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赌博被辞退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0-07-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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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陈某系乙公司员工,2008年4月份的一个星期日,陈某和乙公司几个员工在宿舍打牌娱乐,被乙公司领导发现。乙公司要求几个打牌的人写检讨。和陈某一起打牌的其他几员工都写了检讨,但陈某拒绝写检讨。乙公司觉得陈某不好管理,遂以陈某打牌赌博为由将陈某辞退。陈某认为周末时间自己完全可以自由支配,而且与同事之间打牌,赌局也很小,纯属于娱乐性质,不属于违法,乙公司辞退他的理由并不充分,遂要求乙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劳动者打牌行为是否构成赌博罪。陈某拒不写检讨的行为是否成为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当理由。
【案例评析】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陈某的赌博行为不构成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理由有二:首先,员工打牌的时间是星期日,属于员工休息时间,不受乙公司劳动纪律约束。其次,员工的打牌行为只是娱乐行为,不属于赌博。是否属于赌博,赌博是否构成犯罪,必须由法院认定,用人单位无权认定。对于员工打牌的行为,用人单位并没有报案,因此用人单位认定员工赌博没有依据,乙公司辞退陈某的理由不成立,其辞退陈某的行为属于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另一种意见认为:我国法律规定,赌博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赌博行为发生在乙公司,乙公司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如果这种赌博行为得不到制止,将严重影响乙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因此,陈某的行为属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的行为,乙公司有权对违纪员工予以辞退,无需为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处理结果】仲裁庭采纳了第一种意见。裁决由用人单位支付陈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案例启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什么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法律并没有规定。这就需要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来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并取得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相关证据后,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很容易导致用人单位在诉讼中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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