电 |
在计算机或服务器内部的电源。 |
内置电源 |
内防护外壳)。 |
|
器(0907) |
信息技术设备配套的将交流电网电 |
信息技术设备配 |
电源适配器 |
不包括专为干电池充电的 |
源与信息技术产品配接,具有电压 |
套的电源适配器 |
充/放电器 |
充电器。 |
|
转换功能的设备。包括供电性质和 |
(含充/放电器) |
|||
电气参数转换。 |
||||
8. 电 脑 游 戏 机 |
由处理器、图像处理器、键盘、电 |
电脑游戏机 |
适用于需与显示设备配套使用的电脑游戏机。 |
适用标准: |
(0908) |
源及有关配件等部分组成,专门用 |
GB4943.1 |
||
于运行游戏软件。 |
不包括手持 式掌上游戏 |
|||
机、商用游戏机。 |
||||
9.学习机(0909) |
由中央处理器、显示处理器、具有 |
学习机 |
适用于需与显示设备配套使用的学习机。 |
适用标准: |
信息输入、储存、处理功能及电源 |
GB4943.1 |
|||
相关配件组成,主要用于学习软件 |
不包括手持式学习机。 |
|||
运行的产品。 |
10.复印机(0910) |
从书写、绘制或印刷的原稿得到等 |
复印机 |
彩色或黑白的静电复印机、重氮复印机、小胶印 |
不包括能复制开本大于 A1 |
倍、放大或缩小的复印品的设备。 |
机、油印机、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缩微阅读(复 |
规格的复印机。 |
||
印)机、胶版复印机、油印机、静电感光复印设 |
||||
备(直接或间接法)、带有光学系统的感光复印 |
||||
设备、接触式的感光复印设备、热敏复印设备、 |
||||
供电电源覆盖 220V 单相交流电(包括适配器供 |
||||
电)的平板印刷机、胶印机等。 |
||||
11.服务器(0911) |
服务器是基于某种操作系统、具有 |
服务器 |
适用于额定功率小于 1300 瓦的服务器。 |
|
通用开放体系结构,能通过网络为 |
具有服务器功能的磁盘阵列、网络服务器、刀片 |
|||
客户端计算机提供各种服务的高性 |
服务器等。 |
|||
能的计算机产品。具有高扩充性、 |
||||
高可用性、高稳定性。 |
十、照明电器(2 种) 不包括光源产品。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灯具(1001) |
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 |
固定式通用灯具 |
指不为专门目的设计的固定式灯具,由于灯具的 |
适用标准: |
源发出光线的器具,并包括支承、 |
固定方式使之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拆卸,或由于 |
GB7000.1 |
||
固定和保护 光源必需的 所有部件 |
灯具使用在不易接触到的地方,灯具不能轻易地 |
GB7000.201 |
||
(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 |
从一处移到另一处。适用范围为使用电光源、电 |
GB17743 |
||
电路辅助装 置和与电源 连接的装 |
源电压高于 36V 和不超过 1000V 的固定式通用灯 |
GB17625.1 |
||
置。 |
具,包括使用内装式变压器的固定式通用钨丝灯 |
不包括: |
||
灯具。灯具的电源方式包括:灯具连接装置、接 |
1. 固定式 应 急照明用灯 |
|||
线端子、与插座配合的插头、连接引线、电源线、 |
具; |
|||
与电源导轨连接的接合器、器具插座。 |
2.隧道灯具; |
|||
1.悬吊在天花板上的灯具,如枝形花灯,库房、 |
3.道路和街路照明灯具; |
|||
商场等使用的吊灯,教室、办公室用的吊灯等; |
4. 灯具总高度不低 于 |
|||
2.表面安装灯具,包括天花板表面安装灯具,如 |
2.5m(≥2.5m)的柱式合 |
吸顶灯;墙面安装的灯具,如室内外墙壁表面安 |
成灯具和室外公共场所照 |
|||
装的壁灯;厨柜表面安装灯具,如壁厨内表面安 |
明用灯具; |
|||
装的灯具; |
5.投光灯具; |
|||
3.安装在电源导轨上的灯具; |
6.影视舞台灯具; |
|||
4.草坪、私人庭园用,灯具总高度低于 2.5m 的 |
7.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 |
|||
固定式灯具; |
具; |
|||
5.使用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固定式 |
8.医疗场所用灯具; |
|||
通用灯具。 |
9.通风灯具。 |
|||
可移式通用灯具 |
指不为专门目的设计的可移式灯具,而且正常使 |
适用标准: |
||
用时,连接电源后的灯具能够从一处移到另一 |
GB7000.1 |
|||
处。适用范围为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高于 36V |
GB7000.204 |
|||
和不超过 250V 的可移式通用灯具。灯具的电源 |
GB17743 |
|||
方式包括:电源线、带插头、器具插座。通过带 |
GB17625.1 |
|||
插头的电源线连接到电网电源的灯具,可以用蝶 |
不包括: |
|||
形螺钉、钢夹、挂钩方式固定到支承物上的灯具, |
1.以原电池为电源的手电 |
|||
徒手可以很方便地从支承物上取下的灯具,均被 |
筒; |
|||
认为是可移式通用灯具。 |
2.以蓄电池为电源的可移 |
|||
1.桌面摆放的灯具,如读写台灯; |
式灯具; |
|||
2.地面摆放的灯具,如落地灯; |
3. 应急照 明 用可移式灯 |
|||
3.夹持在垂直或水平表面、或圆杆的灯具,如夹 |
具; |
|||
灯; |
4.庭园用可移式灯具; |
|||
4.使用内装式变压器的可移式通用钨丝灯灯具; |
5.手提灯; |
|||
5.提供带插头的控制装置的 LED 台灯。 |
6.灯串。 |
|||
嵌入式灯具 |
指制造厂打算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 |
适用标准: |
||
适用范围为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高于 36V 和不 |
GB7000.1 |
|||
超过 1000V 的嵌入式灯具。灯具的电源方式包 |
GB7000.202 |
|||
括:灯具连接装置、接线端子、与插座配合的插 头、连接引线、电源线、与电源导轨连接的接合 器、器具插座。 |
GB17743 GB17625.1 不包括: 1.游泳池或类似场所嵌入 |
1.嵌入安装在吊顶或天花板表面的灯具,如格栅 |
池壁或池底表面安装的水 |
|||
灯、筒灯; |
下灯具; |
|||
2.嵌入安装在墙面上的灯具,如墙脚灯具; |
2.嵌入安装在天花板表面 |
|||
3.使用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嵌入式 |
或墙面上的应急照明用灯 |
|||
灯具; |
具; |
|||
4.嵌入安装在厨柜的内、外表面上的灯具。 |
3.嵌入安装在机场地面的 |
|||
机场跑道灯具。 |
||||
水族箱灯具 |
用于照明一个水族箱内部的灯具,灯具被放在离 |
适用标准: |
||
水缸顶部很近的地方,或放在水缸里或水缸上。 |
GB7000.1 |
|||
适用范围为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高于 36V 和不 |
GB7000.211 |
|||
超过 1000V 的家用水族箱灯具。固定式的水族箱 |
GB17743 |
|||
灯具的电源连接方式同固定式通用灯具;可移式 |
GB17625.1 |
|||
的水族箱灯具的电源连接方式同可移式通用灯 |
不包括: |
|||
具。 |
1.非用于照明水族箱内部 |
|||
1.非永久固定的水族箱的灯具,灯具可以放在水 |
的灯具; |
|||
族箱水缸顶部或可移式顶部盖框、或固定式顶部 |
2.非家用水族箱的照明灯 |
|||
盖框上的灯具,灯具可以徒手移动的; |
具。 |
|||
2.永久固定的水族箱灯具,灯具固定在水族箱的 |
||||
水缸上或水族箱的固定式顶部盖框上的灯具,且 |
||||
灯具只能使用工具移动; |
||||
3.独立悬挂的水族箱灯具,灯具悬吊安装,非永 |
||||
久性固定于水缸。 |
||||
电源插座安装的 |
指夜晚为不需要正常照明的区域提供低照度光 |
适用标准: |
||
夜灯 |
源的灯具。适用范围为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高 |
GB7000.1 |
||
于 36V 和不超过交流 250V、50/60Hz 的采用电源 |
GB7000.212 |
|||
插座安装的夜灯。电源连接方式:电源插头。 |
GB17743 |
|||
插头直插安装的夜灯 |
GB17625.1 |
|||
地面嵌入式灯具 |
指电源连接和电气部件在地面以下,适宜于安装 |
适用标准: |
||
到地面内的灯具。适用范围为使用电光源、电源 |
GB7000.1 |
|||
电压高于 36V 和不超过 1000V 的地面嵌入式灯 |
GB7000.213 |
|||
具。该类灯具适于在室内或室外使用,如庭园、 院子、普通机动车道(非高速公路和快速路)、 |
GB17743 GB17625.1 不包括: |
停车场、自行车道、人行道、行人徒步区域、游 |
1.安装在高速公路和快速 |
|||
泳池或者戏水池用安全特低电压区域以外的区 |
路车道的 地 面嵌入式灯 |
|||
域、托儿所和类似场所。电源连接方式同嵌入式 |
具; |
|||
灯具。 1.地埋灯具,灯具出光面与地表平齐的地面嵌入 |
2.机场跑道上的地面嵌入 式灯具。 |
|||
式灯具; |
||||
2.矮柱灯具,灯具的电源连接和电气部件在地面 |
||||
以下,预定安装到地面内,但灯具出光面可能高 |
||||
出地表的灯具。 |
||||
儿童用可移式灯 |
指正常使用情况下,连接着电源可从一处移至另 |
适用标准: |
||
具 |
一处的灯具,而且灯具设计所提供的安全程度超 |
GB7000.1 |
||
过符合 GB7000.204-2008 标准的可移式通用灯 |
GB7000.4 |
|||
具,是为使用时可能没有适合的人监护的儿童设 |
GB17743 |
|||
计的。适用范围为光源是电源电压高于 36V 和不 |
GB17625.1 |
|||
超过 250V 的钨丝灯或单端荧光灯的儿童用可移 |
不包括用电池的灯具或者 |
|||
式灯具。电源连接方式同可移式通用灯具。 |
不与电网电源直接连接的 |
|||
在可移式罩子上面具有人物或动物的三维图形 |
灯具。 |
|||
或造型的灯具 |
||||
2.镇流器(1002) |
连接在电源和一支或若干支放电灯 |
荧光灯镇流器 |
指连接在电源和一支或若干支荧光灯之间,利用 |
适用标准: |
之间,利用电感、电容或电感电容 |
电感、电容或电感电容的组合将灯电流限制在规 |
GB19510.1 |
||
的组合将灯电流限制在规定值的装 |
定值的装置。适用范围为采用 1000V 以下,50Hz |
GB19510.9 |
||
置。镇流器还可包括电源电压转换 |
或 60Hz 交流电源,配用的荧光灯包括低气压放 |
GB17743 |
||
装置,以及有助于提供启动电压和 |
电的双端(直管形)荧光灯或单端(环形、双管 |
GB17625.1 |
||
预热电流的装置。 |
H 形、π形、方形或 2D 形以及多管紧凑形)荧 |
不包括: |
||
光灯等,可以是开启式(直接能看到铁芯)、封 |
1.电阻式荧光灯镇流器; |
|||
闭式(有外壳,外壳内灌封有树脂或黑胶)、整 |
2.荧光灯试验用基准镇流 |
|||
体式(可以无外壳,与灯具连成一体,不可拆开)。 |
器; |
|||
电抗式镇流器 |
3.荧光灯寿命试验用镇流 |
|||
谐振式镇流器 |
器。 |
|||
漏磁升压式镇流器 |
放电灯(荧光灯 |
指连接在电源和一支或若干支高强度气体放电 |
适用标准: |
||
除外)用镇流器 |
灯之间,利用电感、电容或电感电容的组合将灯 |
GB19510.1 |
||
电流限制在 规定值的装 置。适用范 围为采用 |
GB19510.10 |
|||
1000V 以下,50Hz 或 60Hz 交流电源,配用的气 |
GB17743 |
|||
体放电灯包括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 |
GB17625.1 |
|||
灯以及低压钠灯等。可以是开启式(直接能看到 |
不包括: |
|||
铁芯)、封闭式(有外壳,外壳内灌封有树脂)、 |
1.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电 |
|||
整体式(可以无外壳,与灯具连成一体,不可拆 |
子镇流器; |
|||
开)。 |
2.高强度气体放电灯试验 |
|||
阻抗式高强度气体放电灯镇流器 |
用基准镇流器; |
|||
漏磁升压式高强度气体放电灯镇流器 |
3.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寿命 |
|||
超前顶峰式高强度气体放电灯镇流器(又称 CWA |
试验用镇流器; |
|||
型) |
4.霓虹灯变压器。 |
|||
荧光灯用交流电 |
由电源电网供电,包含有稳定器件的交流/直流/ |
适用标准: |
||
子镇流器 |
高频逆变器,通常在高频时启动并使一支或几支 |
GB19510.1 |
||
荧光灯工作。适用范围为采用 1000V 以下,50Hz |
GB19510.4 |
|||
或 60Hz 交流电源,配用的荧光灯包括低气压放 |
GB17743 |
|||
电的双端(直管形)荧光灯或单端(环形、双管 |
GB17625.1 |
|||
H 形、π形、方形或 2D 形以及多管紧凑形)荧 |
不包括: |
|||
光灯等。 |
1.荧光灯用直流电子镇流 |
|||
1.具有金属外壳或塑料外壳,内部有装有电子元 |
器; |
|||
件的印刷线路板,用接线端子引出或用导线引 |
2.仅适用于应急照明的荧 |
|||
出。可以是独立安装式或内装式,包括无电极荧 |
光灯电子镇流器; |
|||
光灯用电子镇流器; |
3.汽车用金卤灯电子镇流 |
|||
2.有一块或多块装有电子元器件的印刷线路板, |
器; |
|||
具有引出线或接线端子、无独立的外壳,称为整 |
4.钨丝灯用电子降压转换 |
|||
体式电子镇流器,一般安装在支架灯具或台灯灯 |
器。 |
|||
具内,依靠灯具外壳来防止机械损坏以及防触电 |
||||
等; |
3.带有调光等控制功能的荧光灯交流电子镇流 器。 |
||||
高强度气体放电 灯用电子镇流器 |
由电源电网供电,装有触发和稳定部件的转换 器,这种转换器能在直流或与电源频率不同的频 率下使放电灯工作,适用范围为使用 250V 以下 直流电源和/或 1000V 以下、50Hz 或 60Hz 交流 电源。此类镇流器输出有低频状态(150Hz~ 400Hz)或高频状态(20kHz~100kHz)。 1.具有金属外壳或塑料外壳,内部有装有电子元 件的印刷线路板,用接线端子引出或用导线引 出。可以是独立安装式或内装式; 2.单独的印刷线路板,具有引出线或接线端子、 无独立的外壳,为整体式电子镇流器,依靠灯具 外壳来防止机械损坏以及防触电等; 3.带有调光等控制功能的放电灯(荧光灯除外) 用交流/直流电子镇流器。 |
适用标准: GB19510.1 GB19510.13 GB17743 GB17625.1 不包括: 1.高强度气体放电灯试验 用基准镇流器; 2.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寿命 试验用电子镇流器; 3.霓虹灯电子变压器。 4.剧院和机动车辆用特种 灯用的镇流器。 |
||
LED 模块用直流 |
指由电源电网供电, 在安全特低电压或等效安 |
适用标准: |
||
或交流电子控制 |
全特低电压或更高的电压下能够为 LED 模块提 |
GB19510.1 |
||
装置 |
供恒定的电压或电流的控制装置。适用范围为使 |
GB19510.14 |
||
