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灿金律师
深圳17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房地产、拆迁改造、物业管理。
刘海涛律师
深圳17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行政诉讼、公司法、刑事辩护。
张露丹律师
深圳18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王红梅律师
深圳19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62-12-24
【生效日期】1962-12-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抚恤问题的复函
中华全国总工会生活办公室:
你们十一月二十七日生活字第597号函已收到。关于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后,原单位和肇事单位如何抚恤的问题,我们意见,除原单位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给予抚恤外,一般的仍可根据具体情况由肇事单位另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助费。以上意见,供你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