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发布时间:2010-07-18 00:00:00
浏览量:4512
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粤×顾字第 号
甲方(聘请单位):
乙方(受聘单位):广东××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时间为 壹 年,时间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需要继续聘请,应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再行协商续约。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提供法律意见、出具律师函;
2、协助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合同和其它经济活动的谈判、签约;
3、草拟、审查各类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
4、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5、处理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6、法律顾问对甲方委托所办的法律事务,承担保密义务。
四、甲方保证对其聘请的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它工作便利。
五、根据乙方律师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 元整。
乙方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帐号:×××××××××。
六、如发生下列法律事务时,甲方应与乙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另行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费,乙方按《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
1.如发生第三条第四项法律事务时,按同类收费标准 ×折 给予优惠。
2.如甲方委托乙方通过申请支付令生效执行的案件,按同类收费标准 ×折 给予优惠。
3.如发生重大、复杂或工作量大、时间长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按同类收费标准 ×折 给予优惠。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纠纷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广东××律师事务
法人代表(签字): 律师(签字):
地址: 地址:××市××路1号××大厦三层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疑难、快速解答,扫码即可与在线律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