用 250V 以下直流电源和/或 1000V 以下、50Hz |
GB17743 |
|||
或 60Hz 交流电源。此类控制装置可以由两个或 |
GB17625.1 |
|||
多个独立的部件组成。分为:恒流型控制装置、 |
不包括: |
|||
恒压型控制装置、非纯恒流型控制装置、非纯恒 |
带有灯头和/或整体 LED |
|||
压型控制装置。 |
控制装置的球泡灯,LED |
|||
1.具有金属外壳或塑料外壳,内部装有电子元件 |
灯管等。 |
|||
的印刷线路板,用接线端子或用导线引出; |
||||
2.用一块装有电子元器件的印刷线路板,具有 |
||||
引出线或接线端子,外面包有一层绝缘衬或用树 |
||||
脂灌封在灯具内,无独立的外壳,称为整体式 |
LED 模块用控制装置,一般安装在 LED 支架灯具 或 LED 台灯灯具内,依靠灯具外壳来防止机械损 坏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 3.可以带有调光等控制功能。 |
十一、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16 种) |
||||
1.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 M 类汽车、N 类汽车和 O 类挂车(须上普通牌照的车辆); |
||||
2.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产品; |
||||
3.以上两类产品的安全附件。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汽车(1101) |
1.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 |
M 类汽车 |
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
1. 车辆 分类应符合 |
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车辆; |
1.M1 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 |
GB/T15089 标准规定。 |
||
2.设计和制造上需要由汽车牵引, |
九座的载客车辆; |
2. 车辆 定义应符合 |
||
才能在道路上正常使用的无动力道 |
2.M2 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 |
GB/T3730.1 标准规定。 |
||
路车辆。 |
个,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5000kg 的载客车 |
3.专用车辆定义应 |
||
辆; |
符 合 GB/T17350 标 准 规 |
|||
3.M3 类: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 |
定。 |
|||
个,且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5000kg 的载客车辆。 |
4.不包括: |
|||
N 类汽车 |
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
(1)三类底盘:缺少车身 |
||
1.N1 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3500kg 的载货 |
或驾驶室、货箱(车厢) |
|||
车辆; |
的汽车; |
|||
2.N2 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3500kg,但不超 |
(2)GB7258 中规定的低 |
|||
过 12000kg 的载货车辆; |
速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 |
|||
3.N3 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12000kg 的载货 |
货车的总称); |
|||
车辆。 |
(3)无轨电车; |
O 类挂车 |
挂车(包括半挂车)。 |
(4)在轨道上行驶的车 |
||
1.O1 类: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750kg 的挂车; |
辆、农业与林业用拖拉机 |
|||
2.O2 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750kg,但不超过 |
和各种工程机械以及其他 |
|||
3500kg 的挂车; |
并非为道路上行驶和使用 |
|||
3.O3 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3500kg,但不超 |
而设计和制造、主要用于 |
|||
过 10000kg 的挂车; |
封闭道路和场所作业施工 |
|||
4.O4 类: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10000kg 的挂车。 |
的轮式专用车辆。 |
|||
2.摩托车(1102) |
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 |
L1 类摩托车 |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 |
1. 车辆 分类应符合 |
个车轮的道路车辆。 |
50km/h 的摩托车,且: |
GB/T15089 标准规定。 |
||
——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 50mL; |
2.车辆定义应符合 GB7258 |
|||
——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 |
和 GB/T5359.1 标准规定。 |
|||
不大于 4kW; |
3.不包括: |
|||
——装有一个驱动轮和一个从动轮的轻便摩托 |
(1)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
|||
车。 |
400kg 的不带驾驶室的三 |
|||
L2 类摩托车 |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 |
轮车辆; |
||
50km/h 的摩托车,且: |
(2)整车整备质量超过 |
|||
——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 50mL; |
600kg 的带驾驶室的三轮 |
|||
——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 |
车辆; |
|||
不大于 4kW; |
(3)最大设计车速、整车 |
|||
——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轻便摩 |
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 |
|||
托车。 |
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 |
|||
L3 类摩托车 |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
定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 |
||
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 50mL, |
机动轮椅车; |
|||
或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大 |
(4)电驱动的,最大设计 |
|||
于 4kW 的,装有一个从动轮和一个驱动轮的普通 |
车速不大于 20km/h,具有 |
|||
摩托车。 |
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 |
|||
L4 类摩托车 |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 50mL,或 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大于 |
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 |
||
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相 |
||||
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 |
4kW 的,右侧装有边车的摩托车。 |
辆; |
|||
(5)电驱动的,最大设计 |
||||
车速不大于 20km/h 的三 |
||||
轮车辆。 |
||||
L5 类摩托车 |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 |
|||
50km/h,或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 50mL,或 |
||||
如使用电驱动,其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大于 |
||||
4kW 的,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普通 |
||||
摩托车,且如设计和制造上允许装载货物或载运 |
||||
乘员,其最大设计车速小于 70km/h。 |
||||
3.消防车(1804) |
在火灾等事故现场,用于喷射灭火 |
消防车 |
罐类消防车:泡沫消防车、水罐消防车。 |
1.适用标准: |
剂、抢险救援的专用特种车辆。 |
举高类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云梯消防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 |
GB7956 |
||
2.不包括普通救护车、普 |
||||
特种类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照明消防车、 器材消防车、排烟消防车。 |
通洒水车。 |
|||
4. 摩托车发动机 |
—— |
摩托车发动机 |
驱动摩托车行驶的发动机。 |
不包括: |
(1103) |
1. 助力自行 车用的发动 |
|||
机; |
||||
2.通用汽油机。 |
||||
5. 汽 车 安 全 带 |
汽车安全带 |
汽车安全带 |
安装在 M、N 类车辆的座椅上,作为成年乘员独 |
1.适用标准: |
(1104) |
立装备单独使用的安全带产品,如腰带、三点式 |
GB14166 |
||
安全带、全背带式安全带等。 |
GB8410 |
|||
2.不包括: |
||||
(1)用于特定车辆类型的 |
||||
约束系统; |
||||
(2)儿童乘员使用的安全 |
||||
带和约束系统; |
||||
(3)构成安全带总成或约 |
||||
束系统的零部件(如:安 |
||||
全带织带、卷收器、带扣、 |
预紧装置、调节装置等)。 |
||||
6. 机 动 车 喇 叭 |
汽车和摩托车用声响警告装置 |
机动车用喇叭 |
以电或压缩空气驱动的 M、N、L3、L4、L5 类机 |
1.适用标准: |
(1106) |
(AWD) |
动车用喇叭总成产品。 |
GB15742 |
|
2.不包括: |
||||
(1)构成喇叭总成的零 |
||||
件; |
||||
(2)轻便摩托车(L1 和 |
||||
L2 类)用的喇叭; |
||||
(3)警用、消防和救护等 |
||||
车辆使用的特殊用途的喇 |
||||
叭; |
||||
(4)蜂鸣器(倒车、防盗 |
||||
等用途); |
||||
(5)防盗报警系统中的喇 |
||||
叭; |
||||
(6)车内音响用的喇叭。 |
||||
7.机动车回复反射 |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
机动车回复反射 |
汽车或摩托车上单独使用成形的的回复反射器 |
1.适用标准: |
器(1107) |
器 |
产品。 |
GB11564 |
|
2.不包括: |
||||
可制成回复反射器的光学 |
||||
单元材料。 |
||||
8.机动车制动软管 |
机动车制动软管 |
机动车制动软管 |
M 类、N 类、O 类和 L 类机动车辆的制动系统使 |
1.适用标准: |
(1108) |
用的: |
GB16897 |
||
1.液压、气压和真空制动软管总成; |
2.不包括: |
|||
2.气压和真空制动软管(限于安装于车辆上的制 |
可构成软管总成的零件, |
|||
动软管不带永久性软管接头的情况)。 |
如:成形软管(软管总成 |
|||
带永久性管接头时)、管接 |
||||
头、护套等。 |
9.机动车外部照明 及 光 信 号 装 置 (1109、1116) |
M 类、N 类、O 类和 L 类机动车辆使 用的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 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设计用于 照明道路或向其他使用道路者发出 光信号的装置(简称灯具)。 |
汽车用外部照明 及光信号 装置 (汽车灯具) (1109) |
1.单独或组合的汽车前照灯、前雾灯、后雾灯、 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制动灯、倒车灯、转 向信号灯、昼间行驶灯、角灯、驻车灯、侧标志 灯、后牌照板照明装置、自适应照明系统(AFS)、 回复反射器和尾部标志板等; 2.仅仅不带灯泡和/或插座的灯具装置。 |
1.各种类型灯具的定义见 GB4785 和 GB18100。 2.不包括: (1)构成灯具总成的零件 (如反射镜、配光镜、灯 泡、壳体,可制成回复反 射器或尾部标志板的光学 单元材料等); (2)外部装饰性灯具(如 绿色、蓝色等装饰灯)和 汽车内部照明灯具(如阅 读灯、踏步灯等)。 |
摩托车用外部照 明及光信号装置 (摩托车灯具) (1116) |
1.单独或组合的摩托车前照灯、前位灯、后位灯、 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后牌照板灯、前雾灯、后 雾灯、倒车灯和回复反射器等; 2.仅仅不带灯泡和/或插座的灯具装置。 |
|||
10.机动车辆间接视 野装置(1110、1115) |
安装在 M 类、N 类和 L 类机动车辆 上的间接视野装置。
间接视野装置:驾驶员用来观察直 接视野无法观察到的车辆邻近交通 区域的装置。包括传统的光学视镜、 摄像机-监视器或其他能够向驾驶 员提供间接视野信息的装置。 |
汽车视镜(1110) |
通过反射面在规定的视野内看清车辆后方和侧 方图像各类内视镜、外视镜和监视镜等光学视镜 总成。 |
1.适用标准: GB15084 GB17352 2.不包括: (1)构成视镜总成的零件 (如镜片、支架、壳体等); (2)起类似间接视野作用 的雷达等装置; (3)潜望镜等复杂光学系 统。 |
摩托车后 视镜 (1115) |
用于提供清晰后方视野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的后视镜总成。 |
|||
摄像机 -监 视器 装置(1110) |
通过摄像机与监视器组成的系统,看清车辆邻近 区域图像的装置。包括摄像机、监视器、记录装 置等,具体定义见 GB15084。 |
|||
11.汽 车 内饰件 (1111) |
汽车内饰件 |
汽车内饰件 |
