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战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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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刑事辩护、民商法、公司法。
刘枝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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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公司法务、房地产、建筑工程、物业管理。
汪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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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事务,新三板挂牌上市法律事务,创业板上市、主板上市法律事务,并购重组法律服务,专利法律服务,商业秘密法律服务
廖日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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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交通事故、离婚、商品房买卖。
包工头吴某挂靠深圳市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了南山区某小学运动场工程,再由包工头吴某个人名义将该工程转包给深圳市某运动场地设施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深圳市某运动场地设施发展有限公司多次向包工头吴某追讨工程款项无果。为此,深圳市某运动场地设施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委托何带勇律师代为起诉,追索相应工程款项。
接受委托后,何带勇律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指导委托人收集完善证据,同时发现该工程的第一承包方为深圳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此建议委托人追加深圳市百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二被告,并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最终,二被告慑于何带勇律师诉讼材料的严密和对自己胜诉的无望,主动找委托人协商,支付了相应工程款项,委托人向法院申请了撤诉,本案圆满解决。
本案件材料经整理后留存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2008)MS504-831-1420”档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