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挺律师
深圳16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民商事、金融、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梁玉珍律师
深圳7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公司治理(股权纠纷、劳动纠纷)、涉外商事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继承纠纷等。
苏甜律师
深圳17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刑事诉讼
黄灿金律师
深圳17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房地产、拆迁改造、物业管理。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65年12月06日
【生效日期】1965年12月06日
【时 效 性】现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与蒙籍配偶离婚问题的批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65)豫法字第116号请示已收阅。关于我国公民郭国选与蒙籍配偶苏和离婚的问题,我们意见,应按照1964年3月19日内务部“关于如何处理涉外离婚案件的批复”,征询女方意见后再行处理。至于征询意见的办法,经与外交部领事司研究,可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去信我国驻蒙使馆,请他们协助征询女方意见。给驻蒙使馆的信,应抄送外交部,并由外交部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