安装于 M、N、O 类汽车内下述位置,由有机材 料或有机复合材料制成的,并符合标准试样尺寸 (长 356mm,宽 100mm)的内饰件: 1.乘客舱、驾驶舱和行李舱内的内饰件; 2.发动机舱内使用的隔热内饰件; 3.公共汽车和发动机后置的公路客车、旅游客 车,其发动机舱使用的隔音材料。 |
1.适用标准: GB8410 2.不包括: (1)尺寸不符合标准试样 (长 356mm、宽 100mm)的 汽车内饰件; (2)已随汽车座椅及头 枕、汽车安全带等产品一 起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
内饰件。 |
||||
12.汽车门锁及门保 |
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 |
汽车门锁 |
1.M1 类和 N1 类车辆上用于乘员进出的汽车侧门 |
1.适用标准: |
持件(1112) |
(包括滑动门)或后门的门锁总成; |
GB15086 |
||
2.上述门锁的锁体。 |
2.不包括: |
|||
(1)可构成门锁总成的零 |
||||
件,如锁扣、挡块、内外 |
||||
操纵和锁止装置、钥匙、 |
||||
锁眼等; |
||||
(2)折叠门、上卷门和易 |
||||
于拆卸的简易门等的门 |
||||
锁; |
||||
(3)门锁电控系统(如中 |
||||
控锁)。 |
||||
汽车铰链 |
M1 类和 N1 类车辆上用于乘员进出的汽车侧门或 |
1.适用标准: |
||
后门的门铰链。 |
GB15086 |
|||
2.不包括: |
||||
(1)折叠门、上卷门和易 |
||||
于拆卸的简易门等的门保 |
||||
持件; |
||||
(2)滑动门的导轨和/或 |
||||
其他支撑部件。 |
||||
13.汽 车 燃油箱 |
汽车燃油箱 |
汽车燃油箱 |
1.以汽油、柴油为燃料的 M 类和 N 类汽车的金属 |
1.适用标准: |
(1113) |
燃油箱和塑料燃油箱产品; |
GB18296 |
||
2.仅仅不带箱盖的燃油箱产品。 |
2.不包括: |
|||
(1)构成燃油箱总成的零 |
||||
件(如箱盖、安全阀、管 |
||||
路等); |
||||
(2)LPG 和 CNG 等双燃料 |
||||
油箱的供气部分。 |
14.汽车座椅及座椅 |
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 |
1.汽车座椅; |
1.M、N 类汽车的座椅; |
1.适用标准: |
头枕(1114) |
2.座椅头枕。 |
2.上述座椅使用的头枕(如其单独出厂、销售或 |
GB15083 |
|
进口)。 |
GB11550 |
|||
GB13057 |
||||
GB24406 |
||||
GB8410 |
||||
2.不包括: |
||||
(1)侧向座椅、后向座椅 |
||||
及其头枕; |
||||
(2)M2、M3 类汽车中 A |
||||
级、I 级汽车使用的座椅 |
||||
及其头枕(如:城市公交 |
||||
车使用的座椅及头枕); |
||||
(3)儿童乘员使用的座椅 |
||||
系统; |
||||
(4)客车和卡车的卧铺; |
||||
(5)构成座椅总成的零 |
||||
件,如座椅骨架、座椅护 |
||||
面等; |
||||
(6)构成头枕总成(如其 |
||||
单独出厂、销售或进口) |
||||
的零件,如头枕骨架、头 |
||||
枕护面等。 |
||||
15.汽车行驶记录仪 |
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位 |
1.汽车行驶记录 |
校车、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 |
适用标准: |
(1117) |
置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 |
仪; |
的公共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半挂牵引车和总 |
GB/T19056 |
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数据通 |
2.具有行驶记录 |
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货车上安装的汽车行 |
GB7258 |
|
信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 |
功能且行驶记录 |
驶记录仪、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
||
装置。 |
功 能 符 合 |
|||
GB/T19056 要 求 |
||||
的卫星定 位装 |
||||
置。 |
16.车身 反 光标识 |
为增强车辆的可识别性而粘贴在车 |
车身反光标识 |
1.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组 |
适用标准: |
(1118) |
身表面的反光材料的组合。 |
成拖拉机运输机组的挂车除外)后部和侧面设置 |
GB23254 |
|
的车身反光标识; |
GB7258 |
|||
2.半挂牵引车在驾驶室后部上方设置的车身反 |
||||
光标识。 |
十二、机动车辆轮胎(3 种) |
||||
1.安装在机动车辆车轮上,供机动车辆行驶使用的圆环形弹性制品; |
||||
2.轮胎定义应符合 GB/T6326; |
||||
3.不包括翻新轮胎、专为竞赛设计的轮胎。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轿车轮胎(1201) |
设计用于轿车的轮胎。 |
轿车子午线轮胎 |
新的轿车充气子午线轮胎。 |
适用标准: GB9743 |
轿车斜交轮胎 |
新的轿车充气斜交轮胎。 |
|||
2. 载重汽 车轮胎 |
设计用于载重汽车和客车及其拖挂 |
载重汽车子午线 |
新的载重汽车充气子午线轮胎。 |
适用标准: |
(1201) |
车的轮胎。 |
轮胎 |
GB9744 |
|
载重汽车斜交轮 胎 |
新的载重汽车充气斜交轮胎。 |
|||
3. 摩托车轮胎 |
设计用于两轮或整车整备质量不超 |
摩托车轮胎 |
新的摩托车充气轮胎。 |
适用标准: |
(1202) |
过400kg的三轮机动车的轮胎。 |
GB518 |
十三、安全玻璃(3 种)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 汽车安全玻璃 |
由无机材料、无机材料与有机材料经 |
汽车夹层玻璃 |
用于汽车、工程车辆或农用车辆上的,由两层或 |
1.适用标准: |
(1301) |
复合或处理而成的产品,当这类产品 |
多层玻璃与一层或多层有机材料粘结而成的安 |
GB9656 |
|
用于车辆上时,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 |
全玻璃,也称夹胶玻璃。 |
2.不包括: |
员伤害的可能性,且应具有视野、强 |
汽车区域钢化玻 |
用于汽车、工程车辆或农用车辆上的,分区域控 |
车辆前风窗以外用刚性塑 |
|
度和耐磨性等特殊要求的产品。 |
璃 |
制碎片颗粒的特殊钢化玻璃。 |
料材料。 |
|
汽车钢化玻璃 |
用于汽车、工程车辆或农用车辆上的,通过适当 |
|||
处理的安全玻璃材料,一旦破碎其碎片可以最大 |
||||
程度减少对人体的伤害。 |
||||
汽车塑玻复合材 |
用于汽车、工程车辆或农用车辆上的,由玻璃与 |
|||
料 |
有机塑料材料复合而成的材料,通常在车内侧面 |
|||
为有机塑料材料。 |
||||
汽车中空玻璃 |
用于汽车、工程车辆或农用车辆上的,由两层或 多层钢化或夹层玻璃组合而成的中空玻璃。 |
|||
2. 建筑安全玻璃 |
建筑物上使用的,当应用和破坏时对 |
建筑夹层玻璃 |
1.由两层或多层玻璃与一层或多层有机材料粘 |
适用标准: |
(1302) |
人体伤害程度达到最小的玻璃。 |
结而成的安全玻璃,也称夹胶玻璃; |
GB15763.3(适用于建筑夹 |
|
2.可细分为:建筑钢化夹层玻璃、建筑普通夹 |
层玻璃) |
|||
层玻璃、建筑用太阳能光伏夹层玻璃; 3.建筑用太阳能光伏夹层玻璃是指由玻璃、太 |
GB29551(适用于建筑用太 阳能光伏夹层玻璃) |
|||
阳电池、中间层、汇流条、绝缘胶带、引出端 |
||||
等材料组成,用中间层分隔并通过处理使其粘 |
||||
接为一体,且具有发电功能的产品统称,俗称 |
||||
双玻组件或三玻组件。 |
||||
建筑钢化玻璃 |
1.用于建筑物上,经热处理加工的特殊玻璃, |
1.适用标准: |
||
一旦破碎其碎片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对人体的伤 |
GB15763.2 |
|||
害; |
2.不包括: |
|||
2.可细分为:建筑装饰类钢化玻璃、建筑普通 钢化玻璃、太阳能光伏组件封装用钢化玻璃; 3.太阳能光伏组件封装用钢化玻璃是指使用在 |
(1)采用化学方法钢化的 玻璃; (2)家具、家电用钢化玻 璃。 |
|||
光伏组件的前板玻璃或背板钢化玻璃。 |
建筑安全中空玻 |
用于建筑上的内、外侧均由钢化或夹层玻璃组合 |
1.适用标准: |
||
璃 |
而成的中空玻璃。 |
GB/T11944 |
||
2.不包括: |
||||
内侧或外侧由普通玻璃组 |
||||
成的中空玻璃。 |
||||
3.铁道车辆安全玻 |
由无机材料、无机材料与有机材料经 |
铁道车辆用前风 |
使用在轨道车辆前风窗部位的,由两层或多层玻 |
适用标准: |
璃(1303) |
复合或处理而成的产品,当这类产品 |
窗夹层玻璃 |
璃与一层或多层有机材料粘结而成的安全玻璃。 |
GB14681.2 |
用于轨道车辆上时,能最大限度地减 |
铁道车辆前窗以 |
轨道车辆除前风窗以外部位使用的,由两层或多 |
适用标准: |
|
少人员伤害的可能性,且应具有视 |
外用夹层玻璃 |
层玻璃与一层或多层有机材料粘结而成的安全 |
GB18045 |
|
野、强度和耐磨性等特殊要求的产 |
玻璃。 |
|||
品。 |
铁道车辆用安全 |
轨道车辆除前风窗以外部位使用的,由两层或多 |
||
中空玻璃 |
层钢化或夹层玻璃组合而成的中空玻璃。 |
|||
铁道车辆钢化玻 |
轨道车辆除前风窗以外部位使用的,通过适当处 |
|||
璃 |
理的安全玻璃材料,一旦破碎其碎片可以最大程 |
|||
度减少对人体的伤害。 |
十四、农机产品(2 种)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 植物 保护 机械 |
通过液力、气力、热力分散并喷射农 |
背负式喷雾喷粉 |
1.由操作者背负,利用汽油机驱动高速离心风机 |
适用标准: |
(1401) |
药,用于防治植物病、虫、害和/或 |
机 |
产生的气流进行喷雾或喷粉的机器; |
GB10395.1(仅适用于自走 |
其他生物侵害的机具。 |
2.主要由汽油机、药箱总成、风机总成、机架等 |
式、牵引式、悬挂式、半 |
||
件组成。 |
悬挂式、风送式植保机械) |
|||
背负式动力喷雾 |
1.由操作者背负,由汽油机驱动小型液泵利用液 |
GB10395.6 |
||
机 |
力进行喷雾的机器; |
|||
2.由汽油机、药液箱、液泵、机架等组成。 |
||||
背负式喷雾器 |
1.由操作者背负,用手摇杠杆驱动液泵利用液力 |
|||
进行喷雾的机器; |
||||
2.主要由药箱、空气室、液泵、喷射部件等组成。 |
背负式电动喷雾 |
1.由操作者背负,以蓄电池为能源,驱动微型直 |
|||
器 |
流电机,带动液泵进行喷雾的机器; |
|||
2.主要由微型电机、液泵、蓄电池、药箱、喷射 |
||||
部件等组成。 |
||||
压缩式喷雾器 |
1.用手动气泵(打气筒)向药液箱内充入压缩气 |
|||
体,使机具中的药液具有压力并从喷头喷出的机 |
||||
器; |
||||
2.主要由药箱、气泵、喷射部件、压力表等部件 |
||||
组成。 |
||||
踏板式喷雾器 |
1.扳动加长杠杆驱动装在脚踏板上的液泵进行 |
|||
喷雾的机器; |
||||
2.主要由液泵、气室、喷射部件和杠杆组件组成。 |
||||
烟雾机 |
1.利用热能或利用空气压缩机的气体压力能使 |
|||
药液雾化成烟雾微粒散布的喷雾机器; |
||||
2.烟雾机按雾化原理分为热烟雾机和常温烟雾 |
||||
机。热烟雾机是利用热能使油剂农药在烟化管内 |
||||
发生蒸发、裂化形成烟雾;常温烟雾机是利用空 |
||||
气压缩机产生的压缩空气的压力能使药液与高 |
||||
速气流混合,在常温下形成烟雾。 |
||||
动力喷雾机 |
1.由发动机或电机驱动液泵进行液力喷雾的机 |
|||
器; |
||||
2.按照机架型式和携带方式又可分为担架式、手 |
||||
推车式、手提式和车载式等。主要组成部件为内 |
||||
燃机、液泵、喷射部件和药液箱。其中担架式和 |
||||
手提式机动喷雾机没有药液箱。 |
喷杆式喷雾机 |
1.用装有喷头的喷杆喷洒药液的机器,分为悬挂 |
|||
式、牵引式和自走式等; |
||||
2.其主要工作部件为:药液箱、液泵、喷杆、喷 |
||||
头、调压阀和控制阀等。工作时由动力驱动液泵, |
||||
将药液箱中的药液以一定的压力通过控制阀和 |
||||
输液管路输往喷杆,当喷头处的喷雾液体压力达 |
||||
到预定值时,防滴装置便自动开启,药液以雾状 |
||||
喷出。 |
||||
风送式喷雾机 |
1.靠风机产生的高速气流雾化药液或辅助雾化 |
|||
药液,并输送雾滴的喷雾机器; |
||||
2.工作时内燃机或电动机驱动风机和液泵,液泵 |
||||
将药液箱中的药液以一定的压力输往喷筒上的 |
||||
多个喷头,喷头喷出的药液在高速气流的作用 |
||||
下,进一步雾化成细小的雾滴并被定向送往目标 |
||||
物。 |
||||
电动气力超低量 |
由高速电机驱动风机,产生高速气流,通过气液 |
|||
喷雾器 |
流喷头雾化成极小雾粒的机器。 |
|||
2. 轮式拖 拉机 |
通过车轮行走,具有两轴(或多轴), |
以单缸柴油机或 |
1.一般由柴油机、底盘和电器系统组成; |
1.适用标准: |
(1402) |
用于牵引、推动、携带或/和驱动配 |
功 率 不 大 于 |
2.拖拉机底盘由传动系、行走系、转向系、制动 |
GB18447.1 |
套农机具进行作业的自走式动力机 |
18.40kW(25 马 |
系和工作装置组成; |
GB18447.4 |
|
械。 |
力)的多缸柴油 |
3.工作装置主要用来连接或吊挂农机具,以便和 |
2.不包括: |
|
机为动力的轮式 |
各种农机具配套完成不同作业。 |
手扶拖拉机。 |
||
拖拉机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调制解调器(含 |
在商业和民用设备内使用的,具有调 |
调制解调器(含 |
音频调制解调器、基带调制解调器、xDSL 调制 |
不包括: |
卡)(1601) |
制解调功能的终端产品(包括内置 |
卡) |
解调器等。 |
工业系统控制专业调制解 |
卡)。 |
调器、电力 调制解调器 |
|||
(PLC)、电缆调制解调器。 |
||||
2.传真机(1602) |
在商业和民用设备内使用的,具有传 |
传真机 |
传真机、电话语音传真卡、多功能传真一体机等。 |
不包括: |
真功能的办公和家用设备。 |
工业传真机。 |
|||
3.固定电话终端及 |
在 PSTN 网络终端处使用的,连接在 |
固定电话终端 |
普通电话机、主叫号码显示电话机、卡式管理电 |
|
电话机 附 加装置 |
有线用户线上的,不需要通过无线电 |
话机、录音电话机、投币电话机、智能卡式电话 |
||
(1603) |
方式工作的各类电话机。 |
机、IC 卡公用电话机、免提电话机、数字电话机、 |
||
智能短信电话机等。 |
||||
在 PSTN 网络终端处使用的,连接在 |
电话机附加装置 |
答录盒、主叫号码显示器、电话报警器、电话遥 |
||
有线用户线上的,为实现非语音通话 |
控开关、电话拨号器、卡式电话管理系统、电话 |
|||
功能的独立电话机附加装置。 |
分线器、电话计费器等。 |
|||
4. 无绳电 话终端 |
在 PSTN 网络终端处使用的,由座机 |
无绳电话终端 |
