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清秀律师
深圳19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房地产、合同、公司法、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杨光成律师
深圳22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
周新忠律师
深圳16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建设工程、房地产、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刑事辩护。
梁玉珍律师
深圳8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公司治理(股权纠纷、劳动纠纷)、涉外商事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继承纠纷等。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入库律师。
二) 如何和调查人员打交道?
1)。 对调查人员保持应有的礼貌。调查人员也是职责所在,他本人并非公司的敌人。因此对调查人员保持应有的礼貌不仅是公司儒雅的文化表现,也是公司正当经营、合法求利的大将风度的惯性反应。但礼貌并非不讲分寸,也要注意和调查人员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过分亲近和奉承;
2)立即通知专案负责人,将调查人员引至远离公司业务活动、不能接触到任何公司资料的房间。在专案负责人到来之前、不要提供任何资料,控制好合同、发票、会计账簿、报表等公司资料,不要采取任何行动;
3)搞清楚来者为何方神圣。确认清楚调查人员的姓名、职位、部门、地址、电话等;
4)如果调查行为有可能对公司财产或商誉造成损害,则应确认调查人员有无相关搜查令、官方授权进行搜查、调查或查封等文件并复印备案。如果调查人员并无此类文件,而是在法律的授权下的依法行为,则要搞清楚具体是哪部法律、与此行为相关的哪些条款。如果没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则调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搜查证或相关文件;
5)搞清楚与本次调查行为有关的所有情报和背景文件;招至调查的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