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展坤律师
深圳18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和刑事诉讼。
刘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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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行政诉讼、公司法、刑事辩护。
扈靖律师
深圳8年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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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劲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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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案 例】2006年某个闷热的傍晚,在此等候公交
另外,
2010年因李生先急需50万元资金周转,要求黄女士拿出大部分共同财产,而黄女士说帐号里没有这么多钱,双方因此发生激烈争执。随着时间的推移,黄女士对李先生的越来越不信任,经常疑神疑鬼,双方经常争吵,矛盾越积越深,夫妻感情很快走向破裂。2011年李先生决定提出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焦点】
【律师意见】我国《婚姻法》现行夫妻财产制在总体上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本案中,
在法定财产制下,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决定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本案中,
【法律依据】①《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②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