模拟无绳电话机、2.4GHz 数字无绳电话机。 |
1.适用标准: |
(1604) |
(或主机)和手机(或副机)组成的, |
GB4943.1 |
||
座机通过有线用户线与交换机相连, |
GB19483 |
|||
座机与手机之间采用无线通信方式, |
YD/T993 |
|||
手机可随身携带,在有效的距离内可 |
2.不包括: |
|||
实现收铃、拨号和通话功能的电信终 |
无线集群电话。 |
|||
端产品。 |
||||
5.集团电话(1605) |
在非通信运营商管理维护的通信机 |
集团电话 |
电话会议总机、集团电话(含程控用户交换机)、 |
不包括: |
房中使用的,具有连接 220V 单相工 |
电话用户交换机等。 |
网络计费系统、网络信令 |
||
频电源的,对语音、数据等信息进行 |
系统、集团电话专用话机。 |
|||
交换处理的系统。系统的组成包括主 |
||||
机和专用外部设备(如果有专用外部 |
||||
设备的情况)。 |
||||
6. 移动用 户终端 |
在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公共移动通信 |
移动用户终端 |
GSM/GPRS 用户终端设备、CDMA、CDMA1X、CDMA2000 |
1.适用标准: |
(1606) |
网络中使用,实现通信功能的各类制 |
用户终端设备、TD-SCDMA 用户终端设备、WCDMA |
GB4943.1 |
式蜂窝移动终端设备。包含移动通信 |
用户终端设备、TD-LTE 用户终端设备和使用以上 |
GB/T19484.1 |
||
模块。 |
制式的其它终端设备(包括车载、固定台、通信 |
GB/T22450.1 |
||
模块、无线数据终端、可穿戴式设备等)。 |
YD/T1592.1 |
|||
YD/T1595.1 |
||||
YD/T2583.14 |
||||
2.不包括: |
||||
PHS 手机、对讲机、SCDMA |
||||
终端、工业环境和预定仅 |
||||
在室外环境 中使用的模 |
||||
块。 |
||||
7.ISDN 终 端 (1607) |
在 ISDN 线路终端使用的,连接在 ISDN 线路上的用户终端设备(包括 内置卡)。 |
ISDN 终端 |
网络终端设备(NT1、NT1+)、终端适配器(卡) TA。 |
|
8.数据终端(含卡) |
在非通信运营商管理维护的机房使 |
数据终端(含卡) |
存储转发传真/语音卡、以太网集线器(工作电 |
|
(1608) |
用的、具有数据存储、转换和传递功 |
压覆盖 220V 单相工频,且端口固定,且通信端 |
||
能的通信终端产品(包括内置卡)。 |
口全部为以太网端口)、接口转换器、POS 终端(彩 |
|||
票销售终端)等。 |
||||
9. 多媒体 终端 |
在非通信运营商管理维护的机房使 |
多媒体终端 |
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会议 |
|
(1609) |
用的,利用公共通信网络对语音、图 |
电视多点控制单元(MCU)、网络机顶盒等。 |
||
象、数据进行双向传递的多媒体终端 |
||||
产品。 |
十六、消防产品(15 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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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种类及代码 |
产品分类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 火灾报警 产品 |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
点 型 感 烟 火 灾 探 |
1.对悬浮在大气中的燃烧和/或热解产生的固体 |
适用标准: |
(1801) |
测器 |
或液体微粒敏感的点型火灾探测器; |
GB4715 |
|
2.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离子感烟火灾探测 |
||||
器、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无线点型感烟火 |
||||
灾探测器。 |
||||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点 型 感 温 火 灾 探 |
1.对温度和/或升温速率和/或温度变化响应的 |
适用标准: |
|
测器 |
点型火灾探测器; |
GB4716 |
||
2.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无线点型感温火灾探测 |
||||
器。 |
||||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
独 立 式 感 烟 火 灾 |
1.一个包括感烟探测、电源和报警器件的报警 |
适用标准: |
|
探测报警器 |
器,主要用于家庭住宅的火灾探测和报警; |
GB20517 |
||
2.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光电感烟 |
||||
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离子感烟火灾探测报警 |
||||
器。 |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手 动 火 灾 报 警 按 |
通过手动启动器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装置。 |
1.适用标准: |
|
钮 |
GB19880 |
|||
2.不包括: |
||||
防盗报警按钮。 |
||||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
点 型 紫 外 火 焰 探 |
对火焰中波长小于 300nm 的紫外光辐射响应的火 |
适用标准: |
|
测器 |
焰探测器。 |
GB12791 |
||
特种火灾探测器 |
点 型 红 外 火 焰 探 |
对火焰中波长大于 850nm 的红外光辐射响应的火 |
适用标准: |
|
测器 |
焰探测器。 |
GB15631 |
||
吸气式 感烟 火灾 |
采用吸气工作方式获取探测区域火灾烟参数的 |
|||
探测器 |
感烟火灾探测器。 |
|||
图像型 火灾 探测 |
使用摄像机、红外热成像器件等视频设备或它们 |
|||
器 |
的组合方式获取监控现场视频信息,进行火灾探 |
|||
测的探测器。 |
点型一 氧化 碳火 灾探测器 |
对一氧化碳响应的点型火灾探测器。 |
|||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
线 型 光 束 感 烟 火 |
应用光束被烟雾粒子吸收而减弱的原理的线型 |
1.适用标准: |
|
灾探测器 |
感烟火灾探测器。 |
GB14003 |
||
2.不包括: |
||||
红外光束入侵探测器。 |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电 气 火 灾 监 控 探 |
1.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 |
1.适用标准: |
|
测器 |
灾危险参数变化的探测器; |
GB14287.2 |
||
2.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测温式电 |
GB14287.3 |
|||
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 |
2.不包括: |
|||
器。 |
漏电保护器。 |
|||
电气火 灾监 控设 |
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 |
适用标准: |
||
备 |
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 |
GB14287.1 |
||
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 |
||||
火灾显示盘 |
火灾显示盘 |
火灾报警指示设备的一部分。它是接收火灾报警 控制器发出的信号,显示发出火警部位或区域, 并能发出声光火灾信号的楼层或区域显示盘(显 示器)。 |
适用标准: GB17429 |
|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
火灾声光警报器 |
1.与火灾报警控制器分开设置,火灾情况下能够 |
1.适用标准: |
|
发出声和/或光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 |
GB26851 |
|||
2.火灾声光警报器、火灾声警报器、火灾光警报 |
2.不包括: |
|||
器。 |
气体释放警报器、民用警 |
|||
告灯。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火灾报警控制器 |
1.作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中心,能够接收 |
1.适用标准: |
|
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故障信号,同时完成相应 |
GB4717 |
|||
的显示和控制功能的设备; |
2.不包括: |
|||
2.火灾报警控制器、独立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区 |
防盗报警控制器。 |
|||
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 |
||||
集中区域兼容型火灾报警控制器、无线火灾报警 |
||||
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
消防联动控制器 |
接收火灾报警控制器或其他火灾触发器件发出 |
1.适用标准: |
|
的火灾报警信号,根据设定的控制逻辑发出控制 |
GB16806 |
|||
信号,控制各类消防设备实现相应功能的控制设 |
2.不包括: |
|||
备。 |
(1)非消防电气控制装 |
|||
置; |
||||
气体灭火控制器 |
用于控制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器。 |
|||
(2)普通广播设备; |
||||
消防电 气控 制装 |
1.用于控制各类电动消防设施的控制装置; |
(3)普通电话; |
||
(4)计算机信息显示查 |
||||
置 |
2.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水泵电气控制装置、 |
|||
询装置; |
||||
消防防排烟风机电气控制装置、消防电动门窗电 |
||||
(5)民用电动开门、窗 |
||||
气控制装置等)。 |
||||
机、防盗电磁门吸; |
||||
消防设 备应 急电 |
交流电源断电时,能够为各类消防设备供电的电 |
|||
(6)非消防系统用中继 |
||||
源 |
源设备。 |
模块、控制模块。 |
||
消防应 急广 播设 备 |
用于火灾情况下的进行应急广播的设备。 |
|||
消防电话 |
用于消防控制中心(室)与建筑物中各部位之间 |
|||
通话的电话系统。由消防电话总机、消防电话分 |
||||
机和传输介质构成。 |
||||
传输设备 |
将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给 火警调度台的设备。 |
|||
消防控 制室 图形 |
消防控制中心安装的用来模拟现场火灾探测器 |
|||
显示装置 |
等部件的建筑平面布局,能如实反映现场火灾、 |
|||
故障等状况的显示装置。 |
消防电动装置 |
1.电动消防设施的专用驱动、释放装置; |
|||
2.消防电动装置(消防电动开窗机)、消防电动 |
||||
装置(消防电动开门机)等。 |
||||
消火栓按钮 |
用于向消火栓水泵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 送启动控制信号的按钮。 |
|||
模块 |
1.用于控制器和其所连接的受控设备和受控部 |
|||
件之间信号传输的设备; |
||||
2.输入模块、输出模块、输入/输出模块、中继 |
||||
模块。 |
||||
防火卷帘控制器 |
防火卷帘控制器 |
用于控制防火卷帘的电控设备。 |
1.适用标准: GA386 2.不包括: 普通卷帘控制器。 |
|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线 型 感 温 火 灾 探 |
1.对温度和/或升温速率和/或温度变化响应的 |
适用标准: |
|
测器 |
线型火灾探测器; |
GB16280 |
||
2.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 |
||||
器、空气管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分布式光纤 |
||||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光纤光栅线型感温火灾探 |
||||
测器、线式多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
家用火灾报警产品 |
家 用 火 灾 报 警 产 |
1.在家庭住宅户内使用的火灾探测报警产品; |
适用标准: |
|
品 |
2.点型家用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家用感温火灾 |
GB22370 |
||
探测器、燃气管道专用电动阀、手动报警开关、 |
||||
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中心监控设备。 |
||||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产品 |
用 户 信 息 传 输 装 |
设置在联网用户端,能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实 |
适用标准: |
|
置 |
时状态监测,并通过报警传输网络,向监控中心 |
GB26875.1 |
||
传送联网用户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 |
||||
等信息的装置。 |
可燃气体报警产品 |
可 燃 气 体 报 警 控 |
作为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控制中心,能够显示可 |
适用标准: |
|
制器 |
燃气体浓度,接收并发出可燃气体报警信号和故 |
GB16808 |
||
障信号,同时完成相应的显示和控制功能的设 |
||||
备。 |
||||
可燃气体探测器 |
1.探测被监视区域的可燃气体浓度的探测器; |
适用标准: |
||
2.测量范围为 0~100%LEL 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 |
GB15322.1 |
|||
器、测量范围为 0~100%LEL 的独立式可燃气体 |
GB15322.2 |
|||
探测器、测量范围为 0~100%LEL 的便携式可燃 |
GB15322.3 |
|||
气体探测器、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 |
GB15322.4 |
|||
器、测量人工煤气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测 |
GB15322.5 |
|||
