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锋律师
深圳22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公司法律事务、合同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集成电路半导体、新能源、物流。
韦四强律师
深圳17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法律顾问、经济合同纠纷、股权投资、建筑工程、婚姻、公司法务、刑事辩护等。
杨振东律师
深圳12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重大疑难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行政复议诉讼,常年法律顾问、仲裁、合同、建设工程、公司法等
曾峭峰律师
深圳41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10〕20号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6日
【生效日期】2010年12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
(201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6次会议通过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遵义县中山中学被终止后人民法院如何受理“组织清算”的请示》((2010)黔高研请字第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组织民办学校破产清算,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顺序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