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婉纯律师
深圳17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民商事、公司法、刑事。
陈嘉豪律师
深圳8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刑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建设工程纠纷
程清秀律师
深圳18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房地产、合同、公司法、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范际会律师
深圳5年执业经验
【专业领域】:
【案 例】2009年,在武警服役的张某退伍后,回到安徽老家,经他人介绍认识了
【本案焦点】
【律师意见】《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本案中,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