量人工煤气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
GB15322.6 |
|||
2. 消 防 水 带 |
有衬里消防水带 |
有衬里消防水带 |
1.由各类编织层、衬里(或兼有覆盖层)紧密结 |
1.适用标准: |
(1802) |
合组成的,用于消防供水或输送其他液体灭火剂 |
GB6246 |
||
的消防水带; |
2.不包括: |
|||
2.设计工作压力分别为 0.8MPa、1.0MPa、1.3MPa、 |
普通农用水带; |
|||
1.6MPa、2.0MPa、2.5Mpa; |
3. 获证 产品 的长度允许 |
|||
3.内径的公称尺寸分别为 25mm、40mm、50mm、 |
向下覆盖,长度长的产品 |
|||
65mm、80mm、100mm、125mm、150mm、200mm、250mm、 |
规格覆盖长 度短的产品 |
|||
300mm; |
规格,如:60m 长度的获证 |
|||
4.基本长度分别是 15m、20m、25m、30m、40m、 |
产品包含 60m、40m、30m、 |
|||
60m、200m。 |
25m、20m、15m 长度。 |
|||
消防湿水带 |
消防湿水带 |
1.在一定压力下,能够均匀渗水,使带身湿润, 在火场起到保护作用的,用于消防供水或输送其 他液体灭火剂的消防水带; 2.设计工作压力分别为 0.8MPa、1.0MPa、1.3MPa、 1.6MPa、2.0MPa、2.5Mpa; 3.内径的公称尺寸分别为 25mm、40mm、50mm、 65mm、80mm、100mm、125mm、150mm、200mm、250mm、 300mm; 4.基本长度分别是 15m、20m、25m、30m、40m、 60m、200m。 |
消防软管卷盘 |
消防软管卷盘 |
1.由阀门、输入管路、卷盘、软管和喷枪组成, |
1.适用标准: |
|
能在迅速展开软管的过程中喷射灭火剂的灭火 |
GB15090 |
|||
器具; |
2.不包括: |
|||
2.额定工作压力分别为 0.8MPa、1.0MPa、1.6MPa、 |
普通软管卷盘; |
|||
2.5MPa、4.0Mpa; |
3. 获证 产品 的软管长度 |
|||
3.软管内径的公称尺寸分别为 13mm、16mm、19mm、 |
允许向下覆盖,软管长度 |
|||
25mm、32mm、38mm; |
长的规格认 证产品覆盖 |
|||
4.软管长度分别是 15m、20m、25m、30m、40m、 |
软管长度短的产品规格, |
|||
60m。 |
如:30m 的获证产品包含 |
|||
30m、25m、20m、15m 长度 |
||||
的消防软管卷盘。 |
||||
消防吸水胶管 |
消防吸水胶管 |
1.供消防从天然水源或室外消火栓吸水用的胶 管; 2.直管式消防吸水胶管、盘管式消防吸水胶管。 |
适用标准: GB6969 |
|
3. 喷水灭火 产品 |
喷头 |
洒水喷头 |
在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中使用的控火型洒水喷头, |
适用标准: |
(1803) |
包括开式喷头和闭式喷头。 |
GB5135.1 |
||
水雾喷头 |
1.在一定压力作用下将水流分解成直径 1mm 以 |
适用标准: |
||
下的水滴,并按设计洒水形状喷洒水雾的喷头; |
GB5135.3 |
|||
2.常见的雾化角有 45°、60°、90°、120°、 |
||||
150°。 |
||||
早期抑 制快 速响 |
火灾初期可感温快速自动开启并可使一定冲量 |
适用标准: |
||
应(ESFR)喷头 |
的水按规定的形状和密度在设计的保护面积上 |
GB5135.9 |
||
分布,从而早期抑制火灾的灭火型洒水喷头。 |
||||
扩大覆 盖面 积洒 |
具有比常规洒水喷头更大的特定保护面积的洒 |
适用标准: |
||
水喷头 |
水喷头。 |
GB5135.12 |
||
家用喷头 |
安装在家庭和其他类似居住空间内,在预定的温 |
适用标准: |
||
度范围内自行启动,按设计的洒水形状和流量洒 |
GB5135.15 |
|||
水到设计保护区域内的洒水喷头。 |
水幕喷头 |
用于持续喷水形成水幕帘,对防护物体表面进行 |
适用标准: |
||
保护并形成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 |
GB5135.13 |
|||
报警阀 |
湿式报警阀 |
只允许水流入湿式灭火设备并在规定压力、流量 下驱动配套部件报警的单向阀。 |
适用标准: GB5135.2 |
|
干式报警阀 |
在出口侧充以压缩气体,当气压低于预定值时能 |
适用标准: |
||
使水自动流入喷水设备并进行报警的单向控制 |
GB5135.4 |
|||
阀门。 |
||||
雨淋报警阀 |
通过电动、机械或其他方式开启,使水能够自动 |
适用标准: |
||
单向流入喷水设备,并同时报警的单向控制阀 |
GB5135.5 |
|||
门。 |
||||
水流指示器 |
水流指示器 |
在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中使用,将水流信号转换成 电信号的报警装置。 |
适用标准: GB5135.7 |
|
压力开关 |
压力开关 |
在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中使用,将设备的压力信号 转换为电信号的装置。 |
适用标准: GB5135.10 |
|
消防通用阀门 |
消防闸阀 |
用于消防供水和给水管道,能够控制管道开启和 |
1.适用标准: |
|
封闭的阀门。 |
GB5135.6 |
|||
消防球阀 |
||||
2.不包括: |
||||
消防蝶阀 |
工业用普通阀门。 |
|||
消防电磁阀 |
||||
消防信号蝶阀 |
||||
消防信号闸阀 |
||||
消防截止阀 |
||||
感温元件 |
自 动 灭 火 设 备 用 |
在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中,在设定温度范围内启动 |
适用标准: |
|
玻璃球 |
的感温玻璃球。 |
GB18428 |
消防用 易熔 合金 |
在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中,采用合金材料制作、易 |
适用标准: |
||
元件 |
受热熔化并产生释放动作的元件。 |
GA863 |
||
预作用装置 |
预作用装置 |
在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中,平时能维持设备侧处于 干式状态,接到消防信号后能开启使设备侧由干 式转为湿式状态并报警的单向阀组装置。 |
适用标准: GB5135.14 |
|
减压阀 |
减压阀 |
在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中,通过自身结构部件实现 在进口压力和流量变动时将出口压力降至某一 需要出口压力的阀门。 |
适用标准: GB5135.17 |
|
加速器 |
加速器 |
在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中,采用机械手段,排放干 式报警阀中的气体,加速干式报警阀开启时间的 快开装置。 |
适用标准: GB5135.8 |
|
末端试水装置 |
末端试水装置 |
用于监测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末端压力,并可检验 设备启动、报警及联动等功能的装置。 |
适用标准: GB5135.21 |
|
管道及连接件 |
沟槽式管接件 |
1 在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中使用的沟槽式管道连接 件; 2 沟槽式管接头、沟槽式管件。 |
适用标准: GB5135.11 |
|
消防洒水软管 |
自动喷水灭火设备中末端连接洒水喷头的挠性 |
适用标准: |
||
金属软管。 |
GB5135.16 |
|||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装置 |
自 动 跟 踪 定 位 射 |
利用红外线、数字图像或其他火灾探测组件对 |
适用标准: |
|
流灭火装置 |
火、温度等的探测进行早期火灾的自动跟踪定 |
GB25204 |
||
位,并使用规定方式来实现灭火的固定射流灭火 |
||||
系统。 |
细水雾灭火装置 |
细水雾灭火装置 |
由供水装置(贮水瓶组、贮气瓶组、泵组)、分 区控制阀、细水雾喷头等组件和供水管道组成, 能自动和人工启动并喷放细水雾进行灭火或控 火的自动灭火装置。 注:细水雾指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 出并在喷头轴线向下1m处的平面上形成的雾滴 直径Dv0.50小于200μm、DV0.99小于400μm的水雾滴。 |
适用标准: GA1149 |
|
4.灭火剂(1805) |
泡沫灭火剂 |
泡沫灭火剂 |
能够与水混溶并可产生灭火泡沫的灭火剂。 |
适用标准: GB15308 |
A 类泡沫灭火剂 |
能扑救 A 类火灾的泡沫灭火剂。 |
适用标准: GB27897 |
||
水系灭火剂 |
水系灭火剂 |
由水及相关添加剂组成,一般以液滴或液滴与泡 沫混合的形式灭火的灭火剂,如:非发泡型水系 灭火剂、发泡型水系灭火剂等。 |
适用标准: GB17835 |
|
干粉灭火剂 |
BC 干粉灭火剂 |
干燥、易于流动并具有灭火效能的微细粉末状灭 火剂,适用于扑灭 B/C 类或 A/B/C 类火灾。 |
适用标准: GB4066.1 |
|
ABC 干粉灭火剂 |
适用标准: GB4066.2 |
|||
BC 超细干粉灭火 剂 |
90%粒径小于或等于 15μm 固体粉末状灭火剂, 适用于扑灭 B/C 类或 A/B/C 类火灾。 |
适用标准: GA578 |
||
ABC 超细干粉灭火 剂 |
||||
气体灭火剂 |
二氧化碳灭火剂 |
具有不导电、挥发快、灭火后不留残余物等基本 特征的灭火剂。 |
适用标准: GB4396 |
|
七 氟 丙 烷 (HFC227ea)灭火 剂 |
适用标准: GB18614 |
六 氟 丙 烷 ( HFC236fa)灭火剂 |
适用标准: GB25971 |
|||
惰性气体灭火剂 |
适用标准: GB20128 |
|||
5. 建筑耐火 构件 |
防火窗 |
钢质隔热防火窗 |
在规定时间内,能同时满足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 |
1.适用标准: |
(1806) |
整性要求的防火窗。 |
GB16809 |
||
木质隔热防火窗 |
||||
2.不包括: |
||||
钢木复 合隔 热防 火窗 |
普通塑钢窗及建筑窗。 |
|||
3. 隔热 防火 窗产品与塑 |
其他材 质隔 热防 |
钢窗及普通 建筑窗户的 |
|||
火窗 |
区别: |
|||
(1)关键原材料及配件 |
||||
区别:隔热防火窗使用的 |
||||
玻璃为隔热型防火玻璃, |
||||
五金配件为 耐高温的不 |
||||
燃材料,密封件为防火防 |
||||
烟密封件;塑钢窗和普通 |
||||
建筑窗户使 用的玻璃为 |
||||
普通平板玻璃,五金配件 |
||||
未作耐高温 和不燃性的 |
||||
要求,密封件未作防火防 |
||||
烟要求; |
||||
(2)使用功能的不同: |
||||
防火窗设置 在防火墙或 |
||||
防火隔墙上 必须开洞口 |
||||
的部位、用于防止火灾蔓 |
||||
延,对于活动式防火窗具 |
||||
备感温自动关闭的功能; |
||||
(3)性能要求不同:隔 |
||||
热防火窗具备耐火性能、 |
||||
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 |
||||
关闭可靠性能、热敏感元 |
||||
件的静态动 作温度等性 |
||||
能要求。 |
||||
防火门 |
钢质隔热防火门 |
隔热防火门是在规定时间内,能同时满足耐火隔 |
适用标准: |
|
热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门。 |
GB12955 |
|||
木质隔热防火门 |
||||
钢木质 隔热 防火 门 |
||||
其他材 质隔 热防 火门 |
防火锁 |
安装在防火门和防火窗上使用的锁闭装置。 |
|||
防火门闭门器 |
安装在防火门和防火窗上使用的无定位装置的 闭门器。 |
适用标准: GA93 |
||
防火玻璃 |
隔热型防火玻璃 |
耐火性能同时满足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要求 的防火玻璃。 |
适用标准: GB15763.1 |
|
防火玻 璃非 承重 隔墙 |
由防火玻璃、镶嵌框架和防火密封材料组成,在 一定时间内,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 要求的非承重隔墙。 |
适用标准: GA97 |
||
防火卷帘 |
钢质防火卷帘 |
用钢质材料做帘板、导轨、座板、门楣、箱体等, 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所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 整性要求的卷帘。 |
适用标准: GB14102 |
|
钢质防火、防烟卷 帘 |
用钢质材料做帘板、导轨、座板、门楣、箱体等, 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所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 整性和防烟性能要求的卷帘。 |
|||
特级防火卷帘 |
1.用钢质材料或无机纤维材料做帘面,用钢质材 料做导轨、座板、夹板、门楣、箱体等,并配以 卷门机和控制箱所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隔 热性和防烟性能要求的卷帘; 2.特级防火卷帘(钢质)、特级防火卷帘(无机)。 |
|||
防火卷 帘用 卷门 机 |
由电动机、限位器、手动操作部件等组成,与防 火卷帘、防火卷帘控制器配套使用,使防火卷帘 完成开启、定位、关闭功能的装置。 |
适用标准: GA603 |
||
6. 泡沫灭火 设备 产品(1807) |
泡沫混合装置 |
压 力 式 比 例 混 合 装置 |
使泡沫灭火剂与水按规定比例混合的装置。 |
适用标准: GB20031 |
平衡式 比例 混合 装置 |
管线式 比例 混合 器 |
||||
环泵式 比例 混合 器 |
||||
泡沫发生装置 |
低 倍 数 空 气 泡 沫 |
1.使空气与泡沫混合液混合并产生一定倍数的 |
||
产生器 |
空气泡沫的设备; |
|||
2.包括但不限于低倍数泡沫产生器、高背压泡沫 |
||||
高背压 泡沫 产生 器 |
||||
产生器、中倍数泡沫产生器、高倍数泡沫产生器、 |
||||
泡沫喷头等。 |
||||
泡沫钩管 |
||||
中倍数 泡沫 产生 器 |
||||
高倍数 泡沫 产生 器 |
||||
泡沫喷头 |
||||
泡沫泵 |
泡沫泵 |
输送泡沫灭火剂的专用泵。 |
||
专用阀门及附件 |
泡沫消火栓 |
泡沫灭火装置的专用阀门及相关附件。 |
||
连接软管 |
||||
泡沫喷射装置 |
泡沫炮 |
使泡沫灭火剂按照设计的参数喷射的装置。 |
||
泡沫枪 |
||||
泡沫消火栓箱 |
泡沫消火栓箱 |
具有储存泡沫灭火剂并产生空气泡沫功能的箱 状固定式专用装置。 |
||
轻便式泡沫灭火装置 |
半固定式(轻便 |
具有储存泡沫液并产生空气泡沫功能的单元式 |
||
式)泡沫灭火装置 |
泡沫灭火装置。 |
闭式泡沫-水喷淋装置 |
闭式泡沫-水喷淋 |
使用热敏感元件的闭式喷淋头(如洒水喷头)的 |
||
装置 |
泡沫-水喷淋装置,当热敏感元件动作后,泡沫 |
|||
或水直接喷洒到保护区内。 |
||||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
厨 房 设 备 灭 火 装 |
固定安装于厨房中,能够自动完成火灾探测、驱 |
适用标准: |
|
