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世永律师
深圳17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务。
曾刚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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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民商房地产、婚姻、工伤
赵瑞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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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涉外法律,商业、房地产、涉外的公司法律以及婚姻家事方面的法律服务
韦四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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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法律顾问、经济合同纠纷、股权投资、建筑工程、婚姻、公司法务、刑事辩护等。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函[1995]93号
【发布日期】1997年07月07日
【生效日期】1995年07月0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受理问题的复函
一、专利侵权案件中有关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的纠纷,若经专利管理机关调解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反悔的,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二、专利管理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作出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的处理决定,若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专利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以专利管理机关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