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丽萍律师
深圳10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主要从事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民商事纠纷解决,熟悉公司法、股权转让等业务,拥有城市更新及相关房地产案件经验及非诉讼类法律事务处理经验。
周新忠律师
深圳1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建设工程、房地产、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刑事辩护。
廖日尚律师
深圳19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交通事故、离婚、商品房买卖。
曾刚强律师
深圳19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民商房地产、婚姻、工伤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55-09-29
【生效日期】1955-09-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男女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后一方不愿同居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1955年9月29日)
黑龙江省司法厅:
司法部转来你厅4月25日建字第89号呈悉。关于男女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后,一方翻悔,不愿同居,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经研究后,我们意见:根据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精神,双方结婚,已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得结婚证书者,即发生法律效力。(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