置 |
动装置喷射灭火剂灭火的固定式自动灭火装置。 |
GA498 |
||
泡沫喷雾灭火装置 |
泡 沫 喷 雾 灭 火 装 |
利用动力装置将储存于专用容器中的泡沫预混 |
适用标准: |
|
置 |
液通过管网输送至防护区并通过喷头进行均匀 |
GA834 |
||
释放的灭火装置。 |
||||
7. 消防装备 产品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
正 压 式 消 防 空 气 |
1.消防队员和抢险救护人员进行灭火战斗或抢 |
1.适用标准: |
(1808) |
呼吸器 |
险救援时,为防止吸入对人体有害的毒气、烟雾、 |
GA124 |
|
悬浮于空气中的有害污染物或在缺氧环境中使 |
2.不包括: |
|||
用的呼吸保护装具; |
非消防用防毒面具。 |
|||
2.气瓶额定工作压力:30MPa; |
||||
3.气瓶公称容积:2L、3L、4.7L、6.8L、6.9L、 |
||||
9L、12L。 |
||||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
消防头盔 |
消防员在火灾现场作业时佩戴,对消防员头、颈 部进行保护的防护装具,除了能防热辐射、燃烧 火焰、电击、侧面挤压外,最主要是防止坠落物 的冲击和穿透。 |
适用标准: GA44 |
|
消防员 灭火 防护 |
消防员在灭火救援现场套在头部,与消防头盔和 |
1.适用标准: |
||
头套 |
消防员呼吸防护装具配合使用,用于保护头部、 |
GA869 |
||
侧面部以及颈部免受火焰烧伤或高温烫伤的防 |
2.不包括: |
|||
护装具。 |
处置危险化 学品事故时 |
|||
提供防护的 消防员防护 |
||||
头套。 |
消防员 灭火 防护 |
1.消防员进行灭火救援时,对躯干、头颈、手臂 |
1.适用标准: |
||
服 |
和腿部进行防护的专用服装; |
GA10 |
||
2.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员灭火指挥服。 |
2.不包括: |
|||
用于在特殊 环境中穿着 |
||||
的灭火防护 服(如核设 |
||||
施、海上平台、矿井地下 |
||||
火灾等)。 |
||||
消防员 隔热 防护 |
消防员在灭火救援靠近火焰区时,防止受到强辐 |
1.适用标准: |
||
服 |
射热侵害穿着的专用服装。 |
GA634 |
||
2.不包括: |
||||
用于消防员 在灭火救援 |
||||
时进入火焰 区与火焰有 |
||||
接触时,或处置放射性物 |
||||
质、生物物质及危险化学 |
||||
物品作业时穿着的服装。 |
||||
消防员 化学 防护 |
消防员在处置化学事故时穿着的防护服装。 |
1.适用标准: |
||
服装 |
GA770 |
|||
2.不包括: |
||||
用于灭火、涉及放射性物 |
||||
品、生物药剂、液化气体、 |
||||
低温液体危险物品、爆炸 |
||||
性气体等紧 急事件处置 |
||||
时穿着的全套防护服装。 |
消防手套 |
对消防员手和腕部进行防护用的手套。 |
1.适用标准: GA7 2.不包括: 在高风险场 合下进行特 殊消防作业 使用的专用 手套,也不 包括用于化 学、生物、电气以及电磁、 核辐射等危 险场所的手 套。 |
||
消防员 灭火 防护 |
1.消防员在灭火救援时用来保护脚部和小腿部 |
适用标准: |
||
靴 |
免受水浸、外力损伤和热辐射等因素伤害的靴 |
GA6 |
||
子; |
||||
2.消防员灭火防护胶靴、消防员灭火防护皮靴。 |
||||
消防腰斧 |
消防员随身佩戴,在灭火救援时用于手动破拆非 |
1.适用标准: |
||
带电障碍物的破拆工具。 |
GA630 |
|||
2.不包括: |
||||
消防斧。 |
||||
安全绳 |
1.消防员在灭火、抢险救援作业或日常训练中仅 |
适用标准: |
||
用于自救和救人的绳索; |
GA494 |
|||
2.轻型安全绳、通用型安全绳。 |
||||
安全带 |
1.消防员登梯作业、逃生自救或救生时用于承受 |
|||
人体重量保护其安全的织带; |
||||
2.消防安全腰带、消防安全吊带。 |
||||
安全钩 |
1.消防员高空作业时的安全保护装具,用于安全 |
|||
带与安全绳等防坠落装备之间的连接; |
||||
2.轻型安全钩、通用型安全钩。 |
||||
上升器 |
消防员可沿用固定绳索攀爬的摩阻式或机械式 装置。 |
抓绳器 |
消防员用于锁紧安全绳,起到人员空中定位的作 |
|||
用,或用于安全绳滑动、发生坠落时自动锁紧的 |
||||
装置。 |
||||
便携式固定装置 |
1.可以举升或垂降人员的简易承载装置; |
|||
2.轻型便携式固定装置、通用型便携式固定装 |
||||
置。 |
||||
下降器 |
消防员可沿固定绳索进行可控式下降的摩阻式 或机械式装置。 |
|||
滑轮装置 |
改变绳索施力方向和减少拉力的机械装置。 |
|||
消防员呼救器 |
消防员随身佩戴,帮助消防员在遇到危险时及时 |
适用标准: |
||
得到救助的呼救装置。 |
GB27900 |
|||
正压式 消防 氧气 |
1.消防员和抢险救护人员在有毒、缺氧、烟雾、 |
1.适用标准: |
||
呼吸器 |
悬浮于空气中的有害污染物等恶劣环境中,抢险 |
GA632 |
||
救灾或从事灾情处理工作时使用的器具; |
2.不包括: |
|||
2.按额定防护时间分为:60 分钟、120 分钟、180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
|||
分钟、240 分钟四种类型。 |
潜水呼吸器 和负压式呼 |
|||
吸器。 |
||||
消防摩托车 |
消防摩托车 |
1.固定安装有能够扑救相应类型火灾的消防灭 火装置或固定安装有特种救援装置的摩托车; 2.二轮消防摩托车、三轮消防摩托车。 |
适用标准: GA768 |
|
抢险救援产品 |
消防斧 |
1.消防抢险救援作业时破拆用器具; |
1.适用标准: |
|
2.消防平斧、消防尖斧。 |
GA138 |
|||
2.不包括: |
||||
消防腰斧。 |
消防救生气垫 |
1.消防部队紧急救援时所使用,具有一定阻燃性 |
1.适用标准: |
||
能的,用于救生的气垫; |
GA631 |
|||
2.限定最大救援高度不超过 16m; |
2.不包括: |
|||
3.普通型消防救生气垫、气柱型消防救生气垫。 |
训练用或其 他用途的气 |
|||
垫。 |
||||
消防梯 |
1.消防员在灭火、抢险救援和日常训练中常用的 |
适用标准: |
||
低空登高作业器材; |
GA137 |
|||
2.消防单杠梯、消防挂钩梯、消防拉梯。 |
||||
消防移 动式 照明 |
灭火救援时使用的,由照明系统、供电系统、升 |
适用标准: |
||
装置 |
降系统等组成的,可携带、拖带、自行或通过交 |
GB26755 |
||
通工具进行移动的照明装置。 |
||||
消防救生照明线 |
在火灾烟雾等可视度低的环境场所,用于指引逃 |
适用标准: |
||
生路线的发光线。 |
GB26783 |
|||
移动式 消防 排烟 |
人力可以搬运(含推车式),用于火灾现场排除 |
1.适用标准: |
||
机 |
烟气的消防排烟机。 |
GB27901 |
||
2.不包括: |
||||
固定式、车载式或用于防 |
||||
爆场合的消防排烟机。 |
||||
8. 火灾防护 产品 |
防火涂料 |
饰面型防火涂料 |
涂覆于可燃基材(如木材、纤维板、纸板及其制 |
适用标准: |
(1809) |
品)表面,能形成具有防火阻燃保护及一定装饰 |
GB12441 |
||
作用涂膜的防火涂料。 |
||||
钢结构防火涂料 |
1.涂覆于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钢结构表面,能形成 |
适用标准: |
||
耐火隔热保护层以提高钢结构耐火极限的涂料; |
GB14907 |
|||
2.室内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室内薄型钢结构 |
||||
防火涂料、室内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室外超薄 |
||||
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室外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
||||
室外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
电缆防火涂料 |
涂覆于电缆(如以橡胶、聚乙烯、聚氯乙烯、交 |
适用标准: |
||
联聚乙烯等材料作为导体绝缘和护套的电缆)表 |
GB28374 |
|||
面,具有防火阻燃保护及一定装饰作用的防火涂 |
||||
料。 |
||||
混凝土 结构 防火 |
1.涂覆在石油化工储罐区防火堤等建(构)筑物 |
适用标准: |
||
涂料 |
和公路、铁路、城市交通隧道混凝土表面,能形 |
GB28375 |
||
成耐火隔热保护层以提高其结构耐火极限的防 |
||||
火涂料; |
||||
2.防火堤防火涂料、隧道防火涂料。 |
||||
防火封堵材料 |
防火封堵材料 |
1.具有防火、防烟功能,用于密封或填塞建筑物、 构筑物以及各类设施中的贯穿孔洞、环形缝隙及 建筑物缝隙,便于更换且符合有关性能要求的材 料; 2.柔性有机堵料、无机堵料、阻火包(耐火包或 防火包)、阻火模块、防火封堵板材、泡沫封堵 材料、缝隙封堵材料、防火密封胶、阻火包带。 |
适用标准: GB23864 |
|
防火膨胀密封件 |
火灾时遇火或高温作用能够膨胀,且能辅助建筑 |
适用标准: |
||
构配件使之具有隔火、隔烟、隔热等防火密封性 |
GB16807 |
|||
能的产品。 |
||||
塑料管道阻火圈 |
由金属等材料制作的壳体和阻燃膨胀芯材组成 |
适用标准: |
||
的套圈,套在塑料管道外壁,遇火芯材能够迅速 |
GA304 |
|||
膨胀,挤压管道使之封堵,阻止火势沿管道蔓延。 |
||||
耐火电缆槽盒 |
耐火电缆槽盒 |
电缆桥架系统中的关键部件,由无孔托盘、有孔 托盘和盖板组成,能满足规定的耐火维持工作时 间要求,用于铺装并支撑电缆及相关连接器件的 连续刚性结构体。 |
适用标准: GB29415 |
|
阻火抑爆产品 |
机 动 车 火 花 熄 灭 |
安装在汽车排气管端,用来阻止和消除汽车尾气 |
适用标准 |
|
器 |
中的火花,以防止因为火花引起火灾事故的安全 |
GB13365 |
||
装置。 |
9.灭火器(1810) |
手提式灭火器 |
手提式灭火器 |
1.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装的灭火剂喷出 以扑救火灾,并可手提移动的灭火器具; 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适用标准: GB4351.1 GB4351.2 |
推车式灭火器 |
推车式灭火器 |
1.装有轮子的可由一人推或拉至火场,并能在其 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装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火 灾的灭火器具; 2.总质量大于 25kg,但不大于 450kg; 3.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推 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适用标准: GB8109 |
|
简易式灭火器 |
简易式灭火器 |
1.可任意移动的,由一只手指开启的,不可重复 充装使用的一次性贮压式灭火器; 2.灭火剂充装量小于 1000ml(或 g); 3.简易式水基型灭火器、简易式干粉灭火器、简 易式氢氟烃类气体灭火器。 |
适用标准: GA86 |
|
10.消防给水设备 |
车用消防泵 |
车用消防泵 |
安装在消防车底盘上的无动力消防泵。 |
适用标准: |
产品(1811) |
GB6245 |
|||
消防球阀 |
消防供水管路和消防车出水管路中采用的控制 |
1.适用标准: |
||
阀门。 |
GA79 |
|||
2.不包括: |
||||
输送气体灭火剂、干粉灭 |
||||
火剂的球阀。 |
||||
消防泵组 |
消防泵组 |
1.带有动力的消防泵; 2.一般由一组消防泵、动力源、控制柜以及辅助 装置组成; 3.电动机消防泵组、手抬机动消防泵组、供泡沫 液消防泵组、柴油机消防泵组、汽油机消防泵组、 燃气轮机消防泵组。 |
适用标准: GB6245 |
室外消火栓 |
室外消火栓 |
1.安装在室外,专门用于消防员灭火取水的装 置; 2.地下消火栓、地上消火栓、折叠式消火栓。 |
适用标准: GB4452 |
|
消防水鹤 |
用于消防车快速补水的消防专用给水设备。 |
适用标准: GA821 |
||
室内消火栓 |
室内消火栓 |
安装在建筑物内消防管网上,专门用于消防灭火 取水的阀门。 |
适用标准: GB3445 |
|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
消 防 气 压 给 水 设 |
以气压水罐为供水核心部件,固定安装的、用于 |
适用标准: |
|
备 |
消防成套专用给水设备。 |
GB27898.1 |
||
消防自 动恒 压给 |
采用自动控制单元或利用消防泵组自身特性实 |
适用标准: |
||
水设备 |
现恒压消防成套专用给水设备。 |
GB27898.2 |
||
消防增 压稳 压给 |
用于满足消防给水设备最不利点工作压力或利 |
适用标准: |
||
水设备 |
用消防泵组临时增压供水的成套专用给水设备。 |
GB27898.3 |
||
消防气 体顶 压给 |
利用贮存的压缩气体置换气压水罐储水,固定安 |
适用标准: |
||
水设备 |
装的、用于消防成套专用给水设备。 |
GB27898.4 |
||
消防双 动力 给水 |
包含两种动力源的消防成套专用给水设备。 |
适用标准: |
||
设备 |
GB27898.5 |
|||
消防水泵接合器 |
消防水泵接合器 |
1.当室内消防泵发生故障或灭火用水不足时,通 过消防车向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供水的装置; 2.地上式消防水泵接合器、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 器、墙壁式消防水泵接合器、多用式消防水泵接 合器。 |
适用标准: GB3446 |
消防枪炮 |
消防水枪 |
1、以水为喷射介质的消防枪。可以通过水射流 |
1.适用标准: |
|
型式的选择进行灭火、冷却保护、隔离、稀释和 |
GB8181 |
|||
排烟等多种消防作业; |
2.不包括: |
|||
2、工作压力为 0.20Mpa~4.0Mpa、流量不大于 |
脉冲喷雾水枪。 |
|||
16L/s; |
||||
3.直流水枪、喷雾水枪、直流喷雾水枪、多用水 |
||||
枪。 |
||||
泡沫枪 |
1、吸入空气产生和喷射空气泡沫的消防枪。适 |
1.适用标准: |
||
用于扑救可燃液体火灾,也可喷射清水扑救一般 |
GB25202 |
|||
固体物质火灾; |
2.不包括: |
|||
2.低倍数泡沫枪、中倍数泡沫枪、中倍数-低倍 |
压缩空气泡 沫系统中所 |
|||
数联用泡沫枪。 |
用的泡沫枪。 |
|||
干粉枪 |
以干粉—压缩氮气为喷射介质的消防枪。适用于 |
适用标准: |
||
扑救液体燃料和忌水污渍的火灾。 |
GB25200 |
|||
脉冲气 压喷 雾水 |
利用压缩空气的急剧膨胀与水撞击混合后,以脉 |
适用标准: |
||
枪 |
冲的方式喷射出高速超细水雾的灭火装置。 |
GA534 |
||
消防炮 |
1.水、泡沫混合液流量大于 16L/s,或干粉喷射 |
适用标准: |
||
率大于 7kg/s,以射流形式喷射灭火剂的装置; |
GB19156 |
|||
2.固定式消防炮、移动式消防炮、远控消防炮。 |
GB19157 |
|||
分水器和集水器 |
分水器 |
1.联接消防供水干线与多股出水支线的消防器 具; 2.二分水器、三分水器、四分水器。 |
