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四强律师
深圳17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法律顾问、经济合同纠纷、股权投资、建筑工程、婚姻、公司法务、刑事辩护等。
梁玉珍律师
深圳8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公司治理(股权纠纷、劳动纠纷)、涉外商事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继承纠纷等。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入库律师。
杨振东律师
深圳12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重大疑难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行政复议诉讼,常年法律顾问、仲裁、合同、建设工程、公司法等
程清秀律师
深圳19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房地产、合同、公司法、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颁布单位】国家林业局农业部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17年8月21日
【时 效 性】
国家林业局受理10种(类)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国家林业局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4号)(国家林业局受理10种(类)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大熊猫、朱鹮、虎、豹类、象类、金丝猴类、长臂猿类、犀牛类、猩猩类、鸨类共10种(类)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和出售、购买、利用其活体及制品活动的批准机关定为国家林业局;白鱀豚、长江江豚、中华鲟、中华白海豚、儒艮、红珊瑚、达氏鲟、白鲟、鼋共9种(类)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和出售、购买、利用其活体及制品活动的批准机关定为农业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按照规定分别受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局
农业部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