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已经开始,我还有什么要做的?-如何应对执法机构或警察的搜查、查封和扣押(之四)
发布时间:2010-07-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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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已经开始,我还有什么要做的?-如何应对执法机构或警察的搜查、查封和扣押(之四)
搜查开始后,以下几个方面要注意。
1) 聘请一名律师或专案负责人在公司法律顾问的指导下监督、关照调查人员的行为;
2) 指引调查人员到达所要文件或数据资料的存放地点并向搜查人员介绍被询问的人员。负责人应将调查人员直接带到要去的区域,避免在办公室转来转去,如有可能,最好安排一间与公司业务隔开、相对封闭、独立的办公室,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
3) 不要让给调查人员有单独接触文件的机会,安排专人或律师助理全程陪伴调查人员;
4) 告诉相关人员调查人员正在公司进行搜查的情况,告诉被调查人员,调查人员的所有问题及被调查人员的答复均应向律师或专案负责人汇报;
5) 在将文件交付调查人员前,仔细审查文件内容,确保文件属于其权限范围内且没有需要保密的内容;公司有权利拒绝调查人员权限范围外的不合理要求。
6) 将搜查人员扣押、复制的所有文件、样品、测试及其它项目记录清楚;
7) 调查人员对文件的评论及与雇员的面谈内容等均要制作详细的记录;
8)在征求调查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对所有被扣押的文件进行复印备份(包括公司的秘密文件);
9) 请调查人员在扣押文件、物品等清单上签名确认;
10)搜查完毕后,立即将详细的纪录交给律师,询问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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