适用标准: GA868 |
|
集水器 |
1.联接多股消防供水支线与供水干线的消防器 |
适用标准: |
||
具; |
GA868 |
|||
2.二集水器、三集水器、四集水器。 |
消防接口 |
消防接口 |
1.消防供水管路中的连接配件; |
适用标准: |
|
2.内扣式接口、卡式接口、螺纹式接口、异型接 |
GB12514.1 |
|||
口。 |
GB12514.2 |
|||
GB12514.3 |
||||
GB12514.4 |
||||
11.气体灭火设备 |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设备 |
高 压 二 氧 化 碳 灭 |
将二氧化碳灭火剂按设计参数喷放至防护区或 |
适用标准: |
产品(1812) |
火设备 |
保护对象的气体灭火设备。设备中的二氧化碳灭 |
GB16669 |
|
火剂贮存温度为 0~50℃。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 |
||||
体瓶组、选择阀、单向阀、喷嘴、集流管、驱动 |
||||
装置、低泄高封阀、信号反馈装置等部件组成。 |
||||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设备 |
低 压 二 氧 化 碳 灭 |
将二氧化碳灭火剂按设计参数喷放至防护区或 |
适用标准: |
|
火设备 |
保护对象的气体灭火设备。设备中的二氧化碳灭 |
GB19572 |
||
火剂贮存温度为-18~-20℃。由贮存装置、总控 |
||||
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分流管、超压泄放 |
||||
阀、驱动装置、压力控制装置、信号反馈装置等 |
||||
部件组成。 |
||||
卤代烷烃灭火设备 |
卤 代 烷 烃 灭 火 设 |
1.将卤代烷烃灭火剂按设计参数喷放至防护区 |
适用标准: |
|
备 |
或保护对象的气体灭火设备。由灭火剂瓶组、驱 |
GB25972 |
||
动气体瓶组、选择阀、单向阀、喷嘴、集流管、 |
||||
驱动装置、低泄高封阀、减压装置、信号反馈装 |
||||
置等部件组成; |
||||
2.七氟丙烷灭火设备、三氟甲烷灭火设备。 |
||||
惰性气体灭火设备 |
惰 性 气 体 灭 火 设 |
1.将惰性气体灭火剂按设计参数喷放至防护区 |
适用标准: |
|
备 |
或保护对象的气体灭火设备。由灭火剂瓶组、驱 |
GB25972 |
||
动气体瓶组、选择阀、单向阀、喷嘴、集流管、 |
||||
驱动装置、低泄高封阀、减压装置、信号反馈装 |
||||
置等部件组成; |
||||
2.IG100 气体灭火设备、IG01 气体灭火设备、IG55 |
||||
气体灭火设备、IG541 气体灭火设备。 |
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 |
悬 挂 式 气 体 灭 火 |
1.悬挂安装在防护区内的气体灭火设备。 |
适用标准: |
|
装置 |
2.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悬挂式六氟丙烷灭 |
GA13 |
||
火装置。 |
||||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
柜 式 气 体 灭 火 装 |
1.安装在防护区内的柜式无管网气体灭火设备。 |
适用标准: |
|
置 |
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喷嘴、驱动装置、 |
GB16670 |
||
减压装置、信号反馈装置等部件组成; |
||||
2.柜式二氧化碳气体灭火装置、柜式 IG100 气体 |
||||
灭火装置、柜式 IG01 气体灭火装置、柜式七氟 |
||||
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柜式三氟甲烷气体灭火装 |
||||
置。 |
||||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灭火设备 |
油 浸 变 压 器 排 油 注氮 灭火设备 |
通过排油注氮方式保护油浸变压器的灭火装置。 |
适用标准: GA835 |
|
气溶胶灭火装置 |
热 气 溶 胶 灭 火 装 置 |
通过燃烧反应产生热气溶胶灭火剂的灭火装置。 |
适用标准: GA499.1 |
|
12.干粉灭火设备 |
干粉灭火设备 |
干粉灭火设备 |
将干粉灭火剂按设计参数喷放至防护区或保护 |
适用标准: |
产品(1813) |
对象的干粉灭火设备。由灭火剂贮存装置、贮气 |
GB16668 |
||
瓶组、单向阀、选择阀、集流管、燃气发生器、 |
||||
信号反馈装置、喷嘴、干粉枪、干粉炮等组成。 |
||||
柜式干粉灭火装置 |
柜 式 干 粉 灭 火 装 |
集干粉贮存容器、驱动组件、干粉喷放组件和探 |
适用标准: |
|
置 |
测、控制器与一体的柜式灭火装置。 |
GB16668 |
||
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 |
悬 挂 式 干 粉 灭 火 |
固定安装在保护区域,能通过自动探测启动或控 |
适用标准: |
|
装置 |
制装置手动启动,由驱动介质(气体或燃气)或 |
GA602 |
||
机械能驱动干粉灭火剂实施灭火的装置。 |
||||
13.消防防烟排烟 |
消防排烟风机 |
消防排烟风机 |
在机械排烟系统中用于排除烟气的固定式电动 |
适用标准: |
设备产品(1814) |
装置。 |
GA211 |
挡烟垂壁 |
挡烟垂壁 |
用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横梁或 吊顶下,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的挡烟 分隔设施。 |
适用标准: GA533 |
|
防火排烟阀门 |
防火阀 |
防火阀一般由阀体、叶片、执行机构和温感器 (70℃)等部件组成。 |
适用标准: GB15930 |
|
排烟防火阀 |
排烟防火阀一般由阀体、叶片、执行机构和温感 器(280℃)等部件组成。 |
|||
排烟阀 |
排烟阀一般由阀体、叶片、执行机构等部件组成。 排烟口是排烟阀安装有装饰口。 |
|||
14.避难逃生产品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 |
消 防 应 急 标 志 灯 |
1.用图形和/或文字指示疏散方向,指示安全出 |
1.适用标准: |
(1815) |
具 |
口、楼层、避难层(间)、灭火器材、消火栓箱、 |
GB17945 |
|
消防电梯、残疾人楼梯位置,指示禁止入内的通 |
2.不包括: |
|||
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的消防应急灯具; |
疏散用手电筒。 |
|||
2.消防应急标志灯具、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标志 |
||||
灯具、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集中电源 |
||||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标 |
||||
志复合灯具。 |
||||
消防应 急照 明灯 |
1.为人员疏散和/或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 |
|||
具 |
急灯具; |
|||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 |
||||
灯具、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集中电源 |
||||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照明标 |
||||
志复合灯具。 |
||||
应急照明控制器 |
控制并显示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 |
|||
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 |
||||
箱及相关附件等工作状态的控制与显示装置。 |
||||
应急照 明集 中电 |
火灾发生时,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 |
|||
源 |
以蓄电池为能源的电源。 |
应急照明配电箱 |
为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供配电装置。 |
|||
应急照 明分 配电 |
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输出进行分配电的供 |
|||
装置 |
配电装置。 |
|||
逃生产品 |
逃生缓降器 |
依靠使用者自重安全下降并能往复使用的缓降 器。 |
适用标准: GB21976.1 GB21976.2 |
|
逃生梯 |
1.建筑火灾发生时,供被困人员逃生使用的专用 |
适用标准: |
||
逃生梯; |
GB21976.1 |
|||
2.固定式逃生梯、悬挂式逃生梯 |
GB21976.3 |
|||
逃生滑道 |
建筑发生火灾时,使用者依靠自重以一定速度在 |
适用标准: |
||
其内部滑降逃生,并能反复使用的柔性滑道。 |
GB21976.1 |
|||
GB21976.4 |
||||
应急逃生器 |
建筑发生火灾时,供被困人员一次性使用的专用 |
适用标准: |
||
应急逃生器。 |
GB21976.1 |
|||
GB21976.5 |
||||
逃生绳 |
供发生建筑火灾时单人使用的逃生绳。 |
适用标准: GB21976.1 GB21976.6 |
||
自救呼吸器 |
过 滤 式 消 防 自 救 |
1.通过过滤装置吸附、吸收、催化及直接过滤等 |
适用标准: |
|
呼吸器 |
作用去除一氧化碳、烟雾等有害气体、供人员在 |
GB21976.1 |
||
发生火灾时逃生用的呼吸器; |
GB21976.7 |
|||
2.发生火灾时空气中氧气浓度不低于 17%。 |
||||
3.一次性使用。 |
||||
化学氧 消防 自救 |
使人的呼吸器官同大气环境隔绝,利用化学生氧 |
1.适用标准: |
||
呼吸器 |
剂产生的氧,供人在发生火灾时缺氧情况下逃生 |
GA411 |
||
用的呼吸器。 |
2.不包括: |
|||
作业型、救护型和潜水型 |
||||
呼吸器。 |
消防安全标志 |
常 规 消 防 安 全 标 |
适用于在基材上通过印刷、喷涂色漆或粘贴普通 |
适用标准: |
|
志 |
色膜等方式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 |
GA480.1 |
||
GA480.2 |
||||
蓄光消 防安 全标 |
适用于用蓄光色漆印刷、喷涂或用蓄光色膜粘贴 |
适用标准: |
||
志 |
在基材上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 |
GA480.1 |
||
GA480.3 |
||||
逆反射 消防 安全 |
适用于用逆反射色漆印刷、喷涂或用逆反射色膜 |
适用标准: |
||
标志 |
粘贴在基材上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 |
GA480.1 |
||
GA480.4 |
||||
荧光消 防安 全标 |
适用于用荧光色漆印刷、喷涂或用荧光色膜粘贴 |
适用标准: |
||
志 |
在基材上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 |
GA480.1 |
||
GA480.5 |
||||
其他消 防安 全标 |
适用于在其他基材上通过印刷、喷涂色漆或粘贴 |
适用标准: |
||
志 |
普通色膜等方式制成的消防安全标志。 |
GA480.1 |
||
15.消防通信产品 |
火警受理设备 |
火 警 受 理 信 息 设 |
在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火警受理过程中,用于采 |
适用标准: |
(1816) |
备 |
集、处理火警及相关信息,并进行调度和辅助决 |
GB16281 |
|
策指挥的应用软件系统。 |
||||
火警调度机 |
在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中,用于火警电话接转、调 度及话务管理的数字程控调度机。 |
|||
火警数 字录 音录 |
在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火警受理过程中,以数字 |
|||
时装置 |
编码方式对有线电话和无线电台的话音信息和 |
|||
相应时间进行实时记录存储,并能进行回放、查 |
||||
询管理的设备。 |
||||
119 火灾报警装置 |
119 火灾报警装置 |
1.利用公用电话交换网,报警用户人工或自动通 过报警发送器拨 119 火警报警电话号码而建立起 来的信息通路,将已编码的火灾报警信息传输到 报警接收机经自动处理发出警报信号的系统; 2.报警发送器、报警接收机。 |
适用标准: GB16282 |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
消 防 车 辆 动 态 终 |
安装在消防车辆上,能实时向消防车辆动态管理 |
适用标准: |
|
端机 |
中心发送本车位置、运行状态、上装工作参数等 |
GA545.1 |
||
信息,并能接收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下达的出 |
||||
动命令和行车路线等信息的设备。 |
||||
消防车 辆动 态管 |
设置在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能够接收消防车 |
适用标准: |
||
理中心收发装置 |
辆动态终端机发送的车辆动态信息,并能向消防 |
GA545.2 |
||
车辆动态终端机下达出动命令和行车路线等信 |
||||
息的设备。 |
十七、安全防范产品(5 种)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 入侵探测器 |
对入侵或企图入侵或用户的故意操 |
主动红 外入 侵探 |
1.当发射机与接收机之间的红外辐射光束被完 |
适用标准: |
(1901) |
作作出 响应 以产生 报警 状态的装 |
测器 |
全遮断或按给定的百分比被部分遮断时能产生 |
GB10408.1 |
置。 |
报警状态的探测装置。一般应由红外发射机与红 |
GB10408.4 |
||
外接收机组成; |
GB16796 |
|||
2.包括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主动红外护栏,以 |
||||
及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与其他设备集成的产品。 |
||||
室内用 被动 红外 |
1.由于人在室内探测器覆盖区域内移动引起接 |
适用标准: |
||
探测器 |
收到的红外辐射电平变化而产生报警状态的一 |
GB10408.1 |
||
种探测器。一般应有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和一个处 |
GB10408.5 |
|||
理器组成; |
GB16796 |
|||
2.包括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 |
||||
器与其他设备集成的产品。 |
||||
室内用 微波 多普 |
1.由于人体移动使反射的微波辐射频率发生变 |
适用标准: |
||
勒探测器 |
化而产生报警状态的一种探测器。一般应有一个 |
