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托管协议
发布时间:2010-08-05 12: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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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托管协议
甲方:深圳市xx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深圳市xx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XXX
丙方: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xx支行
住所: XXXXXXXX
负责人: XXX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就《xx合同》项下资金托管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于2010年7月19日签订《xxx托合同》,根据该合同,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若融资成功,甲方需支付乙方服务费??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在丙方开立账户(户名:深圳市xx实业有限公司,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xxx支行,以下简称“托管账户”)。
二、甲方分两次向托管账户共计存入XXX元人民币(¥XXX元),其中第一笔服务费XX元人民币(¥XXX元)须于2010年7月 日之前存入,第二笔服务费XXX元人民币(¥XXX元)甲方须于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存入。甲方在此授权丙方托管期间有权冻结该账户。
三、本协议项下丙方的托管期限自甲方将上述首笔资金转入托管账户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共同向丙方发出《付款委托书》之日止。
四、非依本协议约定,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动用托管账户内的资金。
五、丙方承诺严格依本协议约定和甲乙双方的授权监控及划转托管资金。
六、托管账户解冻及划款的条件为:丙方收妥甲方代表人员和乙方代表人员共同签字的《付款委托书》。
丙方收妥甲方代表人员和乙方代表人员共同签字的《付款委托书》后,应当将托管账户解冻,并将托管账户内的款项划到双方在《付款委托书》中指定的账户。
七、甲乙在此确认,双方办理本次资金托管事宜的代表为:
甲方代表:XXX,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代表:XXX,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的上述代表为各方办理本次资金托管事宜的唯一的全权代表,非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的《付款委托书》丙方不得终止本次托管及处分托管资金。
八、丙方的托管义务在下列任一情况下解除且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丙方按照本协议已履行完毕托管义务。
(二)因甲方存入托管账户的资金部分或者全部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或者其他非因丙方原因致使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
第三条 其他约定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和履行《XXX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丙方无关,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仅在本协议项下按照甲乙双方的共同委托支付款项。
二、丙方对托管资金的监管并不意味对甲方付款义务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合同书、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实质审查及担保责任。
三、甲乙双方保证《XXX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真实、合法、有效。
四、无论丙方是否完成本协议项下的托管义务,甲、乙双方或者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丙方退还已收取的相关费用。
五、本协议项下的《付款委托书》、《终止协议通知书》等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内容完全通晓、理解并无异议。
第四条 甲、乙、丙三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甲方在托管账户存入第二条第二项的第一笔资金后,本协议方生效。
第五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当事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丙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乙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丙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日期: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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