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祖扬律师
深圳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张小卫律师
深圳24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诉讼
邹志聪律师
深圳20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知识产权、金融保险、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
潘怀宣律师
深圳20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涉外类法律事务、房地产、海事海商。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62-12-24
【生效日期】1962-12-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抚恤问题的复函
中华全国总工会生活办公室:
你们十一月二十七日生活字第597号函已收到。关于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后,原单位和肇事单位如何抚恤的问题,我们意见,除原单位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给予抚恤外,一般的仍可根据具体情况由肇事单位另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助费。以上意见,供你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