GB10408.1 |
||
或多个传感器和一个信号处理器组成; |
GB10408.3 |
|||
2.包括被微波多普勒探测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
GB16796 |
|||
与其他设备集成的产品。 |
微波和 被动 红外 |
1.将微波和被动红外两种单元组合于一体,且当 |
适用标准: |
||
复合入侵探测器 |
两者都感应到人体的移动,同时都处于报警状态 |
GB10408.1 |
||
时才发出报警信号的装置。一般应由微波单元、 |
GB10408.6 |
|||
被动红外单元和信号处理器组成,并应装在同一 |
GB16796 |
|||
机壳内; |
||||
2.包括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微波和 |
||||
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与其他设备集成的产 |
||||
品。 |
||||
振动入侵探测器 |
1.在探测范围内能对入侵者引起的机械振动(冲 |
适用标准: |
||
击)产生报警信号的装置。一般应有振动传感器、 |
GB10408.1 |
|||
适调放大器和触发器组成; |
GB/T10408.8 |
|||
2.包括振动入侵探测器、振动入侵探测器与其他 |
GB16796 |
|||
设备集成的产品。 |
||||
室内用 被动 式玻 |
1.安装在玻璃防护区域内,能对玻璃破碎时通过 |
适用标准: |
||
璃破碎探测器 |
玻璃传送的冲击波做出响应的探测装置。一般应 |
GB10408.1 |
||
有一个或多个传感器和一个信号处理器组成; |
GB10408.9 |
|||
2.包括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被动式玻璃破碎 |
GB16796 |
|||
探测器与其他设备集成的产品。 |
||||
磁开关 入侵 探测 |
1.磁开关是由开关盒和磁铁盒构成,当磁铁盒相 |
适用标准: |
||
器 |
对于开关盒移开至一定距离时,能引起开关状态 |
GB10408.1 |
||
的变化,控制有关电路而发出报警信号的探测装 |
GB15209 |
|||
置; |
GB16796 |
|||
2.包括磁开关入侵探测器、磁开关入侵探测器与 |
||||
其他设备集成的产品。 |
||||
其他类 入侵 探测 |
1.用于防盗报警的其他电子入侵探测器; |
适用标准: |
||
器 |
2.包括光纤振动入侵探测器、激光入侵探测器 |
GB10408.1 |
||
等。 |
GB16796 |
|||
2. 防盗报警 控制 |
在入侵报警系统中实施设置警戒、 |
防盗报警控制器 |
本地报警的防盗报警控制器、异地报警的防盗报 |
适用标准: |
器(1902) |
解除警戒、判断、测试、指示、传 |
警控制器、无线传输防盗报警控制器、安全技术 |
GB12663 |
|
送报警信息以及完成某些控制功能 |
的设备。 |
防范集成系统中具备入侵报警功能的防盗报警 |
|||
控制器、防盗报警控制器与其他设备集成的防盗 |
||||
报警产品。 |
||||
3. 汽车防盗 报警 |
汽车防盗报警系统是指在设置 |
汽车防 盗报 警系 |
车辆防盗报警系统。 |
适用标准: |
系统(1903) |
警戒状态下对未经许可打开任何车 |
统 |
GB20816 |
|
门、行李厢门、前盖或发动机仓盖 |
||||
带有汽车反劫防盗联网报警功能的车辆防盗报 |
适用标准: |
|||
的行为实施探测、发出告警信号并 |
||||
警系统。 |
GB20816 |
|||
能止动车辆的报警系统。 |
||||
GA/T553 |
||||
4. 防盗保险柜 |
在规定时间内抵抗规定条件下非正 |
防盗保险柜 |
防盗保险柜及其他制造方承诺具有防盗功能并 |
适用标准: |
(1904) |
常进入装有机械、电子锁具的柜体。 |
附加其他功能的柜,如宾馆用防盗保险柜、投入 |
GB10409 |
|
式保险柜等。 |
GA374 |
|||
枪支弹 药专 用保 |
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专用于存放依法配备、配 |
适用标准: |
||
险柜 |
置的枪支或/和弹药的保险柜)。 |
GA1051 |
||
GB10409 |
||||
ATM 机专用保险柜 |
ATM 机专用保险柜(用于存放 ATM 机中出钞模块、 |
适用标准: |
||
存放模块、数据安全模块等部件,并满足一定抗 |
GB/T18789.1 |
|||
破坏能力要求的保护外壳)。 |
GB10409 |
|||
GA374 |
||||
5. 防盗保险箱 |
在规定时间内抵抗规定条件下非正 |
防盗保险箱 |
1.防盗保险箱; |
适用标准: |
(1904) |
常进入装有机械、电子锁具的箱体。 |
2.制造方承诺具有防盗功能并附加其他功能的 |
GA166 |
|
箱,如宾馆用防盗保险箱、投入式防盗保险箱、 |
GA374 |
|||
墙壁嵌入式防盗保险箱及银行专用防盗保险箱 |
||||
等。 |
十八、无线局域网产品(1 种)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 无 线局域 网产 品(独立的无线局 |
具有无线局 域网鉴别与 保密功能 (WAPI)的无线局域网产品、设备, |
无线局域网产品 |
1.独立的无线局域网设备,如无线接入点、无线 网络适配器、无线网桥、无线路由器、无线网关、 |
1. 不区分使用场所和电 压; |
域网设备 2001~ |
工作频段通常为 2.4GHz、5.8GHz 等。 |
无线鉴别服务器、包含鉴别功能的无线访问控制 |
2. 根据质检总局、标准 |
|
2006、集成或内置 |
服务器等其他设备; |
委、认监委 2004 年 44 号 |
||
了无线局域 网设 |
2.集成或内置了无线局域网设备的产品,如 PC |
联合公告,该产品强制性 |
||
备的产品 2011~ |
机、笔记本、PDA、数码相机及摄像机、绘图仪、 |
认证的强制 实施时间后 |
||
2043、提供无线局 |
投影仪、扫描仪、复印机、打印机、电视机、DVD, |
延。 |
||
域网鉴别与 保密 |
电冰箱等其他设备; |
|||
功能(WAPI)的软 |
3.提供无线局域网鉴别与保密功能(WAPI)的软 |
|||
件产品 2090) |
件产品。 |
十九、装饰装修产品(3 种)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 溶剂型木 器涂 |
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和工厂化涂装 |
硝基类涂料 |
由硝酸和硫酸的混合物与纤维素酯化反应制的 |
1.适用标准: |
料(2101) |
用聚氨酯类、硝基类和醇酸类溶剂 |
硝酸纤维素为主要成膜物质的一类涂料。 |
GB18581 |
|
型木器涂料(包括底漆和面漆)。 |
2.不包括: |
|||
醇酸类涂料 |
由多元酸、脂肪酸(或植物油)与多元醇缩聚制 得的醇酸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的一类涂料。 |
|||
辐射固化涂料和不饱和 |
||||
聚酯腻子、木器用溶剂型 |
||||
聚氨酯类涂料 |
由多异氰酸酯与含活性氢的化合物反应而成的 |
|||
腻子。 |
||||
聚氨(基甲酸)酯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的一类涂 |
||||
料。 |
||||
2.瓷质砖(2102) |
1.用于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E) |
瓷质砖 |
瓷质砖根据其放射性水平可被认证为: |
适用标准: |
不超过 0.5%的干压陶瓷砖; |
1.A 类: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
GB6566 |
||
2.产品执行 GB/T4100 标准附录 G。 |
2.B 类:不可用于住宅、老年公寓、托儿所、医 |
|||
院和学校等 I 类民用建筑的内饰面,但可用于 I |
||||
类民用建筑的外饰面和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内、外 |
||||
饰面。 |
||||
3. 混凝土防 冻剂 |
1.能使混凝土在负温下硬化,并在 |
混凝土防冻剂 |
按其成份可分为强电解质无机盐类(氯盐类、氯 |
1.适用标准: |
(2103) |
规定养护条件下达到预期性能的具 |
盐阻锈类、无氯盐类)、水溶性有机化合物类、 |
GB18588 |
|
有室内使用功能的建筑用混凝土防 |
有机化合物与无机盐复合类、复合型防冻剂。 |
2.不包括: |
冻剂; 2.产品执行 JC475 标准。 |
桥梁、公路及其他室外工 程用混凝土防冻剂。 |
二十、儿童用品(7 种) |
||||
产品种类及代码 |
对产品种类的描述 |
产品适用范围 |
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 |
备注 |
1. 童车 类产 品 |
设计或预定供儿童乘骑玩耍的童车 |
儿童自行车 |
1.适用于四岁至八岁的儿童骑行; |
1.适用标准: |
(2201) |
类产品。 |
2.鞍座的最大高度大于 435mm 而小于 635mm; |
GB14746 |
|
3.仅借儿童的人力,以脚蹬通过传动机构驱动后 |
2.不包括: |
|||
轮、至少有两个车轮的车辆; |
特技骑行的自行车。 |
|||
4.例如:12 寸、14 寸、16 寸轮径的儿童自行车 |
||||
等。 |
||||
儿童三轮车 |
1.各车轮与地面接触点呈三角形或梯形,如为梯 |
1.适用标准: |
||
形则窄轮距宽度应小于宽轮距的一半; |
GB14747 |
|||
2.可承载一名或多名儿童,且仅靠人力脚蹬驱动 |
2.不包括: |
|||
前轮而行驶的车辆; |
玩具三轮车或设计用于 |
|||
3.例如:单人三轮车、双人三轮车、推骑两用三 |
其他特殊目的三轮车(如 |
|||
轮车等。 |
游乐三轮车)。 |
|||
儿童推车 |
1.预定运载一名或多名儿童,由人工推行的可调 |
1.适用标准: |
||
节或不可调节的轮式车辆; |
GB14748 |
|||
2.例如:卧式推车、坐式推车、坐卧两用推车、 |
2.不包括: |
|||
多用途推车等。 |
玩具推车或设计用于其 |
|||
他特殊用途推车。 |
||||
婴儿学步车 |
1.有能在脚轮上运转的框架; |
1.适用标准: |
||
2.婴儿在车内就座后,可以借助框架的支撑、用 |
GB14749 |
|||
脚驱动进行任意方向活动的车辆; |
2.不包括: |
|||
3.例如:X 型框架、圆形框架、折叠式框架和可 |
医疗用学步车以及气垫 |
|||
调节弹性框架等结构形式的婴儿学步车。 |
支撑婴儿的学步车。 |
|||
玩具自行车 |
1.鞍座的最大高度小于或等于 435mm; |
适用标准: |
||
2.仅以儿童的人力,主要是借助于脚踏板来驱动 |
GB6675 |
|||
的两轮车; |
||||
3.例如:带有平衡轮、不带有平衡轮的各种款式、 |
轮径的玩具自行车。 |
||||
电动童车 |
1.由儿童驾驶、以直流电为能源驱动的车辆; 2.例如:各种款式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童车 等。 |
适用标准: GB6675 GB19865 (不包括第 20 章) |
||
其他玩具车辆 |
1.除上述车辆外、由儿童自身力量驱动、预定承 载儿童体重的其它车辆; 2.例如:扭扭车等。 |
1.适用标准: GB6675 2.不包括: 滑板车。 |
||
2. 电玩 具类 产品 (2202) |
设计或预定供 14 岁以下儿童玩耍 的、至少有一种玩耍功能需要使用 额定电压小于或等于 24V 的玩具产 品。 |
电动玩具 |
1.无论何种材料的由电能驱动实现各种动作为 主要玩耍功能的玩具; 2.例如:无线遥控玩具,线控玩具、声控玩具、 红外遥控玩具、开关控制玩具等,包括软体填充 带电玩具。 |
1.适用标准: GB6675 GB19865 (不包括第 20 章) 2.不包括: 变压器和电池充电器。 |
视频玩具 |
1.无论何种材料的带有视频屏幕、或可外接视频 屏幕,通过儿童操作玩耍的玩具; 2.例如:电子游戏玩具、视频学习机玩具等。 |
|||
声光玩具 |
1.无论何种材料的由电能发声/发光为主要玩耍 功能的玩具。 2.例如:电子琴、语音枪、八音盒等,包括软体 填充带电玩具。 |
|||
3. 塑胶 玩具 类产 品(2203) |
设计或预定供 14 岁以下儿童玩耍 的、玩具主体或主要玩耍部分由塑 胶制成的,非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 非电玩具产品。 |
静态塑胶玩具 |
1.不含任何驱动机芯的塑胶玩具; 2.例如:拼插玩具、手持玩具、玩偶(公仔、车 仔)、拖拉玩具、积木玩具等。 |
1.适用标准: GB6675 2.不包括: 充气玩具、口动玩具、类 似文具玩具、水上玩具 等。 |
机动塑胶玩具 |
1.带有非电的驱动机芯的塑胶玩具; 2.例如:装有发条机芯、惯性机芯各种款式的塑 胶玩具。 |
|||
4. 金属 玩具 类产 品(2204) |
设计或预定供 14 岁以下儿童玩耍 的、玩具主体或主要玩耍部分由金 |
静态金属玩具 |
1.不含任何驱动机芯的金属玩具; 2.例如:金属小车等各类金属玩具。 |
1.适用标准: GB6675 |
属材料制成的,非预定承载儿童体 |
机动金属玩具 |
1.带有非电的驱动机芯的金属玩具; |
2.不包括: |
|
重的非电玩具产品。 |
2.例如:装有发条机芯、惯性机芯各种款式的金 |
类似文具玩具、口动玩具 |
||
属玩具。 |
等。 |
|||
5. 弹射 玩具 类产 |
设计或预定供 14 岁以下儿童玩耍 |
弹射玩具 |
1.通过可贮存和释放能量的弹射机构发射弹射 |
1.适用标准: |
品(2205) |
的,各种材质的通过可贮存和释放 |
物的蓄能弹射玩具; |
GB6675 |
|
能量的弹射机构发射弹射物的蓄能 |
2.由儿童给予的能量发射弹射物的非蓄能弹射 |
2.不包括: |
||
弹射玩具和由儿童给予的能量发射 |
玩具; |
投石器、弹弓、带有金属 |
||
弹射物的非蓄能弹射玩具的玩具产 |
3.例如:玩具弹射枪、玩具弓箭、玩具飞镖等。 |
尖头的飞镖或标枪、气压 |
||
品。 |
和气动汽枪和汽手枪、弓 |
|||
弦的最大松弛长度大于 |
||||
120cm 的弓箭装置。 |
||||
6. 娃娃 玩具 类产 |
设计或预定供 14 岁以下儿童玩耍 |
娃娃玩具 |
1.至少头部和四肢完全由非纺织物材质的的聚 |
1.适用标准: |
品(2206) |
的、至少头部和四肢由非纺织物材 |
合材料制成,并带有服装或身体由软性材料填充 |
GB6675 |
|
质的聚合材料制成,并带有服装或 |
的非电的婴儿娃娃或人物娃娃玩具; |
2.不包括: |
||
身体由软性材料填充的非电的婴儿 |
2.供手持或搂抱的人物娃娃; |
不带电的软体填充玩具。 |
||
娃娃或人物娃娃玩具产品。 |
3.例如:独立包装的人物娃娃,带有各种服装、 |
|||
饰品或配件的套装娃娃等。 |
||||
7. 机动 车儿 童乘 |
设计是通过限制儿童乘员身体的移 |
机动车 儿童 乘员 |
1.安装在三个车轮或三个车轮以上机动车上的 |
1.适用标准: |
员用约束 系统 |
动来减轻在车辆碰撞事故或突然加 |
用约束系统 |
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
GB27887 |
(2207) |
(减)速情况下对其伤害的机动车 |
2.例如:儿童安全座椅、增高垫、婴儿提篮、便 |
GB8410 |
|
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
携床等。 |
2.不包括: |
||
用于安装在折叠座椅或 |
||||
侧向座椅上的儿童乘员 |
||||
用约束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